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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吃肉

    早饭,还是刘掌柜的大儿媳妇做的,因为刘掌柜在,刘丁氏相比昨晚至少炒了个菜,最便宜的青菜。

    上午做活,方临、柴一苇两人上书补货,所幸客人不多,相对轻松,没什么好说。

    中午,饭是粗米干饭,菜是炒白菜。

    方临还好,成世亮却感觉嘴里淡出个鸟,给黄荻使了个眼色,显然是在提醒对方兑现吃肉的承诺,于是,趁着午后歇息,和刘掌柜说了一声,黄荻叫上方临三人出去了。

    出了轩墨斋。

    “荻子,你真要请我们吃肉?趁着现在没走,反悔还来得及,请我去瓮堂洗次澡就行了。”

    “当然是真的。”

    黄荻笑着扭头,对柴一苇、方临道:“一苇、临子,昨晚你们见证的,可不能让成哥耍赖,说好了我请你们吃肉,他就请我去瓮堂洗澡的。”

    “那敢情好,我这就等着吃你这顿肉了。”方临打趣道。

    柴一苇倒是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昨天,黄荻吃了他的烧饼,换一顿肉,感觉让对方吃亏了。

    “哼,我是会反悔的人?今天你真请我们三個吃肉,下午瓮堂洗澡走起!”成世亮大气地一挥手。

    “成,那我就等着了。”

    接下来,黄荻领着方临三人七拐八绕,走进了一条小巷子。

    成世亮脚步一顿,脸上现出狐疑:“黄荻子,你说的吃肉,不会是那种吃肉吧?”

    “什么?”黄荻一时没反应过来。

    柴一苇也摸不着头脑。

    方临却是笑了笑。

    “啧,看来临子伱也不是个单纯的。”成世亮笑着指了下方临,说开了:“就是去找半掩门。荻子,我可给你说,这种半掩门不干不净,可不兴去,不然万一弄出病来……”

    “成哥,你真误会了!”黄荻叫屈:“我说的吃肉,可是真吃肉,你想到哪里去了?而且,那肉味道还差不了,就是得需要点本事。”

    “哦?”

    方临都是提起了好奇。

    可黄荻嘴巴倒紧,只说到了地方就知道,领着他们三人过街串巷,没一会儿,终于说了声:“到了。”

    这里有处摊子,此时,一个看模样三十来岁、身材丰腴、眼角有着淡淡鱼尾纹却更添三分风韵的女人,端出来一口大锅出来,用勺子一搅,锅里大快大块的肉浮现,热气腾腾,香气喷喷,让人看了、闻到忍不住吞咽口水。

    “就是这儿了。”黄荻说着,看了那女人一眼。

    “荻子,咱们就在这儿吃肉?好家伙,今个儿这么大方,我看锅里可都没别的配菜,全是大块的肉,这一顿可不便宜。你这个一毛不拔的,今个儿这么照顾人家生意,莫不是看上了人家?”成世亮调侃道。

    “别胡说,人家仇姐哪看得上我?”

    黄荻下意识反驳,身体却微不可察地僵硬了下,旋即才反应过来似是掩饰地说道:“走走走,咱们今个儿可是好运气,刚开锅的。”

    黄荻的异状,只有最近的方临有所察觉,不由瞥了他一眼。

    ‘按理来说,黄荻的活计体面,每月收入不错,追求这妇人倒也不算高攀,可他似乎……有些自卑?’

    店里另外三个伙计,成世亮相对最好,家里开小吃店的,卖烧鸡等,家境宽裕,因此上过几年学堂;柴一苇听说家在府城边下面的村里,不怎么好,也就有个刘掌柜这般的远房娘舅,才能进入轩墨斋;黄荻倒是不知道,没听说过,不过按成世亮的说法,‘几乎没见花过钱,比柴一苇还抠’。

    这些都是相处下来慢慢知道的,方临思维发散地想着,跟了过去。

    “仇姐,我们四个一人一次。”黄荻笑着递过四个铜钱。

    “荻子带朋友来啦?好嘞!”

