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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5章 碑文记古

    百里良骝这个问题一提出,有一个人立刻就瞪大了眼睛。

    看来这个人比百里良骝还上心。

    这人不是别人,就是吴人晓。

    吴人晓本来是整个探险队的情报大队长,可是百里良骝觉得他在后世更重要。

    于是,就让他参加了特遣队,跟着无前二号打回后世。

    到了那个海盗的金字塔里,他的本来位置应该是不离无前二号,可以百里良骝潜入海底,进入山洞,发现了一些似乎是远古时代的东西,又把吴人晓给拉入海底洞穴。

    经过和那个自称是挪甲的死尸交通,听他说他是大洪水时代的幸存者,百里良骝有拉他勾了回来。

    搞得吴人晓也是进退两难。

    他当然愿意跟着百里良骝到处乱跑,到那些稀奇古怪的地方,发现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从本质上来,情报工作,就是发掘那些没有人知道的奥秘物事。

    具有超级强大的好奇心,是那些人的必备素质。

    吴人晓作为探险对的情报工作第一大拿,他的求知精神当然也是无与伦比。

    所以,他是满心愿意跟着百里良骝去。

    可是,那些面上的工作,整个探险队的情报工作,也很重要,尤其是事关大家的安全。

    不出事便罢,一旦除了问题,不说百里良骝,就是麦柯也会拿他试问。

    好在有燕飞天给他帮忙。

    燕飞天的情报工作,当然不如吴人晓专业,但是他有一个长处,就是他的电脑技术超级棒。

    这样,在收集、整理、分析情报上,就特别擅长。

    所以,吴人晓把全面的情报工作交给他来做,因为是有质量保证的。

    况且,燕飞天是首屈一指的黑客,窃密技术举世无双,这一点是和情报工作触类旁通的。

    他一个黑客,如同大盗一样,银行里森严壁垒的真金白银都能给偷来,那些情报就是防守在严密,和银行的动辄几十亿美元什么的,一般来说,在价值上,还是有所不如吧。

    所以几经考虑,稍事安排,吴人晓还是跟着百里良骝过来看大洪水了。

    尤其是发掘了万语通读取图片和实物信息的功能,他对这趟出差充满了信心和期待,那绝对是他情报工作的一个特大丰收。

    为了告诉攫取那个时代的情报,他甚至给自己准备了两个便携式万语通。

    准备见到好东西以后,一手一个,都按在目标上,收取情报。

    是不是全部马上解读不管,先收集起来,再找时间详细研究。

    对这个准备和通盘安排,吴人晓还是很佩服自己既顾全大局又灵活机动处置的。

    本来他过来以后,就想跳出机车,去搜集情报。

    他的两只眼睛金星密密麻麻地冒,他看到那些东西,哪怕只是一坨污泥,都是情报都是信息,而且是那种珍贵无比的无价宝级别。

    他眼睛的状态,就如同那些财迷见到狗头金发绿一样。

    可惜的是,百里良骝有严格命令,任何人不得自作主张,踏出机车一步。

    别说擅自行动,就是提出要求都不许。

    百里良骝想的是如何保证大家的安全,你随便提出出去的要求,岂不是扰乱军心?

    唯一一次机会,就是百里良骝救人那次。

    不过,那个行动没有他什么事,百里良骝自己动手了。

    等两个年轻人进来,吴人晓听他们在说一些不找边际的东西,他急得抓耳挠腮。

    有几次冲动,想端着便携式万语通跑过去,在二人的身上一通扫描,收取信息。

    他知道这个可行,以前不是在那个死尸挪甲身上干过,而且成功了吗?

    不过,他毕竟不是孩子了,干什么事情还知道三思而后行。

    意识到,对死人的那种行为,不能对活人用。

    那是对信息主体的一个极大的不恭敬。

    所以,他只好按捺住心中的渴望,老实听百里良骝和二个年轻人的言来语去。

    知道百里良骝问起石碑,他的两只耳朵扑棱一声直立起来。

    终于到了关键时刻!

    因为他也很早就注意到了那些石碑。

    如果一坨烂泥都充满信息,那么本来就人为地储藏了信息的物事,该有多么丰富的信息?

