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第四年

    已点燃的战火,不会因为一段暖昧的插曲而止息。

    当魔王回想着那夜草原上的亲吻,按着自己怦怦跳动的心脏,无比惊恐地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对劲的时候,已经不得不迅速投身于战争的等备之中,常常要从深夜忙到清晨。

    数日后,魔王的部将们被请进宫殿。

    他们在巨大的地图上,看到了略缩的深渊的山川。血红的墨迹从王庭出发,中途贯穿了四个小部落,一路直指西北。

    ……黑托尔。摩朵轻轻念出了征程的终点: “我还以为,吾王会先对瓦铁动手。”

    旁边的几位魔将各自点头。首领瓦铁与魔王之间的新仇旧恨,在王庭不算什么秘密。

    “瓦铁部落……”倒是天珀说了一句, “远了点。至少要能完全控制住鱼牙山脉与黑河,才方便对瓦铁动手。

    昏耀盘膝坐在草藤编织的坐垫上,就听着魔将们你一言我一语。王的旁边,坐着那位精致得不像话的人奴。

    兰缪尔把长发编起来系了一枚白色的骨铃,正慢慢地用火石烧开一壶淡酒。

    昏耀和臣属讨论政事的时候,他一般不说话,就在旁边一边做点什么事情一边听着,有什么意见私下里再和昏耀单独交谈。

    最开始,魔王的臣属们简直痛苦不堪。

    怎么能想象,当他们煞气腾腾地叫嚣着踏平某个部落的时候,有个人类坐在旁边乖巧地编着骨饰,声音丁零当啷的;或者认认真真地给螺贝刺猬涂眼睛,涂出来居然还蛮好看……

    但现在,好吧,已经习惯了。

    “兰……缪尔——大、人……”

    摩朵黑着脸,扭曲地吐出这几个字,尤其是后面的尊称, “也要一同去?”

    昏耀看了看兰缪尔。

    事实上,这是他头疼了好几天的问题。兰缪尔身戴禁锁,只能在骨钥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如果带去了战场前线,局势瞬息万变,不可能顾及得上。

    就算把人类放在大营里,万一军队出征的时候遭到袭营怎么办,难道要他原地等死吗?可假如把兰缪尔和骨钥一起留在王庭,和给困兽去枷有什么区别?

    昏耀索性把难题抛给“问题”本身,他冲兰缪尔抬了抬下颌: “你自己说。”

    />兰缪尔淡淡一抬眼: “您又来了?吾王将我留在王庭,将骨钥交给一位信得过的魔族,叫他来掌管我不就好了。

    昏耀; 。

    可恶,听起来很有道理,他为什么没想到?

    但仔细想想……魔王强装镇定,清了清嗓子: “不行。”

    仔细想想,笑话,他怎么可能将自己的奴隶拱手让给其他魔族,暂时也不行!兰缪尔是个美貌绝伦的人类,又是那么荒唐的好脾气,万一被欺负了,他都无法知道!

    “你是个狡猾的人类,”昏耀说, 换了别的魔族来看管你,还是在王庭要地,我不放心。

    兰缪尔:

    昏耀: “你还是得跟着我。”

    两天之后,王庭的军队启程,战士们离开家园。角马嘶鸣,祭司们敲起了战鼓,烟尘滚滚而起。

    出征前,魔王亲手为人类穿上贴身的链甲,用护腕束紧袖子。

    昏耀低着头,而兰缪尔微微仰头。魔王的鳞爪环过纤细的脖颈,在背后扣好锁扣,最后从自己的胸前取下骨钥,若无其事地套在人类的脖颈上。

    兰缪尔吃了一惊,一把握住昏耀的手腕: “吾王!”

    昏耀将他的手指慢悠悠掰下来,说: “戴好了。遇到危险……”

    说完,魔王忽然奇异地沉默了一下,低头亲吻了人类的唇。

    兰缪尔: ?

    “要知道跑。”昏耀补完了这段话。

    说罢,魔王扬长而去。留下兰缪尔站在原地,迷茫地摸了摸自己的唇角,心想:看来王很喜欢人类的这种亲吻。

    隔着老远,几个魔将撇撇嘴,指指点点。

    “哼,迷惑吾王的人类……”“装模作样的人类……”

    “等着瞧,不出三天,人类就要哭着求王放他回去!”“别的不说,人类的孱弱躯体,怎么可能跟着魔族的勇士们长途骑马?”

