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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那年十八 第125章:人家可以搞,咱们也能搞啊

    汤美是什么意思,路星泽不知道。

    他也不敢试探。

    男女关系是世界上最危险的关系,处理得好是锦上添花,如有神助;处理不好……那可就是妥妥的修罗场了。

    不过,路星泽并没有时间去考虑这种事情,他的重心大多放在工作上面。

    某音网页和app的制作需要时间,路星泽知道急不来,所以并没有多加催促。

    反倒是高明俊很是积极,还特意拉了个专属群聊,将每天的进度发在里面,让路星泽心里多少有了些底。

    路星泽也不是光看,他也就某音app和网站的功能提出了要求。

    别的不说,某音最初主打的,应该是个分享日常生活的app,所以视频录制功能要尽可能简洁,要最大限度的智能化,让一个没接触过视频的人都能轻松发出来。

    其次,就是要剪辑方便。

    这一点,说实在的,还是有些难度的。

    别的不说,你弄得太复杂的话,一般人来讲上手有难度,那他们很可能就不会用。

    而弄得太简单的话,又满足不了一些专业人士的需求,不如不弄。

    对此,路星泽果断选择了简单为主。

    众所周知,想要将产品大面积推广,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降低门槛。

    这四个字很好理解,简单来讲就是将用户当做小孩,不需要他用脑,甚至都不用新手指引,打开就能用,就会用,越简单就越好。

    当然,想搞成某音,多少要沾些音乐属性的,那就要就去跟人家谈版权。

    这一点,自然就得靠路星泽下面的人去谈了。

    幸好,路星泽下面专门成立了一个市场部,就是负责解决这些事件的。

    音乐版权这个东西价格浮动很大,可能几百块就能买上一首歌的使用权,也可能一首歌就价值几十万,所以如果商业化使用的话,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除此之外,便是跟传媒公司进行合作,签署协议,根据播放量、使用程度进行商业分成。

    路星泽还是非常尊重版权意识的,这一点肯定是要下功夫的。

    但那是在成本可控的情况下,如果在音乐版权上需要花费极大的成本,那路星泽不介意花钱找学校音乐社的学长学姐们,把他们签到公司下面,批量化给公司生产伴奏。

    没错,某音上许多音乐甚至连歌都算不上,只是一个片段的节选,甚至说就是一个旋律伴奏。

    这些伴奏非常抓耳,能在最短的时间里让人上头,尤其是那种擦边美女的,随着伴奏一块扭腰甩胯,让屏幕前的大老爷们看得是心思荡漾。

    当然,有刺激的,自然也要有伤感的,比如那种一开口就能让人感到悲伤的“拼命的活着”,虽然是刻意营造,那耐不住人家的确有用啊!

    所以,路星泽想了想,还是决定两手抓。

    找传媒公司合作是一条出路,自己签音乐人批量生产伴奏也是一个出路。

    除此之外,还可以进行网络海选嘛,让那些对自己音乐感到自信的音乐人把伴奏发过来,再根据实际效果进行商业化合作,可以是买断也可以是分成。

    甚至还能是由用户投票进行选择。

    方法路星泽是提出来了,下面的人自然是立马就要付诸行动。

    没过几天,一群伴奏就摆在了路星泽的桌上。

    路星泽听了几个,便不再听了。

    原因很简单,他对音乐属实是一窍不通,在大方向上把控可以,但音乐品鉴这件事,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去做吧。

    所以,路星泽直接把这件事甩了下去,让下面的人自己来决定。

    老实说,能做到这一点,就已经是相当不错了。

    企业人数越来越多,公司架构自然是越发臃肿,这时候如果老板再死抓着不放,公司想转过弯来根本没那么容易,许多决策可能就卡在天上,始终无法落地,最终白白贻误机会。

    万哒的电商、滕迅的微视,明明都是投资颇巨的超级大项目,但每一个都成功坠了机,归根结底,不是他们的负责人不行,而是公司架构不行,让那些有能力的人空有想法,却无法实现。

    虽然就目前来讲,草莓文化的人员还不是太多,才六十几个人,路星泽一个人也能勉强管得过来。

    但一个人的精力终究是有限的,路星泽也是个人,不是神,做不到面面俱到。

    所以,他就选择了放权。

    给下面的人一个表现的机会,看看他们的能力是否能胜任当前的岗位。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员工转向相当之快,能以最快的方法自主解决问题,除非实在解决不了,才会交由路星泽来定夺。

    路星泽也不是光放权不干事的,他只是对小细节不在意,大方向还是不允许发生变化的。

    而如果下面的人会错了意,甚至传达了错误的意见,路星泽也会及时把负责人给拉过来谈话,让他重新解决好这个问题。

    所以,随着人数的增多,草莓文化不仅没出现架构臃肿,传播效率低下的问题,反而提升了效率,带来了更大的效益。

    显然,路星泽的方法是正确的。

    经过与传媒公司的接触,路星泽很快便得知,他们不是一次性收费买断的,而是要根据使用次数来收钱。

    这个使用次数就很让人寻味了。

    如果是按个人使用次数来算的话,一人就是只用一次,一次一百,有几百个人使用,那也得花上好几万。

    而身为一个公司,一首歌自然是满足不了需求的,那自然只能不断增加次数,以达到吸纳用户的效果。

    但这么一搞,传媒公司是赚翻了,路星泽的草莓文化就只能破产了。

    路星泽自然是不能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的,所以,稍微权衡后,路星泽便大手一挥,宣布公司干脆不跟传媒公司合作了,音乐什么的,人家可以搞,咱们也能自己搞啊!

    搞个录音棚也就几十万,花钱招些音乐人来上班,请几个老师帮忙培训培训,让员工们慢慢磨炼技术水准,到时候再把歌给做出来,大概两三年就能实现回本了,这不比花钱找公司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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