    听到百里良骝问话,阿加也往外瞟了一眼,确认百里良骝指的是什么东西。

    然后回答道:“那些石碑,我听老人说,是我们这个家族最早的一些成员死亡以后族人所做的记念!其实没有几个,因为许多人死了以后,啥也没有留下;他们有的人并不重要,死就死了;有些人不是好人,大家看他们死了,高兴得很,当然就更不会给他们立碑几年他们了。我听我爷爷对那些人介绍过,我还记得那块石碑对着先祖的一个什么人,比如亚丹、以挪士什么的……”

    “等等!你爷爷是谁?”

    吴人晓插话问道。

    他具有做情报工作的素质,一个信息不全的信息,不是一个好信息。

    “我爷爷是拉麦!难道你认识?”

    阿加怀疑地问。

    你那么对我爷爷关心,必定是熟人,否则干嘛那么急着插话?

    干扰了我说话的节奏,这似乎不是一个好习惯。

    吴人晓遭到质疑,赶紧申明:“不认识!不过我听到过他的名字,你继续。”

    暗中和创世纪记载核对了一下,果然有这个人,拉麦,乃是挪亚的父亲!

    阿加继续说:“最近一个死人,就是我爷爷,拉麦,就是两年前的时候,我给你们说说他为什么你们年轻就死了……”

    百里良骝问道:“年轻?他死的时候多大?”

    “777岁,我记得清清楚楚,因为那是我第一个经历的死人,而且是唯一的一个,我爷爷死的原因是……”

    吴人晓再次插话:“老大!我建议过去看看实物,强似纸上谈兵。”

    百里良骝问道:“有必要吗?”

    吴人晓道:“有!还记得我们的万语通新功能吧?一个图画胜似一千句话,对我们来说,这个可不是形容词。”

    百里良骝得到提醒,欣然同意。

    随后,就开着机车去那块矗立着石碑的地块。

    距离很近,很快就到了地头,大家还是没有出去,只不过是就近观看。

    那里总共也就十几块石碑,残次不齐,而且颜色和石头的种类也不一致。

    显然立石碑的人从来就没有统一规划,多半是兴之所至,信手拈来。

    大家第一个就来到那个最新的墓碑之处,其实也是所有墓碑中最大、最好看的一个。

    众人看去,上面还有几个字,通过万语通辨析,那几个字的意思是“拉麦墓地”。

    原来这个两年之前死的人,是阿加的爷爷拉麦!

    听阿加说的,活了777岁才死,算是夭折!

    岁数不说,应该是非正常死亡。

    这个要弄清楚。

    于是百里良骝和吴人晓配合,把机车靠近石碑,吴人晓把便携式万语通伸出机车,靠在了石碑上,为了顺利收取信息,二人使了个障眼法,还是隐蔽了那架万语通。

    万语通收取信息很快,大约也就是十秒钟左右,就把拉麦的有关情况都成功获取,储存在机车的系统里面,只要有进入系统的权限,就可以取阅。

    哪都成了文字信息了。

    根据信息披露,拉麦如果不夭折而是寿终正寝的话,应该是780岁死亡。

    这个岁数,如果和前面的那些一般都900多岁的人比,依然算是夭折。

    看来他是命定活不到他的先人那个高龄了。

    为什么只能活到780岁?

    因为他780岁那年是大洪水爆发的时候,除了造物主要救的人以外,其他人一概淹死。

    拉麦如果不死的话,也难逃被淹死的命运。

    因为他在造物主眼里不是义人,所以不会拯救他。

    就这个意义说,他在777岁死去,等于是保全了他的脸面。

    毋庸讳言,任何人死于大洪水,都被绑在了耻辱柱上,因为只有不义之人才会死。

    吴人晓和百里良骝这就需要搞搞清楚这个拉麦是怎么死的了。

    是被人杀害的吗?

    是因为义行被不义之人杀害?那样的话,他必备造物主所记念,就如同亚伯一样。

    还是因为多行不义必自毙,死于非命?