    ——仅仅片刻之后,他们愣愣看着跨上角马的人类,傻眼了。

    兰缪尔换下了平日里的宽松白袍,披挂轻甲,银灰长发如魔族出战时那样编成厚辫,系着骨片绳。

    他踩着金属马镫,攀上远远比自己高大的角马,稳稳地坐上了鞍鞯

    。抬头时眼尾的那枚鳞片凛凛闪光。

    “驾。

    披着铁甲的角马奔跑起来,带着纤弱的人类一骑绝尘。兰缪尔的马很快掠至阵前,与魔王并驾齐驱。

    昏耀在风中回头,夸了句: “学得不错。”

    兰缪尔: “吾王教过我。”

    从前,圣君在人间时虽然也学过骑术,但真正骑马的机会并不多,也没有跟随军队出征的经验。但魔王酷爱骑马,骑术尤其精湛,前两年闲的没事溜人类的时候,就骑着马带兰缪尔到处跑。草原、山崖、冰湖、深林……

    兰缪尔又好学,几年下来,骑术进步飞快。连昏耀都不得不承认:这家伙确实是个被神卷顾的天才。

    就这样,王庭的征途,以近乎不可思议的猛攻拉开了帷幕。

    魔王一贯酷爱依托于精锐骑兵的急行军,连夜踏冰河、攀雪山都是常有的事,而这一次更加恐怖。

    三天,整整三天几乎不眠不休,却又计算得堪称冷酷的疯狂奔袭。

    锣声一敲,骑兵卸马,在沉默中迅速进食休整,锣声再一敲,无论吃没吃饱都要上马行进。到了夜晚,漆黑不见五指。魔王命令士兵在马鞍上挂起小小的铜灯,就凭着萤火般的微弱光芒摸瞎狂奔,只有凌晨时分才能有几个钟的休眠时间。

    堪称地狱强度的行进之下,就连魔族士兵都偶有掉队——他们只能灰溜溜原路回到王庭,等着接受嘲笑——更遑论兰缪尔一个没有法力的人族。

    昏耀把人类的体力也纳入了计算。每到傍晚时分,他就把兰缪尔叫过来,让人类与自己同乘,勒令其靠在自己怀里睡一会儿。

    越过霜角雪山,涉过浩荡的无浪河,再冲过一望无际的平原。

    到了第三天,昏耀突然命令兰缪尔撤到阵后。

    当时,行进的前方还空空荡荡,没有任何特殊的迹象。然而魔王的敏锐终究在这一日的下午得到了验证:

    王庭的军队,狠狠咬住了落网的猎物。

    第一个遭殃的大倒霉蛋,是个依附于黑托尔的,名叫“孜塔”的小部落。

    兰缪尔算出了地火变动的时间和方位,魔王进而推算出了孜塔部落的迁徙路径,直接横向截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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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孜塔的族人看到前方出现了大军的时候,差点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

    血腥的厮杀开始了,并且持续到半夜。魔族的战斗仿佛野兽之间的撕咬,那些战斗力较低的劣魔

    们在第一轮大批惨死,然后是孜塔的士兵。

    “断角魔王!昏耀!!”

    首领孜塔在混战中陷入了包围。他浑身是血,癫狂地喊, “你敢杀我,就是与西北的所有部落为敌,你敢——

    下一刻,角马高声嘶鸣。

    一杆长矛携着漆黑火焰,如疾风般捅穿了孜塔的咽喉!昏耀的面庞染血,冰冷而狂妄地大笑起来:“杀的就是你们!”

    凄清的崖月见证下,死不瞑目的首领被举起来了,这具尸体被魔王高高地挑在矛尖,仍然保持着怒目张口的神态,仿佛没有预料到死亡竟然来得如此突兀。

    当意识到败局已定时,孜塔的魔族开始了悲惨的大溃败。

    士兵不再保护族人,老者与幼儿被抛下,无数魔族在践踏中丧生,到处都是惨叫和哭嚎。人类的神教中描绘的地狱,大约也不会比这样的光景更残忍了。

    一匹角马从阵后奔向前线。兰缪尔的衣袍被风吹得猎猎作响,不断被溅上血污。

    他喊: “吾王——”

    人类的呼唤被怒雷般的吼声遮断了,魔王将长矛一挥,孜塔的尸首就被摔成了肉泥。昏耀纵马当先,厉声道: “追军队!!”

    王庭的魔族们抛下了那些悲惨的孜塔劣魔,开始如狼似虎地追击溃逃的士兵。

    兰缪尔咬咬牙,又喊: “吾王!”

    可人类喊不住魔王,更喊不住那些彻底亢奋起来的王庭战士。

    魔族们尖叫着举起兵器,如车轮般滚滚向前碾压,夜色掩盖了尸体。角马的马蹄踏过的地方逐渐有了水声,那是象征死亡的鲜血。

    这一刻,兰缪尔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何谓魔王。昏耀就像是一个真正为了战争而生的恶魔,强悍、桀骜、凶残、不死不休。

    当他纵马擎矛的时候,没有魔族能够不被那种狂乱的杀意感染,直到将目之所及的一切,都化作魔息之下的废墟和飞灰。

    “吾王……吾王!!”

