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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狩猎开始

    那个皮囊就是过去行走江湖几乎必备的百宝囊,一般都是用鹿皮制成。

    它用特殊的药水浸泡之后,会变得非常结实、弹性极佳,就是普通的刀剑也不能刺破。

    制成之后,里面可以装各种暗器、伤药、情报、图纸……这样无论是携带还是使用都非常方便。

    原本我就一直头疼那些符咒之类的携带,有了百宝囊正好解决了这个难题。

    我把百宝囊收好又拿起了那个折扇,它也是一种奇门兵器,扇面是牛皮的,扇骨是乌钢打造,比普通的折扇稍稍大了一点。

    折扇打开可以做一个小巧的盾牌,下面手持之处暗藏着小机关。

    只要触动机关,扇骨可以冒出刀尖,变成短刃、危急关头扇骨还可以像弩箭一样发射出去。

    有了这两样东西,那以后无论是进山采药还是驱邪斗法都方便了不少。

    第二天我们又去了东安街,可这次没淘到什么好东西,不过把需要的装备都买齐了。

    唯独有最重要的一样,十分令我头疼。

    就是枪。

    过去我们都是用那种民间的火药铳,威力欠缺但也勉强够用。

    但这次不一样,我们是要进原始森林,尤其是想去鬼城或者是大清藏宝之处,一路上肯定是非常凶险。

    普通的猎枪、火铳已经不适用了,最好能弄到真正军用枪支。

    可那种东西根本就不可能买得到。

    我正在发愁的时候,杜军厚着脸皮又去了趟王蔓家里,请未来岳父指点迷津。

    老爷子先训了他一顿,然后给他指了条明路,让他去找大金村的上级单位宏宇县。

    那里的武装部长是他的一个老部下,可以通过他给我们弄两个民兵的名额,这样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持枪了。

    作为代价就是,如果我们俩考不上大学,必须得去当三年兵,杜军自然满口答应。

    解决完了枪的事,也到了该返乡的时候,我们四个又到爷爷的坟前拜祭了一番,带着好多亲友送的东西,踏上了回大金村的火车。

    赵大胆并没有跟我们回去,过两天马伯会找关系,把他安排进奉天一所国营的屠宰场。

    这小子摇身一变,比我们两个都提前吃上了公粮,正如这家伙自己所说的:别看你们本事挺大,可处处都落后我一步。

    到大金村之后,先把民兵的事搞定了,然后把这些装备拿给刘汉看。

    刘汉人瘦了一圈,眼睛比原来亮了许多,举手投足都透着一股利索劲儿。

    别的东西他都没看,先把两只半自动步枪拿到手里。

    “没想到啊,你们两个还真有本事,这枪都弄来了,上次我经手还是和考察队那次,不过可没这枪新。

    “行了,家伙都置办齐了,你们两个也跟着我学点进山的本事吧,否则到那时候肯定适应不了。”

    接下来这段日子,我和杜军包括刘青山,开始接受特训。

    主要是学习野外生存技巧、和练习打枪。

    别的都好说,我对这枪的使用远远没有杜军和刘青山有天分,练了一个多月,还没有人家练十天打的准。

    当然其它的搏杀技巧,他们俩远远不如我。

    时间就这样一点点的过去,天气变得愈发寒冷起来,东北到了猫冬的时候。

    小莲也放了寒假,早早的就住到了她二叔家里。

    我们没有时间陪她们,小莲就和王蔓、蓝月,混在一起。

    时间长了小莲和蓝月居然也成了闺蜜,私下里被人称作大金村的三朵金花。

    终于有一天,村上广播站传出了声音:全体村民请注意了,马上又到了每年狩猎的时候……

    全村都沸腾了,青壮男子都喜笑颜开,总算有了消耗过剩精力的地方。

    也不怪这些人兴奋,像大金村这种偏僻的地方,根本没有任何娱乐活动,一到了冬天,除了打小牌就是喝大酒。

    老人们还好说,年轻人们都要憋疯了。

    正好冬季狩猎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发泄精力的机会,所以每年的冬季狩猎都和过春节一样受人重视。

    而且按照当地的习俗,冬猎还有竞赛的意义。

    这是元朝那时留下的习俗,现在只有东北和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还保留着这种传统。

    狩猎主要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是集体活动,大多是为期三天。

    大家统一划定区域、白天自由活动晚上必须回到指定地点,主要是破冰捞鱼、再加上行围打猎。

    个人或者小团队相互之间都存在着竞争,以最终打上来的鱼和猎物的总数来区分胜负。

    虽然没有什么物质奖励,但这是传统的一种荣誉,每年获得第一的村民都会收到其他人敬仰和羡慕。

    三天过后狩猎行动结束,你可以选择回家、也可以自发在山里打猎。

    但必须保证安全,出了什么问题村上也概不负责。

    我和杜军事先跟赵志家打好了招呼,我们可能会往更远的地方去看看。

    赵志家也没有特别担心,按照往年的惯例,狩猎结束之后很多猎人都不回村。

    他告诉我们千万别过分的贪猎,一定要保证安全。

    这样在村民的欢呼声中我们走进了林海雪原,接下来我算开了眼界。

    原本觉得杜军打枪已经很准了,可和那些老猎人一比,那差距不是一点半点。

    人家那是真正的百步穿杨。

    其中要说枪法最准的,还真得说是刘汉刘三爷,几乎是指哪儿打哪儿。

    兔子大的田鼠、天上飞的野鸡,基本上是一枪一个,等三天时间过去,刘青山的手里、身上都挂满了猎物。

    豪无疑问,今年的第一肯定是刘汉。

    第四天的早晨,大家在树林里一起吃了顿野餐,然后就开始分开。

    大部分人都返回了大金村,有一些胆大的带着猎狗准备继续碰碰运气。

    刘汉拍了拍儿子的肩膀,让他回家等好消息。

    这次行动并没有刘青山,原因大家心里都明白。

    我们要去的是鬼城,而且证实已经有人殇命在那里了,这次去就意味着承担同样的风险

    我和杜军本身就是吃这碗饭,又背负着爷爷那些个长辈的未了心愿,冒点险实属正常。

    刘汉是为了去除自己的心魔,他不想浑浑噩噩的过下半辈子,他也得去。

    但是正因为刘汉亲身到鬼城去过,他更加明白那里的危险程度。

    所以绝不能让儿子再参加了。

    否则万一出什么好歹,刘家可就绝户了。

    这也是我们共同的决定,真要出了什么事,我和杜军也无法承受这种心理上的愧疚。

    尽管刘青山和我们大吵了一架,但最后我们还是没答应的他。

    就这样在刘青山担忧的目光中,我们三人顺着一条小河往深山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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