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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狗宝,人情(首订打卡处)

    虾头一边干嚎,一边用丝瓜瓤擦洗又脏又臭的精瘦身子。

    院外的白启嘴角上扬,指使着阿弟把乌漆嘛黑的熟黄精磨成粉末,再用油纸小心包好。

    每天熬粥熬汤,或者混入清水,吞服食用一剂,足以抵得上三餐肉食。

    这玩意儿能被称为“神仙余粮”,让那些服饵辟谷的修道人当饭吃。

    可见药性温和,药力充足。

    “阿兄,你能不能给雀仙取个好名字呀?”

    白明坐在小马扎上,来回推着磨药粉的石轮,想起昨晚上答应黄雀儿的承诺。

    “云锦如何?”

    白启认真思索片刻,听阿弟讲,那只鸟儿幻化女孩儿,如披羽衣,色彩斑斓,很像他上辈子所见过的华美织物。

    “有什么说法没?”

    白明睁大眼睛。

    “呃,有一句诗,机杼夺天工,孔雀妆花云锦烂,冰蚕吐凤雾绡空,新样小团龙……说得是云锦之灿烂瑰丽,你可以跟雀仙讲,以后修道功成,就赠她一身妆金敷彩的好料子做衣服。”

    白启费劲扒拉着腹中那点儿墨水,白明满脸认真,打心底钦佩阿兄的学识渊博,恨不得用笔抄写记下。

    等研磨完熟黄精,虾头也洗干净了,他仔细感受小腹窜动的气血暖流,足有巴掌大小:

    “阿七,你在粥里放了啥?我吃下去,就像脱胎换骨一样,比武馆的壮骨粉效果好百倍不止!”

    白启拍了拍手,起身回道:

    “大补的虎骨粉,昨儿跟参把子讨了点,据说有壮阳奇效,最适合练铁裆功的猛男。”

    阿弟夜游遇见龙坎山各路“仙家”的事儿,没必要宣扬,人多嘴杂议论起来,不见得都是好话。

    再者,九蒸九晒年份足的熟黄精,道官老爷才能享用的好东西,鱼栏、柴市的两个少东家都难吃上一口,暴露出来,容易节外生枝。

    虾头乐呵呵笑着,挥动几下拳脚,虎虎生风:

    “这样一来,我在松山门的一众学徒里,也算拔尖了!”

    半份熟黄精不至于让虾头真的伐毛洗髓,只是填补几成元气,白启淡淡一笑,收拾好院子,带着两人出门找参把子。

    “既然桩爷托阿弟捎话,问我有没有兴趣做赶山人,肯定要给个回应。”

    白启想到五百里山道所蕴藏的宝药、宝植,资源之丰饶,绝对不比黑水河差。

    也许这就是那些旁门散修,仍然能够顽强挣扎,不服龙庭管教的原因之一?

    无法打坐练气,吞纳灵机,便从外物着手?

    拐过几条黄土夯实的简陋街道,白启来到参把子所住的大屋门口。

    坐南朝北,占地颇大,只比祠堂规模小些。

    参把子乃是庄主都要敬重的族老,每年采药、打猎收成不好,就要靠参把子与山灵沟通,进行祭祀,乞求赐福。

    “白小哥儿,你来了。”

    参把子坐在前院晒太阳,看到白启等人毫不意外:

    “昨儿,桩爷给咱托梦了,说明情况了。

    桩爷它不通人情,只瞧中白小哥儿你的能耐,却没顾及你的心意。

    殊不知,像白小哥儿这样的少年英才,怎么可能留在采参庄。”

    白启扫过厚实挡风的门帘子,有個十三四岁的男童偷偷探头出来,好像在打量自己。

    “参把子谬赞,多亏桩爷庇佑我家小弟,不然就遭大难了。

    赶山人这活计一代传一代,我自认担不起,况且外来人也难服众。

    不过赶山之事,内里玄妙颇多,我很感兴趣,想讨教一二。”

    参把子听完上半截老脸笑意荡开,原本很犯忌讳的下半句话,都显得没那么不知深浅了。

    “白小哥儿这种练家子,竟能看得上赶山人的手艺,哈哈,行当里的东西概不外传,本是规矩。

    但白小哥儿受桩爷青眼,又有几分兴致,咱就多讲几句。

    赶山不算啥大能耐,乃是脱胎于奇门,祖师爷教的东西,大致分为三样,‘憋宝’、‘牵羊’、‘相灵’。”

    白启侧耳静听,参把子娓娓道来:

    “莽莽大山,孕育天材地宝,行话叫做‘瓜’,按照珍贵程度分出大小,甲子以内是‘小瓜’、百年以上是‘大瓜’。

    憋宝牵羊,讲直白些,就是摘瓜的手段,各有千秋。

    至于相灵,则复杂一些,寻山看水,辨认格局,据说山川大地有八种相格,为‘威、厚、清、古、孤、薄、恶、俗’。

    前面四样叫‘杰地’,后面四样唤‘丑地’。又称‘红羊’跟‘黑羊’。

    唉,后辈子孙不争气,顶好的本事失传了,只剩下赶山祭灵的微末门道。”

    白启啧啧称奇,原来赶山人大有来头,那些神乎其神的奇门秘法,极可能便是方术。

    “参把子可曾摘过什么瓜?”

