何以笙箫默小说 > 九霄天帝 > 第二百九十章 叙平生相逢恨晚

第二百九十章 叙平生相逢恨晚

    总是有许许多多的事情阻碍着我完成两更的任务,实在是惭愧……只能继续努力,望大家原谅则个。

    =============================分隔线=============================

    方兴在开心之际却沉默了,面前的苏家女子也随之沉默了。彼此之间,都有一种莫名的情绪在心房中蔓延着,让他们无话可说。若不是天外忽然溜过一道虹光,恐怕这两个人的沉默还要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从天际边飞遁而来的虹光,灵光小而绚丽多彩,显然并非是炼气士遁飞而来,而是法器遁光飞过来的迹象。

    方兴见其没有危险,便待它飞近一看,原来那化作虹光飞遁而来的竟是一副战甲。惊讶之余,他又瞥了一看。随即从盔甲上的灵光上,看出这飞来的是一具三阶上品的好法器。

    方兴便暗自判断道:“应该就是刘不昭答应赔偿我的护身软甲『芬香花甲』吧?没想到刘家人竟然会这么痛快,这么一会功夫就把它送过来了。”随即,伸手一招,那具无人掌控的法器盔甲被他摄取到手中。

    果不其然,随后从这副盔甲中传来刘不昭的留言——这副盔甲正是刘家答应赔偿给方兴的护身软甲『芬香花甲』。

    方兴将它提在手里,细心打量着。

    『芬香花甲』是一具软甲,分量并不重,分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落在手中的感觉也很舒适柔顺;整具盔甲上下都透露着一种浓浓的艺术气息,外观看起来气派大方之间,又隐约涵带着精致华贵的一面;甲叶作花瓣状,上千甲叶合拢在一起拼连成一具覆身的甲衣,造型以古典的华丽元素勾勒出一副简易的山水墨画般风格;甲身触感柔顺却又坚固,上下散发着一股鲜花盛开的芬香气息,仅从卖相看就是一副上等的好盔甲。

    看起来这副盔甲倒是和它的名称一样,是一具比较适合女性穿戴的护身甲胄。

    “原来是给女人准备的。这个刘不昭有意思!”猜到刘不昭的意思,方兴不免在心里腹诽了一阵。又抬头看了一眼身边的女子,想着苏瑾穿戴起这副战甲后,红颜戎装的模样会是何等的俏丽英气,心里忽然一阵悸动,被他幻想出来的那种美态所倾倒了。

    “果然不爱红装爱戎装的英气妹子更合我的胃口呀。”方兴暗道一句,忽然觉得刘不昭这个人还是挺聪明的——至少他还知道拍马屁的高级方式就是枕头风。

    “送给谁呢?母亲?好像不合适。那?好像还有另外几个人选。”方兴眸光转动,瞟见身边人,心里便打定好对『芬香花甲』的处理意见,“唔,就送给她了!”

    他对苏瑾谢道:“刚才和刘不文一战,还多亏了你投出来的『秋水剑』。”

    其实,有无『秋水剑』,那一战方兴都敢断言自己能够取胜,只是『秋水剑』的出现让他的胜利进展更快,抢在刘家众老面前杀死了刘不文,避免了更大的麻烦。从这点上说,苏瑾投掷过来的『秋水剑』果真是有大助力。不过,方兴现在是在赠送女子礼物,事实如何并不妨碍他送礼的企图。

    方兴继续道:“那柄『秋水剑』是方家镇族之宝,之前虽在你的手上,但现在却在外人面前漏了相,恐怕方家是再也不能容忍它继续流落在外。所以呀,这柄剑怕不能归还给苏姑娘了,这里还请多多恕罪。”

    『秋水剑』的得失事关方家的脸面,它一旦显身自然绝对不能让人再次掳走。这一点即便方兴敢答应,方家上下也不会答应。更况且,方兴对『秋水剑』陡然凌空飞遁、斩刺刘不文那一幕很是好奇,对其中的奥妙志在必得,更是不愿将这柄家族曾经失去的灵宝再送归给他人——即便是苏瑾也不例外!

