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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窘迫的脚指头扣地

    沈莞早就是华夏药铺的老主顾了,不过她来不是买药,都是卖货。

    见她进门,陈大夫就直接拿出了算盘,把架势也给摆好了。当沈莞伸出手,他也习惯性的按上去把脉。

    “你这是肝火旺盛,需要吃……”陈大夫说到一半,反应过来了,摘掉眼镜,眨巴着老花眼问她:“东西呢?”

    “没东西,我身体不舒服,让你给看看。”

    陈大夫撇了撇嘴,抱怨说:“寻常人找我得排队,今天可是便宜你!”

    而后,他看着她身后人高马大,玉树临风的男人,冷声笑了。

    “这是你爱人?”

    “嗯。”

    “那就难怪,没事儿的时候,让他多给你败败火。”陈大夫暧昧不明地笑了。

    偏偏沈莞没理解他的意思,不明所以地问:“他怎么给我败火?再说了,他忙得很,每周只有两天假。”

    “那就放假了呗,你身体好着呢,瞧你这话多的劲儿就知道。”陈大夫翻了个白眼,忍住了没骂她傻瓜。

    这时,陆霆霄紧跟着问:“可是她昨晚发烧了,烧得很热。”

    陈大夫给他解释:“那是虚火,受了寒气,出汗把寒气都发出来就好了,她这情况不用吃药。”

    “那得怎么给她败火?”陆霆霄又问。

    陈大夫愣了一下,抬头看着他一本正经的脸,半晌,反问:“你确定没有装听不懂?”

    “还请大夫告知。”陆霆霄的表情太规矩了,加上那一身儿军装板正的站在那儿,让陈大夫直在心里骂,这真是一对愣头青!“你们两口子被窝里那点事儿,还用人教啊?”

    “呃……”沈莞先听明白,尴尬的脚指头扣地缝,忙站起来说:“我们知道了,那就不耽误您时间,我们先走了。”

    随即,她拉着陆霆霄的胳膊就走,一点儿不带停顿。

    陆霆霄后来自然也听懂老头的暗语,他以前从不爱脸红,可是他发现自从跟沈莞和好,隔三差五,耳根子就要热一热。

    “我送你回去。”

    “哦。”

    陆霆霄去推自行车,沈莞木愣的跟在他后面,两个人各自将目光转到别处,谁都不看谁。

    陆霆霄载着沈莞走了一半,才突然想起什么,将自行车停在道边。

    “怎么了?”

    “还没吃饭。”

    “呀,你不说我也忘了,都已经走到这儿了,我还是回家吃吧,反正老头也说我没事儿,回家……”后面的话儿,在她通红的脸颊上没音了。

    陆霆霄表情也有一些不自然,没强求,骑车将她送了回去。

    “我去部队了,晚上……回来。”

    “嗯。”沈莞没抬头,却也能察觉他的局促。

    终于等他走了,沈莞一路回来的热度才消下去,去厨房给自己做了个水蒸蛋,刚把碗端进屋,还没吃呢,院子里,骤然响起一阵狗的哀嚎。

    沈莞站起来,从窗口看去,只见她家对门养的那只看家护院的小黄狗,痛苦地躺在地上,不停翻滚,没一会儿就直挺挺的不动了。

    “土豆,土豆你咋地了?”

    沈莞对门那个女人耳朵睡觉很沉,她怕家里进坏人不知道,因此才买条狗看大门。今天若不是这狗叫得太凄惨,她根本就听不见。

    她蹲在地上摇晃那狗,半天都没有反应,一试探呼吸没有了,顿时坐在地上开嚎。

    “土豆啊,我的土豆,好端端的你这是咋了呀……”

    沈莞撂下筷子走出去,届时,院子里在家的邻居们都出去了,围着土豆附近查看情况。

    “咦?这是谁丢这儿的?”有邻居发现了大门外的东西。

    大家全都过去看,就见那是一张吃了半张的干豆腐皮。细瞅,能发现上面沾着很多白色的粉末。

    有人用手沾取闻了一下,就有了判断:“这是耗子药!有人给土豆投毒!”

    “谁啊该天杀的,我们家土豆这么多年,从来没咬过人,它好端端的谁也没招惹,咋就非得看它不顺眼呢?”狗主人哭着为狗喊冤。

    “有没有可能是偷狗贼?把狗药死了方便带走?”有人推测道。

    “那也没准,现在偷狗的可猖狂了,县城里那些开狗肉馆的,天天都下来收狗肉!”

    “再有就是谁瞧土豆不顺眼,故意把他毒死了!”

    沈莞心里也在为土豆可惜,想到种种可能,脑海中白光一划,想起一个人来。

    “土豆咬过人。”

    “啥?不可能,我们家狗天天都不出门,不可能咬人的!”狗主人激动地站了起来,斩钉截铁的说。

    “我看见了。”沈莞想把孙思景被狗咬的情况说出来,但是狗主人根本就不听,甚至还闷不吭声的抱着土豆的尸体,拜托邻居帮她一起埋了。

    沈莞被晾在原地后知后觉,虽然土豆被毒死了,但相较于找出凶手,狗主人应该更怕被咬的人让她赔钱。

    在这个几分钱就能吃饱饭的年代,钱对每家每户的重要性,高于公理。

    看护着整个大院儿的土豆就这么没了。

    沈莞知道凶手是谁,但作为主人都不追究,甚至在土豆入土后,连悲伤都没有多少,她又能说什么?

    她怀疑孙思景那天过来,多半又是想像以前跟她卖惨,利用她,从她这里捞钱。

    可惜她不是原主那个大冤种,孙思景在她眼里就是一只苍蝇,一只屎壳郎,哪怕被他靠近半分,都怕染上他身上的腥臭!

    沈莞越想越生气,她猜想,凭孙思景的尿性,肯定回头就得找上来。

    他们家里平时又没人,万一孙思景跟她纠缠,被人看去,回头就得坏了她名声。

    不行,她不能坐以待毙,孙思景把土豆给毒死就以为进得来?

    那她就去弄一只地瓜,再敢来,咬不死他个狗杂种!

    沈莞说做就做,当即骑着自行车去狗市,地点就是县城东边,沈莞之前去卖马车的附近就是!

    等她到了,在众多狗贩子摊位上,直接挑了一只又大又凶的大狼狗,学名就是德国牧羊犬,也叫黑背。

    沈莞光是看着它那身光洁黑亮的毛发,还有那结实的四只蹄子,就有满满的安全感。

    “就它了,老板,这狗多少钱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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