    他笑问一句。

    “白小哥儿太高看咱了,天材地宝何其难得,咱进进出出五百里山道几十年,也没见着传说中的‘金银童子’、‘人参娃娃’、‘玉娇娘’、‘器丑郎’。”

    参把子摇摇头,他也就采一采年份尚可的葛根、黄精、野山参,或者指点猎户撵山,围捕走兽。

    能被称为“宝贝”、“灵物”的稀罕玩意儿,确实不曾遇到过。

    除开千年人参之外,像是金银珠宝、殉葬器物这种,深埋在地下。

    时间一久,吸纳精华,便可能凝聚类似山灵的各异形体。

    足斤足两的金银是童子,白璧无瑕的美玉化娇娘,沉甸甸的铜铁变丑郎。

    大抵遵循这个规律。

    “那真是可惜。”

    白启心想,难怪赶山技艺那么难以凝聚映照,里头的说法太多,并不简单。

    “咱也没啥送给白小哥儿的,手头上正好留着两颗狗宝,此物能解深山老林的瘴气之毒,日后进到猛恶林子,好有个提防手段。”

    参把子很客气,像是早就准备好了,摸出两颗鹅卵石般的牙白色物什。

    “无功不受禄,我怎么好意思白拿。”

    白启嘴上说着,狗宝自古与牛黄、马粪石并称为三大良药。

    此物气微腥,味微苦,嚼之如粉,搓捏似砂。

    能够降逆风,开郁结,解湿毒,前世一度被炒到与黄金等价。

    “白小哥儿是桩爷相中的好苗子,跟咱们赶山人也算有缘分。

    咱这个行当,讲究结善缘,得善果,白小哥儿还请收下,别再推辞。”

    参把子态度坚决,将两颗能抵数百两银的珍贵狗宝,强行塞到白启的手里。

    半个时辰后,白启带着阿弟白明离开参把子的大屋。

    等走得远些,虾头满脸羡慕道:

    “阿七伱真是有老头缘啊?水哥他爹梁老伯那么喜欢你,就连参把子见到你都主动送好东西。”

    白启失笑道:

    “说啥胡话,梁伯且不论,参把子可不是无缘无故。他这是感激我没接受桩爷的好意,没当赶山人,接他的班。”

    虾头眼里浮现疑惑之色:

    “你咋知道的?”

    白明接过话茬:

    “因为他一早就在等阿兄上门了,而且还把狗宝备好了,阿兄说不能接受桩爷好意,脸上笑意才浓厚,可见他并不想阿兄答应。

    如果阿兄刚才狮子大开口,参把子也会忍痛答应,他之所以受采药人的敬重,是因为能跟桩爷沟通,有祭灵的本事。

    这是吃饭的家伙事儿,肯定想着传给儿子、孙子,哪能叫外人夺了去。”

    虾头那双小眼瞪得滚圆,还有这一层吗?

    为啥自个儿什么都没感觉到?

    还觉得参把子人怪好嘞!

    “屋里躲着的那个小孩,应该是参把子的孙儿。

    他儿子撵山被熊瞎子拍死,只剩根独苗,肯定想着将‘把头’传下去,咱们就别横插这一杠子了。”

    跟阿弟白明相视一笑,白启慢悠悠道:

    “不过参把子有句话讲得很对,山灵它不通人情,不知道人心复杂。”

    虾头仍旧懵懂,随即悲从中来,脑袋瓜没阿七好使就算了,如今连他阿弟都比不过。

    “但我爹教过,自个儿不聪明,就得跟着聪明人做事。

    阿七这么厉害,那我只要听他的话,岂不是也等于跟他一样厉害!”

    白启揣着两颗狗宝,心想这趟出来收获不少。

    有了此物,日后赶山深入老林,可以不惧瘴气阻碍。

    正思忖着,看到何泰、宋其英等人纵马下山,随从各自抬着野猪、大虫。

    这般大的收获,足以结束这场秋狩,也是时候该回黑河县,赶龙王庙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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