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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青梅竹马

    十四行诗一直觉得,于连好看到可以下饭的程度。

    此时的他身上穿着洁白衬衣,领口下是若隐若现的锁骨,鼻梁挺拔精美。

    他的眼眸总是那么的深邃迷人,就像是被春风轻轻吹皱的塞纳河春水,可以直接漫进她的心窝里。

    因为他不辞而别所产生的小小怨念,忽然间就不知被吹到哪里了。

    两个人静静对视,仿佛都在等对方开口。

    半晌后,于连有些尴尬地挠挠头发:“要不你耍点小脾气?”

    “于连先生,我可不敢在您面前耍脾气。”十四行诗赌气似的说了句,便立刻挪开视线。

    “我已经在深深的检讨自己了。”于连低头认错,“下次绝不会不辞而别!”

    “才不会再相信你的话了……”十四行诗不满地撅起嘴,顿了顿,然后微微红着脸说道:“除非你再念一遍那首十四行诗给我听……”

    “好。”

    于连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

    “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

    (我能否把你比作夏日的某天?)

    十四行诗晶莹透彻的淡绿色眸子,流露出了温柔到足以融化冰雪的目光。

    “Thou art more lovely and more temperate.”

    (但你比夏日更可爱温存。)

    于连朗诵着莎士比亚的诗歌,目光落在少女身上。

    十七岁的十四行诗,亭亭玉立,婀娜苗条。

    容貌清秀,端正优雅,橘色的长发搭配碧绿的双眸显得特别有情致。

    还有那柔嫩圆润的双肩和小小的胸脯,让她还没有丧失惟有少女才具有的天真无邪。

    侧耳聆听的十四行诗,那双富有青春气息的清澈双眼转了回来。

    二人对视。

    少女的脸忽然红了。

    她垂下头来,两侧的秀发柔顺地落在胸前,细的睫毛随着视线移动轻颤。

    安静美丽的少女,能让人联想到很多美好的事物,像是温煮后的甜牛奶,像是傍晚田野间扫过麦子的微风,像沐浴着夕阳的稻草人……像两人初遇的那个夏天。

    ※

    六岁的十四行诗在诺曼底乡下游玩时,碰到了一个爬树摘野果的男孩。

    “你摘那些果子干什么?”小女孩问。

    “当然是吃。”

    “这些野果很涩,不好吃也吃不饱的。吃布莉欧更好一点。”

    当时在树上的小男孩,看都没看下面,就说道:“我想起一位王后说的挽救办法:当她获知法兰西的农民没面包,她说,让他们吃布莉欧(一种法式甜品)好了。)”

    这句话里的“她”,就是那个和路易十六一起上断头台的玛丽皇后。

    听了这话的十四行诗却不生气,而是用小小的双手捧起甜点,嘴角带着“我要和你交朋友”的那种友好笑容,睁着宝石般透亮眼睛和树上的男孩说道:

    “我不是玛丽皇后,也没法让全法国的农民都吃上布莉欧,但我可以先给你吃上,你觉得这样好吗?”

    嗯?

    女人,你真有趣!

    树上的男孩,自然就是于连。

    他低下头来,看向树下的小女孩。

    午后的阳光从树叶间隙落下,照亮了舞动的尘埃。

    她的眼瞳就好像绿宝石般好看。

    “要吃吗?”十四行诗举着布莉欧又问了一遍。

    在阳光的映照下,她橘色的头发,好像泛起了一丝一缕的细碎光芒。

    于连从树上下来,问她:“为什么要给我吃这个?”

    “当然是因为一起吃东西会更加好吃,更有趣,不会无聊啊。”少女笑眯眯地说道。

    于连愣了下,旋即笑笑。

    他没有拒绝,直接拿了一块甜点放进嘴里。

    香甜的奶油,烘焙松软的蛋糕,还有一股鲜动人的草莓味在口腔里弥漫。

    “好吃不?”少女满脸期盼。

    “好甜。”于连轻轻舔掉嘴唇上的奶油。

    “我下次让厨师少放点糖。对了,你叫什么?”

    “于连。你呢?”

    “十四行诗。”

    “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

    梧桐树在微风里摇摆,细碎的阳光从树荫中照下来,落在两人的肩头上。

    于连朗诵十四行诗时,时光静谧的好像会随风飘散的泡泡。

    ※

    “So long lives this and this gives life to thee.”

    (这诗就将不朽,永葆你的芳颜)

    音色、质感,还有情绪,仿佛都回到了相遇的那天

    于连朗诵完了,用一种“可以放过我没”的目光望着少女。

    十四行诗眸光闪烁,表情变幻了几下,最后抿了抿嘴道:“告诉我你在哪里。”

    “伦敦。”于连回答道,然后用简单的语言,将这小半年来的生活经历说了一遍。听他说话的十四行诗,碧绿的瞳孔清澈含笑,显得秀气而文雅。

    她是一个地道的巴黎小姐。

    血液里流淌着的浓烈的法式浪漫和诗意情使得她很容易共情,待人接物也没贵族的虚伪,反而是有一股特别真诚的力量。

    她秀气的小鼻尖和小狗般湿润,时常会因为害臊而捂脸羞涩,

    她在外人面前能装出一副乖乖女的模样,私底下却有活泼好动的那一面,特别喜欢黏着于连一起去野外玩耍。

    玩累了就让于连讲故事给她听,在树荫下哄她睡午觉。

    在她十五岁前,于连轻轻用力就能把她整个抱起来,分明就是个萝莉系美少女。

    现在她十七岁了。

    个头虽然长高了不少,但那两条白白的手臂,还是十分纤细柔嫩。

    小胸脯更是仿佛被时间遗漏了。

    不过没关系,小小的也很可爱嘛,反正她正值美妙年华,还能再长的。

    听着于连讲述伦敦生活,十四行诗担心极了。

    在法国人看来,伦敦是一个空气污染很严重,常年都是雾霾天的罪恶之都。

    英国人都是狡猾市侩的小人!

    还有令人更难忍受的:英国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美食荒漠。

    那些日耳曼蛮子甚至连正餐都不会做,只会烤些半生不熟的肉来吃,法国人专门用“Rosbif(半熟牛肉)”这个词来嘲讽英国人。

    十四行诗担心于连在伦敦吃不好,更担心他被英国人欺负。

    可她知道自己没法把于连劝回来。

    你呀,这一辈子就是被一首十四行诗给害了,再也不能用理智的目光去看于连了。

    和他一起撑伞在雨中同行的时候,他给你讲故事说笑话的时候,他送你回到家门口的时候,你的心怦怦跳,总是在想,他要是靠过来抱住你叫你“小商籁”该怎么办?

    现如今你不用再烦恼了。

    因为他已经去了海的另一边了。

    而你什么都做不了,只是沉默了好久好久,才在心里对他说了一句:don't forget me

    你瞧。

    你都伤心到说英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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