    如果死因是后者,他的死就和其他那些淹死的人一样,死于造物主的惩罚。

    具体死的方式是什么,不过是造物主的手段而已。

    结果二人一看他死的原因,不禁摇头不止。

    第一个感觉,就是挪亚这个义人,怎么会有这样的一个不义长辈?

    原来拉麦的死是根源他自己惹的祸,换句话说,他是作死把自己给作死了。

    他在776岁那年,妻子死了。

    虽然还有活力,实际上已经是老头儿一个,当个鳏夫安度晚年也不错了。

    而且有挪亚他们那样的义人照顾他。

    实在不行,也可以娶一房年龄相仿的续弦,互相抱团取暖。

    可是他不,他还心花花,要去外族抢一个年轻貌美的小姑娘。

    还给自己找一个理由,说是为了整个家族着想,生出一个神的儿子来。

    那必定是一个盖世英雄。

    他的抢人行动非常成功,果然抢来一个娇滴滴美娇娘。

    实际上他主要是依靠骗人才成功的。

    因为女方的家长和拉麦认识,谁也没有想到拉麦那么大年龄还为老不尊。

    女方家族一时措手不及,让拉麦得逞。

    拉麦带着枪来的美娇娘当夜就成婚入洞房。

    可是,他进入洞房以后,还没有来得及进入下面的程序,女方的复仇大军杀到。

    因为大胜而丧失警惕的拉美族人迅速一败涂地,找到那个洞房破门而入。

    拉麦的战斗里还是很强悍的,可是那个是时候正在脱衣服脱到一半。

    他急着要去迎敌,却被自己脱了一半的裤子绊倒。

    正常情况下,他还是可以起来拒敌的。

    可是那个被抢来的美娇娘对他恨之入骨,得到这个机会岂能放过?

    也找不到什么趁手的工具,当下挑起一尺多高,将全身的力量还有重量都集中在脚上,正踩在倒地不起的拉麦裤裆正中位置。

    只听咕唧一声脆响,可怜的老拉麦鸡飞蛋打!

    一声短促的嚎叫,拉麦竟然在这个万分危急的关头,昏死过去!

    前来救人的是那个姑娘的哥哥和未婚夫,一看拉麦倒地,不管他已经鸡飞蛋打,一刀将他脑袋砍下来,提着走了。

    当然,被抢的那个姑娘也跟着走人。

    踩人踩得如此利索的人,走路当然小菜一碟。

    老拉麦本来想着林老入花丛,结果闹个鸡飞蛋打,甚至脑袋都丢了,最后死尸闹了个三个头一个没剩。

    人都死了拉麦的族人,也没有心思去找那些死人的东西,就那样屈辱地死了。

    这样的罪行如果在法制健全的后世,一定会受到公正的审判,可是在拉麦的那个时代,众人都看作等闲,抢来女人当妻子,也是一种习俗,只要你抢得来,就会被社会所接受。

    比如拉麦那样的,家族也只是看到他是一个失败者而已,而不会觉得那种罪行让家族蒙羞。

    通过石碑得来的信息,大概就是这样,吴人晓意犹未尽,琢磨上了对拉麦的尸体也读取一下。

    于是,他就问阿加:“你爷爷死后的尸身是如何掩埋的?是放在棺材里,还是直接放进坟坑,有没有什么防腐措施?”

    阿加惊讶地问:“掩埋?我爷爷死后,就放在那个石碑旁边,几天以后就没有了,多半是被野兽给吃了;也许是男女的家人再过来,把它偷走了,我们这里的习俗,是不埋在土里的。”

    吴人晓失望地说:“这样啊!那就可惜了。”

    本来他还有个想法,如果那些石碑下那些人类先祖的遗蜕还在,他就可以取出来,那该有多么珍贵啊!如果给专门机构进行研究,说不定能得到重大发现呢。

    他也没有这样做良心有愧感觉和心理不安的念头,因为即使他不弄走,不日大洪水一来,这里的一切,也肯定全部毁坏。

    说不定他是在保护古物呢。

    得知第一个墓碑是为了一个因为犯罪而死的人所立,虽然拉麦也是一个名存经典的重要人物,百里良骝还是觉得受到了打击,因为兴趣不高。

    他也无意多花时间,对阿加说:“继续,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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