    在这样的疯狂追杀,或者说几近屠杀之中,只剩下一个渺小的人类拼命地喊着他的王。

    “他们已经战败了

    !他们的首领已经阵亡了!!”

    最后,兰缪尔的嗓子都哑了,狂风夹着血腥与哭声,夹着绝望与死亡扑面而来,他感觉自己几乎也要疯了。

    “昏耀!!”他声嘶力竭, “被封印在深渊里两百年,魔族的数量一年比一年少,你还要杀吗!?

    兰缪尔不知道军队是什么时候停下来的。好像过了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又似乎只是短短的几个呼吸间。

    他浑身湿透,伏在马背上剧烈地大口喘息,汗珠沿着散乱的发丝一滴滴往下落。

    马蹄声由远而近。

    兰缪尔吃力地喘着气抬头,看到浑身浴血的魔王穿过夜色,面目平静地御马而来。

    于是人类勉强笑了一下。

    “……第一年。”兰缪尔怅然说。“我要是能知道这么劝您就好了,那就不会吵架了。”

    昏耀没有说话,只是神情复杂地看着兰缪尔。过了一会儿,魔王向身旁的传令官下令:

    “敲锣,原地休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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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孜塔部落的遇袭,令黑托尔意识到了危机。很快,西北的几个部落联合起来,在一片荒原上与王庭的军队开始了对峙。

    真正的大战打响,连日的激斗开始了。

    绝大多数时候,兰缪尔都被留在后方的大帐里。

    他替昏耀算着军备与粮草,算着需要的一个个数字。每当深夜或是清晨时分,当大地震动,马蹄声如雷传来,就知道是昏耀的军队回来了。

    每到晚上,兰缪尔都要踮起脚,把魔王的盘角拉下来嗅一嗅。

    “能少杀一点就少杀一点。”他苦口婆心, 您是为了平定叛乱,又不是为了屠杀。

    “当魔族死去,最高兴的可是我在人间的子民,吾王也不甘心这样吧?”

    “还有,您出战到底为什么不穿铠甲?……是,我知道魔王血统的鳞片很硬,但能多防护一点是一点……

    昏耀被唠叨得无可奈何,又生不起气来,有时候索性就把兰缪尔抓到营帐里合化。但这一招现在已经不太管用了,他已经很难以此彻底堵住人类的嘴。

    两军对垒持续了半个月,逐渐进入苦战的阶段。

    有

    一次,魔王率军队出阵,与黑托尔等联合部落的军队激斗。双方的战线边打边挪移,居然从荒原推移到了山谷。

    兰缪尔等了五六天都等不到军队归来,忍不住有些焦心。

    但前线的传讯兵在第六天回来了,眉飞色舞地描述了魔王大发神威,魔息如漆黑的海浪般遮天蔽日的光景:

    于是兰缪尔多少放下心来,耐下性子继续等。

    到了第八天,军队在深夜归来。当时兰缪尔已经睡了,夜半突然被骑兵在营帐内卸甲的叮咣声惊醒。

    还没缓过神,大帐猛然被掀开。熟悉的低沉声音传来: “都出去。”

    魔王的声音嘶哑而沉重,带着一丝不同寻常的压抑,兰缪尔一下子就清醒了。

    大帐内的亲卫和侍从们,纷纷退了出去。兰缪尔随手抓了件披风往肩上一搭,匆匆往外迎上:“吾王……”

    他把隔开内帐与外帐的白幔子一掀,就看到昏耀脚步凌乱地走来。兰缪尔心里猛地一跳,隐约意识到不对,还没来得及问什么,魔王突然一个翅趄。

    这下可不得了,昏耀直接往下栽倒,竟把旁边的兵器架都撞翻过去,长矛短刀哗啦啦倒了一地!

    吾王!?

    兰缪尔脑子里嗡地一声。他下意识去扶,同时张口要喊——

    昏耀却猛地抬起手臂,狠狠捂住了他的嘴!

    “别声张。”魔王沙哑道。

    黯淡的一点火光从营帐外隐约适进来,兰缪尔借着这点光看清楚了,昏耀的状态明显已经差到极点,唇色青白,面色惨淡得像个死尸。

    他的手也触碰到了昏耀覆盖着鳞片的身体,竟然烫得像是有火在烧。

    兰缪尔心惊胆战,压低声音: “您受伤了?”

    昏耀额前的乱发全被冷汗打湿了,目光也有些涣散。但他神智还算清醒,勉强抬手,食指冲兰缪尔哺上点了点: “别喊,多古很快会过来。”

    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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