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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刘邦领盒饭了

    在路上,叶凌霄拦了一个老伯问路,之后一路疾行,不过片刻,便到得一家店铺前。

    店铺中有一个孔武有力的糙汉子在剁肉,瞧见叶凌霄,不禁上下打量了几下,这越看,他一双眼睛越亮,心道这人看着眼生,不消说肯定是外地来得,穿得这么讲究,还带着三个宠物?必定是个有钱人!

    这般想着,他放下屠狗刀,黏糊糊的手在衣襟上擦了擦,满脸笑容的看向叶凌霄,说道,“客官,进来尝尝?我跟你说,我这的狗肉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有劲、好吃!你吃了,绝对包你满意。尝尝?”

    “也好。”

    叶凌霄带着三魂宠,迈步走进店内,寻了个位置坐下,“给我来一盆吧。”

    没错,就是一盆,而这话,也让店内的客人回头看了看,不过见到叶凌霄还带着宠物,而且除了一个像狗一样的宠物和一只鸟,还有一个拥有羽翼的小人?

    虽然都好奇,但没人来询问,毕竟叶凌霄这身打扮,虽然怪物,但衣服布料都是上等货,想来是哪家有权有势出来的公子。

    “好的。客官!”

    樊哙大喜,心道可算是来了一个大生意了,手脚也是不慢,极为利落的开始切肉、做菜。

    不过片刻便好。

    叶凌霄尝了尝,樊哙双目灼灼的看着,“怎样?”

    “味道不错。”

    叶凌霄随手扔出五枚金币,“给。”

    “这是?!”

    樊哙呆呆的接过金币,惊疑不定地咬了咬,“真金?!这么多?!”

    他心中震惊!

    这位贵公子哪来的啊?

    要不要这么豪?!

    出手就是这么大五块,这是要把他狗铺子都给买下来的节奏啊!

    天!

    樊哙心中呻吟的同时,一种极为爽快的感觉自脚底板蹿升到了脑门顶:今天一天,就赚了以往几年的钱啊!这是要发财啊!

    但是……

    他满脸纠结,强忍内心的不舍,只留下一枚,将其它金币递了过去,“客官,我,我这,不要这么多。”

    哪怕是一枚金币,也不需要呢。

    这金币大小,和地球华夏一元硬币大小一样,但也有小半两了。

    虽然原本历史上秦朝货币还不是金子,但这里不是历史上的秦朝,这里是神话世界。

    所以这个世界货币也是金子,银子和秦朝刀币。而刀币,就是铜币一样。

    “多余的,就当是我赏你的。”

    叶凌霄无所谓没有接,只是十多枚金币而已,他一积分可以兑换很多了。

    “这怎么成,这实在是太多了点!”

    “呵呵。”

    叶凌霄笑了笑,对于他来说,金银财宝之类的俗世之物根本不值钱。

    如果以后掌握了世界,这些东西会更多。

    因此些许的金子,在他看来已经不重要了。

    “我不差这点钱。”叶凌霄装逼的口吻说道。

    这真是豪呀!要知道,虽然神话世界里也有黄金作为货币,可普通老百姓根本接触不到,老百姓大多还是使用刀币。少数为银币。

    “你要是觉得太多,不妨帮我个忙。”这时,叶凌霄想到什么,然后开口

    “什么忙?”

    樊哙肃容道,如此多的金子,只要不是九死一生的事!他觉得都可以冒险!

    “帮我找个人。”

    “找人啊。”

    樊哙微微松了口气,就怕让他去做砍死上官之类的事情,那可真的玩完,“找谁?只要在沛县附近,我肯定能找到。”

    “具体在哪里,我也不清楚,但应该离沛县不远。”

    叶凌霄回忆了一下原剧情。

    他记得原著中,易小川是在半路上得了瘟疫,被刘邦给放弃的,而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是吕素找到了高要。

    “这人名叫高要,擅长炒菜,而且是一些稀奇古怪的菜,你就去四处打听,谁会番茄炒鸡蛋等其他稀奇古怪的菜就行了。保准能找到。”

    “番茄炒鸡蛋?”

    樊哙一脸茫然,但还是重重的点了点头,“行。这事包在我身上。”

    樊哙是本地人,而且还是卖狗肉的!认识的乡里乡亲肯定多,找他自然是没错的。

    “嗯。”

    叶凌霄点了点头,“那么,这些金币你就先收了吧。等你找到高要,我会再赏你十枚金币。”

    “金币?”原来这些金子叫金币呀。“还赏?十枚!”

    樊哙听了,心中震动,一口气都差点上不来。

    “没错。你现在就去吧。”

    “这,这,好,好!”

    樊哙手捧着金币,珍而重之的贴身藏好,朝着叶凌霄行了一礼,这才脚步匆匆的离去,却是狗肉铺子也懒得管了!

    对他来说!

    有了十多枚金币!

    省着点用,足够用个一辈子了!

    天!

    这位贵客实在是太土豪了!

    不行!

    必须加快速度把这叫高要的找到才行。

    想到这,樊哙跑得越发快了。

    不过,在樊哙走前,又回到店铺内间,抱出一坛好酒送给了叶凌霄。

    叶凌霄也不客气,对于喝酒,如果是在前世地球时,他还真喝不了多少,尤其白酒,二两就醉。

    可如今,他的酒量已经达到千杯不醉了。

    而且身在这个古代一样的世界里,不管是在圣元大陆,还是在这秦朝,喝酒就当平常喝茶一样。

    不管是在家,还是在外面。有客人来了,以酒招待就对了。

    而且,茶这个东西,好像历史秦朝时期还没有吧?

    只怪作者历史不好,莫怪莫怪。

    ……

    樊哙走后不久。

    突然,一个头发散乱还扎着小辫的邋遢中年男子冲了进来,想要一把抓住叶凌霄的手腕。

    可惜,叶凌霄是什么人,哪能让他抓住?

    这男子虽然一愣,但还是大声说道:“兄弟,我终于找到你了,我找你好苦啊,没想到兄弟在这里吃狗肉也不叫我。”

    叶凌霄知道,这应该就是刘邦了。

    刘邦这个人虽然看起来其貌不扬,但是却是个心机极深的人物,不然的话,也不会成为未来的汉高祖了。

    “我们认识吗?”叶凌霄抬眼看了看,露出不屑,这演技,如果是去地球现代演戏,还不是拿小金人的影帝级别了。

    “哎呀!我是你刘兄啊!怎么会认错呢?不记得我了?”刘邦看起来一副很是振奋的样子。

    说着,刘邦就是拿起了那坛酒,准备给自己倒上一碗。

    “狮王,今天他就是你的食物了。”叶凌霄也懒得废话。

    “老大,就这垃圾?”狮王抬头看了看邋遢的刘邦,嫌弃道。

    “你……”见到原本以为是狗的生物,竟然开口说话了,而且看狮王的眼神,十分嫌弃他的样子。

    “妖怪啊!”

    “虽然垃圾,但主人让我吃了你。”

    狮王瞬间追上刘邦,一口吞了。

    【叮,恭喜宿主,获得大量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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