    只是,『秋水剑』毕竟是苏瑾在他看似危机的时候,临危救难而投出来的。他要是什么都不表示一下就这么抢夺过去,那就太过意不去了。方兴的脸皮还没有达到这种厚度,因此事前必要的解释和沟通是必须的。

    幸好,苏瑾也很通情达理,或者说她原本就没有打算留下这柄方家的祖传灵宝。听方兴说及此事,她脸上的其他神色就尽数收敛起来,露出一副世家大族之间处事公事公办的模样。只有嘴角和眉梢的笑容依旧没有褪去。她在商场上和人打交道的时候多着了,早就练就出了一副听话辨音的本领,方兴话语中的那份不自然自然被她听了个正着。

    “原来他还是个脸皮薄浅的人,正是有趣呢!”心里暗笑之余,苏瑾也倒想看看面前这位小郎君在她最擅长的领域能说上什么道理来,便存心逗他一逗,回答道:“三郎说笑了,没有什么恕罪不恕罪的。『秋水剑』既然本是方家的镇族传承之宝,重归方家自然也是一件大喜事,我也为此感到高兴呢!况且,苏氏方才立族不久,家业不茂、传承单薄,而方家却是家大业大,作为高门大族也肯定不会亏待小女子的——对吧?”

    “呃,……”这话明摆是在讨要好处了。方兴还真没想到面前看起来娇柔恬静的女子,竟会搬出这么一套赤裸裸的利益交换。

    “真不愧是一手建立起庞大商业网络的女子呀,果然在商言商,不是一般的专业素质。”方兴感叹道。感叹的同时,他也知道——这个问题可是一下子就把他给问愣了。

    在此之前,方兴和方子圣说话时忘了提及『秋水剑』的存在,而方子圣也因某种考虑径直将『秋水剑』留给了他并没有讨要。现在,他面对这个问题,也没有任何可以供自己选择的底稿和前例,只能完全按照自己的心思来做主了。

    这是他第一次真真正正的代表一个家族的利益,来和外人沟通协议、商谈大事。和以前的独打独斗的处事完全不同,一时间心态上面没有转换过来,竟有些怔怔失态。

    方兴立马就感觉到了自己在这件事上的考虑不足,正要开口补救,却听对面那女子‘噗嗤’一笑,“取出『秋水剑』就是要将它物归原主。三郎要将它收回去,小女子哪里有什么异议。之前所说只是玩笑罢了。三郎勿要见怪呢。”

    “原来如此,多谢苏姑娘了。”方兴闻言,吐了一口气。只觉得:相比他,面前这个俏媚的女子身上,有一些他所没有或者说是稀少的气质。她与人相处、与人说话间有一种进退随心的潇洒和挥洒自如的风采——这是一种是久在人上发号施令、掌握权柄才可以培养起来的精神气质——他实不如也!

    从苏瑾身上,方兴由衷的认识到——他将来在寒山要塞独当一面的经历会给他带来的益处。有些经历是纸上谈兵、梦中空想所无法代替的,他需要用心学习的东西还有许多。千万要戒急戒躁,不可因为修行上的突飞猛进而狂妄自大,小瞧了天下人。

    明悟到这一点后,方兴觉得自己的心境又进步了。深呼一口气,调节好自己的心态,他微笑着将『芬香花甲』摊在双手上,递到苏瑾的面前。“借花送佛,这副护身软甲,便送予你吧。也算是今日你我情谊的见证。”

    苏瑾忽然觉得面前的男子似乎变了一个人似的,一下子就成熟了起来。言辞干净利索,少了之前的那份幼嫩——就像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商贩,一下子变成了久经商场厮杀的商道霸主一样,充满了自信。

    她不由睁大着眼睛,探询的眸光从『芬香花甲』上扫过,又上移到方兴的脸上,最后对他露出物有所思的微笑。

    说实话,方兴的礼物她很想要。不为『芬香花甲』的价值,单是方兴的心意,她就很感动,感动到感性险些突破理智的程度。

    女人都是一种感性的存在,方兴话语中的那句‘今日你我情谊的见证’,让她心里有一种冲动,想就这样接过这具护身软甲,并将它好好的收藏起来,作为一种纪念,一种相思的凭依。但是,这种冲动过后,她又随即理智了下来。她并非只是一个感性之人,除此之外她还是苏瑾,那个独一无二的苏瑾。

