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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雾都伦敦

    昏黄的路灯照亮回家的路。

    最后一班公共马车从街道一端开来,在一座破败的公寓楼前停了片刻。

    【伏盖公寓】

    这种公寓楼,因其内部设施极其不完备,所以租金低廉,一般是用来出租给那些刚到伦敦囊中羞涩却打算干出一番事业的有志青年的。

    于连从马车上下来。

    幽暗潮湿的冷风吹过脸颊,他裹紧大衣,大步走进公寓。

    老旧的煤气灯在头上滋滋作响。

    踏着吱吱作响的楼梯,避开地上的烟头和纸屑,各种奇怪气味填满了鼻腔。

    饭菜味、汗酸味、便池溢出的臭味,随处可见的陈年污物和表皮剥落的墙壁发出的积聚不散的霉味,无论什么样的穿堂风都无法将这种种臭味吹散。

    于连每次回来都会觉得不适。

    真想明天就搬出这个鬼地方啊,就像有钱人那样,住到窗户明净、铺着高级地毯的大house去。这种挤满穷人的room,整栋楼从上到下终日都弥漫着令人窒息的混浊气味,真是受够了。

    公寓有五层,于连住在顶楼最角落。

    掏出钥匙打开房门,进屋之前,伸手扭动墙上的煤气灯开关。

    煤气顺着管道进入玻璃罩,光线幽幽亮起,然而这种暖色调的灯光却没有带来温暖。

    由于保暖技术很差,维多利亚时代的大英,即使所处室内也很容易感到寒冷。

    灯光照亮房间非常小,仅有一个卧室和一个盥洗室,是个标准的廉价公寓。

    但和楼道的脏乱差不同,这里整洁干净,且无异味。

    普通的沙发和褪色的地毯,表面粗糙的柜子,占据房间三分之一空间的床,所有家具都擦拭得干干净净;

    本来斑驳肮脏的墙壁都贴上了灰底蓝花的糊墙纸,窗帘洁白无疵,每一条褶缝都又直又规律;

    靠窗的书架上堆叠整齐地摆着许多书籍,旁边的独角小圆桌摆着一座由跪着的阿特拉司雕像托起地球仪摆钟,圆球表没有沾上一丝尘土。

    有限的空间和寒酸的家具,在主人别出心裁的摆放下,突出了一种整齐精细的现代雕版画风格,可以让人从中窥探到主人的干净整洁的形象以及他理性冷静的性格。

    高高堆叠起来的书和擦拭得一尘不染的地球仪,又体现了主人的好学与对世界的探索精神。

    如果他肯去邀请的话,肯定有不少女同学愿意留在这里过夜。

    把脱下来的学院长袍挂好,打开窗户换气,于连端了杯水过来,支着胳肘坐在书桌前。

    窗外是泰晤士河,长短不定的汽笛声不时划破夜空,有的近在咫尺,有的几乎听不太清。

    他是在塞纳河出海口长大的。

    轮船的汽笛声,可以勾起他许多的童年回忆,比如说他那个有着一头好看橘色长发,对他百依百顺的青梅竹马。

    还有他那“恶毒”的“后妈”。

    “哈~”

    于连微微打了个哈欠。

    距离睡觉还早,想女孩只会越想越觉得孤独,不如看看书打发时间。

    有两本书摆在桌面。

    《双城记》和《在野外遭遇低阶恶魔如何自救》。

    一本是狄更斯写的,另一本也是狄更斯写的。

    这个世界和于连认知中的世界,历史走向相差不大,仅有些细节上的差异。

    要说两个世界最大的不同,莫过于这个世界的神秘学不再是骗钱的玄学了,而是真正能使用超凡力量的强大学科。

    神秘学,一个笼统广泛的概念。

    魔法、占卜、炼金术、魔药学、物品附魔、神秘生物……

    一切不为逻辑所知,不为定律所限,不可解析的神秘力量;

    一切隐秘难寻的古老知识,以及被理性拒斥的非凡之物,都在神秘学的研究范围内。

    没考上伦敦大学前,于连就已经学习了足够多的神秘学基础理论,但他至今都还差最后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才能正式成为一个神秘学家——觉醒相性。

    从本质上来说,神秘学是一门感应、控制,催动能量的学科。

    只有觉醒了相性的人,才能够感应到自然现象中蕴含的特殊能量——魔能。并且通过仪式,祝词,祷文等特定的方式运用这些魔能。

    觉醒相性很难。

    不仅需要耗费大量的金钱举办洞悉仪式,成功的概率低到令人绝望。

    但他在这条路上不会有任何犹豫。

    举行一次洞悉仪式的材料费和人工费加起来,需要大概100英镑。

    这年头一个普通工人的年薪不到40英镑。

    于连来伦敦小半年,几乎每晚都去高档俱乐部给富婆拉小提琴,辛辛苦苦卖艺攒的钱差不多有60英镑了。

    “呼~”

    加油吧!