    仇娘子收了钱,一手掐腰,一手拿着勺子敲了下锅边:“我这儿规矩,一个铜钱夹一筷子,不能搅,不能换,夹出来什么全看运气。”

    “不是,就一筷子,这就是你说的吃肉?”成世亮不满地看向黄荻。

    方临也明白了,原来是这么个模式。

    这仇娘子从市井搜集一些部位比较差的边角料,如猪肉大骨头,鸡啊、鸭啊的翅膀、屁股等等,添些卤料混在一起煮。

    这般的纯肉,自然不是一人一大碗的卖法,那般,穷苦人吃不起,富人看不上。

    这里的模式是,一铜钱夹一筷子,若是夹到大块带肉的骨头,稍大块好一些的肉,那自然是赚了;若是鸡翅膀、鸭翅膀啊,也不算亏;若是鸡屁股、小块的肉皮等,那就是赔了。

    “你就说算不算是请吃肉了吧?”黄荻脸上带着得意:“这还得看你本事、运气,俗话说,一筷子吃肉,一筷子骨头都啃不上,这不比寻常吃饭来的有意思?”

    成世亮哑然,还真是吃肉,虽然只有一筷子,但也算是吃上了。

    “行,不和你计较,我还奇怪,平时那么抠搜,今儿咋大方了?现在才明白,这才是你么!”

    他倒也大气,认了赌约,然后说了句‘我先来’,挽起袖子,先一步上前,看着汤底中的阴影,一筷子夹起一块长条。

    ‘莫不是一大块五花肉?’成世亮这么想着,黄荻、方临、柴一苇也是瞪大眼睛。

    可等夹出来,他脸上的喜色顿时消失,细一瞧,原来是一块姜片,嘴里叫着‘气死了’,又想下筷子。

    仇娘子拦住,勺子敲了下锅边:“一筷子一个铜钱!”

    “再来两筷子。”成世亮拍出两个铜钱,再拿起筷子。

    这明显是上头了。

    第二次,夹出了一块鸡屁股,吃了;第三次,或许是运气来了,竟然将一块沾了许多肉的大骨头夹出了汤面,可骨头大、肉多、重量沉,一个激动手抖了下,扑通一声又掉进去了。

    不过,这也算一次,让成世亮气得直拍大腿。

    “行了,成哥,你歇歇,看我的!”

    黄荻抄起筷子上前,瞪大眼睛扫着锅底,显然有经验,对着其中一处阴影一抄,如鱼鹰掠过水面,一筷子夹上来一块肥乎乎的猪槽肉:“好啊!成哥、一苇、临子,看我运气不错吧?”

    他得意说着,一手夹着肉,一手抄在下方接着滴油,偏过头大口吃着,被滚烫的肉烫得直哈气,脸上的笑容却仍是掩饰不住,等肉吃完了,另一手接的油也给舔了个干净。

    接下来,轮到柴一苇,一筷子夹出来了个鸡脖子,倒也知足了,挺高兴。

    最后是方临,他扫了眼锅底,落筷迅疾一夹,然后慢慢往上抬,只见成世亮之前掉落那块带许多肉的大骨头,在阳光下亮闪闪流淌着油水,浮出了汤面,一点点被夹出锅里。

    看到这一幕,成世亮、柴一苇都是瞪大眼睛。

    黄荻更是激动,仿佛比自己夹到还高兴,脸红脖子粗喊着:“出肉了!出肉了!大块的肉啊!临子,你可真行!”

    “运气,也多亏成哥之前那次,我估摸着位置的。”方临笑着谦虚道。

    这时,巷子里乌泱泱一大群人过来了,赤着膀子,汗流浃背,显然是附近作坊,如船坊、榨油坊等的工人。

    “嚯,还真好大一块肉!”

    “小兄弟运气真好!”

    “莫不是今个这锅肉多?走走,咱们快去!”

    ……

    他们听到的黄荻喊声,凑过来一看,一个个脸上带着震惊、羡慕,尤其是看到方临吃肉时,那真是一个个喉咙耸动,馋得纷纷围上去。

    不少人同时在夹,忙碌非常,那仇娘子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竟能计算得分文不差。

    ‘在别人羡慕的目光中吃肉,这肉的滋味,都仿佛比平时更好了。’方临感叹着,吃着肉,又看了眼黄荻。

    ‘方才,黄荻激动的表现,一部分大概是真的自然流露,更多恐怕是故意的,想为仇娘子揽客?’他心中暗道。

    那些工人围了一圈,成世亮本来还想试试,可挤不进去了,只能在外面,围着看热闹。

    里面每当有人夹出来一块好肉,明显赚了,必有一群人欢呼;若是夹得小,亏了,当事人耷拉着脸,周围人也仿佛被感染,为之可惜,长吁短叹。

    总之,气氛极其热烈。

    这种方式吃肉,虽看着辛酸,但苦中作乐,也别有一番乐趣,是那些体面人所不曾体会得到的。

    “现在这么多人,不划算了,走吧!”黄荻说着,就带着三人走了,回去了。

    对方临来说,这也是一次难得的经历,吃了肉,长了见识,也算不虚此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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