    因此,她强忍着心里的呐喊声,坚定的摇了摇头:“我不能要。这副护身软甲虽好,但对我来说却并没有太多作用。我不会炼气修行,能用上这副护身软甲保护自身的时候,局势恐怕也已经到了不可挽救的地步了,它所能提供的保护也只会是杯水车薪、不起作用。而现在血海炎狱的妖魔大敌当头,与其把它浪费在我的身上,还不如把它赠给那些更能发挥它作用的人身上,既能多一份战斗力,还能让郎君多收获一份人心。毕竟一件三阶上品的法器,在东平可是很宝贵呢,肯定会有很多人因此投效三郎的。”

    礼物当前,既不是乐滋滋的收下,也不是故作矫情的推让,而是说出这么一段理智深思的话语。方兴因此对苏瑾又多了一份欣赏和喜爱。只是,他要送出的礼物又怎能收回?便依旧笑着将软甲推予苏瑾,就像此前执意将『乌云雷蛇甲』套在她身上一样的霸道。

    苏瑾先是执意不要,到头来却是拗不过方兴。在他的霸道面前,终究摆下阵来,无奈的接过『芬香花甲』。只是,接过护身软甲的时候,她的双眸中闪动着狡黠的光芒,也不知道那时她心里是打得是什么样的主意。

    虽然方兴和苏瑾两人间的推拉,不似凡俗那般拉拉扯扯,但是一推一让之间还是避免不了身体上的接触。一来二去,竟也让方兴无意间触及苏瑾秀指柔荑数次,彼此感触到对方肌肤的温度……

    眼下,方兴就看着苏瑾脸上浮起的红润,不知是推拉时的运动所致,还是身体接触时的羞赧所染。心里忽然焕然道:“或许这就是所谓的突破吧。”

    身体上的接触,似乎让两人间的拘谨一下子就少了许多。方兴也好像找到了和人相处的本事,竟也能和苏瑾闲谈起一些趣事。

    找到了谈话的节奏和感觉之后,方兴说话的兴致也渐渐多了起来。初来青罗琉璃界的百余年禁锢,几乎把他逼成了疯子,那段时间里他所思所想的东西实在不少,远远超过了他这个年龄层次所该思考的范畴。

    有句话叫‘不疯不成家’,那段时光的憋屈,没能让方兴变成一个疯子,却让他明白了不少道理。虽然不敢说从此变身成为一个哲学家,但是理论家的头衔还是跑不掉的。

    两人相谈时,方兴前世所知或在百十年禁锢中所想到的一些道理,被他随性道出。而苏瑾在一旁含笑听着,也时不时回上一些相应的话儿。

    这一对男女,一个说的或是信手改编过的经典段子,又或是百年禁锢时深思熟虑的理论,听起来天马行空又别有一番道理;另一个是白手起家一手建立起一个庞大商业网络、连刘不文这等上门世家的权势者都要喊一声‘大家’的商业大才;两个人的见识都远远超过了他们的年龄所该有的极限。

    正是因为这种超凡的见识,让这两个人在平时的生活中都是孤独的,在同辈之间找不到能够平等交流的对象。而这一刻,他们终于彼此发现了对方,拥有了可以平等交流对方。两人越说越投机,越听越觉得面前之人正合自己的心意,当是自己的如意之选。

    话到投机,相逢恨晚,时间便从指间瞧瞧溜走了。不知不觉间,时间飞纵,而天色渐渐暗了,一堵堵乌云渐渐汇聚在寒山寺的天空,天地间的气机逐渐深谙了起来。

    这时,在天边也忽然传来一声雕鸣声,一个黑点疾速飞来,那正是苏家的虎头座雕。

    ——原来是苏瑾要走了。

    ……

    ……

    http://www.yetianlian.net/yt100363/37541447.html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www.yetianlian.net。何以笙箫默小说手机版阅读网址:m.yetianlian.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