    争取在夏天前攒够100镑!

    于连轻吐一口气,翻开《双城记》。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

    1850年的伦敦,正处于光明与黑暗之间的混沌地带。

    这里靠近天堂,也靠近地狱。

    这里是资本家与无产者、保守宗教与新潮思想、神权与政权、理智和疯狂相互碰撞的大型斗兽场。

    时代的喧嚣炫目和工业革命带来的滚滚浓烟,将这座城市变成了一只饥饿的野兽,吃人的野兽。

    初春的清晨总是阴冷无比。

    于连战胜寒冷,摆脱困意,从床上下来。

    公寓里有煤炉,但每天烧煤取暖的花销普通人家很难承受得起,所以他很少烧煤取暖。

    “哗啦~”

    盥洗室内,于连掬起一捧冷水,拍打在自己脸上。

    同样的,在这年头,只有富裕阶层的家庭才能够每天都用热水来洗漱沐浴。

    一个脸盆,一条法兰绒毛巾,一点肥皂和洁牙剂,便可以满足大多数人的洗漱需求。

    这个时候的肥皂,已经有了薰衣草,紫罗兰等各种香味。

    在某些场合里,化学制成的香气成为了一种独特的勋章,一份洗浴者享受的荣誉。

    要知道此时一块肥皂小就算了,价格还大概相当于三口之家一天的生活费,而一个遵循洗浴潮流的家庭一周就要用掉三到四块肥皂,这是远非平民能承受得起的花费。

    于连自然没多少钱。

    可他酷爱干净,甚至到了有点小洁癖程度,就算挨饿也要把钱留着买肥皂。

    他的洁牙剂也是比较贵的墨鱼骨粉,这种可以说是牙膏了的东西,亮白牙齿和清洁口腔的效果比普通人用的煤灰和木炭做的洁牙剂要好上一个档次。

    干净整洁,是最大的,也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优雅。

    洗漱完毕,于连对着不大镜子,仔细地整理衣服。

    黑色圆顶高帽配漆黑庄严的学院长袍,胸口别着一枚以卡巴拉生命树为原型设计的校徽。

    大衣里穿着洁白的高领衬衣,下身是修身的洁白长裤,脚踏高筒棕色马靴。

    于连摸了摸金属质感的校徽,满意地点点头:“爷真好看!”

    当东边的天空开始泛白时,他已经吃完了简单的早餐,站在公寓楼大门前等待去学校的公共马车了。

    今天的伦敦依旧被大雾笼罩着。

    卖报小贩、卖花女、街头艺人从眼前走过;

    穿着优雅的绅士、裙摆摇曳的淑女、疲惫的夜班工人与衣服破旧的乞丐。

    各式各样的人像是一块块截然不同但又相互依存的拼图碎片,在这座都市中拼凑出一副充满矛盾和裂缝的画面……

    市区烟囱林立,不停地喷吐着刺鼻的浓烟。

    烟囱是工业的象征,是帝国无上的权利与财富的象征。

    尽管伦敦的空气质量越来越差,可全年无休每天工作超过14小时的工人们,反而让刺鼻的浓烟喷吐得更加勤快了。

    掌握着舆论的资产阶级,不断通过报纸竭力向民众灌输这样一种意识:

    “如果工厂不24小时开动,那么军队谁来养?税收谁来交?大英的荣耀谁来维护?谁来欺负那群Frogs让他们成为你们喝啤酒时的笑料?你们这些工人,不要老想着一起上街搞个大新闻才行嘛,资本的财富就是整个民族的财富,资本的事业就是全民族的事业,资本的垄断和扩张是为了全民族的利益。你要是敢有意见,那你就是不爱这个不列颠!”

    在资本家残酷的剥削下,大英帝国顺理成章地成为成为全球第一工业国。

    在报纸的轮番洗脑下,即使伦敦东区最贫困的爱国者,只要一想起帝国的工业和财富,便会不由自主地挺起胸膛。

    当然了,于连不会觉得骄傲。

    毕竟他是一个“法国蛙佬”。

    此时的他正坐在从东伦敦开往西伦敦的公共马车上,谋划如何完美地完成系统的新手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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