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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9章 应龙重生

    共工凑过来道:“你真的不想学习御灵之术?学了御灵术,应龙就可重生。”

    小半仙听了心中一动,但面上表情纹丝不动,瞥了他一眼,喝了口茶,淡定的说:“除非你是免费教我。”

    共工撇撇嘴,“这么小就想占老人家的便宜,不好。”

    小半仙笑道:“那你何必一而再的诱惑我。”

    共工哼了一声,“吾......我是觉得你资质还算不错,已经身负三条天龙之力,想着学习御灵术应该可以承受,不然别人求我教我也不教。”

    小半仙一惊,问道:“你能看出我身负三条天龙之力?”

    共工道:“我修为虽毁于一旦,但眼睛还在,有什么看不出的。”

    小半仙顿了顿,问:“那你能看出我体内封印着什么吗?”

    共工仔细瞧了瞧,“没有啊。”

    小半仙道:“不可能,这天龙就是为了镇压我体内的东西的。”

    共工道:“不相信就算,反正我没看出来。”

    小半仙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共工所说,他祖父在他体内施下这样强悍的阵法,若不是为了封印某物那的确是没有第二种解释。

    共工道:“若是你能身负八龙之力,或许可以和当年的我对上一两招。”

    小半仙道:“若是那样,我早就爆体而亡了。”

    共工嘀咕道:“那也未必。”

    小半仙问:“你在说什么?”

    共工正要说话,一个丫鬟走了进来,“老爷夫人请大少爷和徐公子前去用膳。”

    说话时共工已经将四盘糕点全吃光了,小半仙问:“还能吃得下午饭吗?”

    共工摸摸圆滚滚的肚子,“恐怕吃不多了。”

    一路上小半仙都在小心叮嘱共工注意事项。快到饭厅时,小半仙小声问:“都记住了没?”

    共工不耐烦道:“记住了记住了,你可真是啰嗦。”

    小半仙无语,进入饭厅后,半仙仁信和楚潇然已经等在那了,共工还算得体的跟两人问安。

    共工的身份在那,以前都是别人对他卑躬屈膝,现在能做到这份上小半仙也真的对他很是佩服。

    半仙仁信盯着共工看了一会,共工捏土造人的本事虽比不上女娲,但要糊弄这些凡人还是足够了,半仙仁信虽然觉得共工周身的土性较重,但也看不出其他的问题。

    楚潇然微笑道:“徐公子很喜欢菊花?”

    共工一时没反应过来,随口答道:“一般般吧。”

    小半仙想给共工使眼色,但盯着半仙仁信和楚潇然这两个老江湖的面,他也不敢表现的太过明显。

    楚潇然道:“我见公子眉心画着菊花,还以为公子定当很喜欢。”

    共工愕然,这才想起这档子事,干笑两声,“其实是因为我小时摔了一跤,将眉心摔破了,留了疤破了相,不得已才纹了朵菊花做为装饰。”

    楚潇然露出了然的表情,半仙仁信问:“不知徐公子师从何人。”

    共工按照先前对的台词一一说了,倒也应答如流,半仙仁信这才道:“先吃饭吧。”

    南山忽然叹了口气,微微抬起头,半阖上眼睛,俊秀的面孔显露出坚硬的线条,他像一块固守而又孤独的石像。他好一会一言不发,褚桓却感觉到了那种沉重的失落。

    台上众多的歌女慌乱惊恐间全都已经散去,唯有明月心仍旧保持着最后的姿势纹丝不动地站立在舞台的中央,眼睛不带任何感情地看着眼前的打斗,似乎只是在看一场不怎么吸引人的演出一般。

    蟾蜍一声不吭,坐在路上纹丝不动。他俩只得过去,看看究竟出了什么事。只见,蟾蜍正迷迷瞪瞪地出神,脸上挂着幸福的笑容,两眼仍直勾勾地盯着前面尘土飞扬的地方,那个毁了他们的家伙的去向。时不时,还听到他低声念叨:“噗噗”

    白水兰浑然不以为意,自顾自笑嘻嘻地推开镇纸,将画拿起,眼睛直直地盯着上头那一个被刻画的栩栩如生、面容冷峻如冰雕的白衣男子,满脸可惜地叹道,“只是可惜了这一副画像无法一气呵成,小姐可是哄了很久,宁护卫才勉强答应做模特的,而且还只肯露半张脸,唉,下次再要续接可就不大容易了。“

    她把自己的视线强行从崔斯坦身上移开,好像要把他说的话加工一下,只专注地看着地上一块破瓦。崔斯坦不安地在她身边挪了挪身体,等着她的反应。整整一分钟过去了,接着又—分钟过去了。她纹丝不动,只有嘴唇间的—颤才让她看上去不至于像一尊雕塑。

    他略一点头,下了台阶向自己房间走去,无视院子中间的我与弗沙提婆。经过我身边时,我看到他嘴角紧抿,目光清冷,仿佛俗世一切都与他无关。我心一拧,痛得落下泪来,用尽所有力气挣脱弗沙提婆的钳制。

    站在茅房外,屋檐上挂着一盏灯,发出微弱的光亮。趴在十九的肩头,确信她看不到我的面部动作之后,这才瞪大眼睛,死命地盯住排在后面的那个老头。刚开始还仰面望天的老人,似乎感觉到我的凝视,愣愣地低下头。

    他抬眼看向我,面色平和,嘴角有一丝若有若无的浅笑。突然,浅笑隐去,他脸上现出慌乱的神情,疾步朝我走来,在我还没反应过来之前,扶住我的头,另一只手轻托起我的下巴,我便毫无准备地仰面朝上。他近在咫尺的浅灰眼睛里,映出一个小小的惊诧的我。

    程释听了他的话半侧了身,黝黑的视线穿越时间与空间,落在她身上。日光把他本就深邃的目光拉得悠长,仿佛融在了白亮的阳光中。然后,他淡淡地抿了抿削薄的唇,朝她点了点头。

    她正要起身去扶那人,却见他一咕碌又爬了起来,脸上既没有痛苦也没有埋怨,反而一把接过旁人的酒杯继续喝了起来。更让露丝感到奇怪的是周围的人对那男人的意外毫不在意,也不加干涉,只是友好地朝他看看,又接着跳自己的舞,唱自己的歌,就像完全没人摔倒过一样。

    应该承认,用“土老师“概括他的外貌还是很形象的,一米六五的矮个儿,瘦瘦的脸上,颧骨凸出,下颌上蓄着一小撮胡子。最要命的是那一身装扮,一双旧布鞋,一条洗得发了白的黑裤子,再加上胳膊肘上缝了块补丁的衬衫,让人着实不敢恭维。记得我们第一次见到他时,一个个都翻白眼“土

    过不多会儿,一个婆子打开帘子,进来两个女子,当前一个妇人年约五旬,面相衰老,纵然擦着厚厚的粉也遮掩不住黑黄粗糙的皮色,只眉眼间与贺母有几分相似;后头一个女子年约十七八,低低的垂着头,弓背含首,形相瘦削的厉害,一身银红锦缎的衣裳,只是领口袖口的暗金绣纹都褪色了,显然是陈旧磨损的衣物了,露在外头的一双手显得枯瘦干瘪。

    他们还看见了大赤包呀。她的插野鸡毛的帽子在头上歪歪着,鸡毛只剩下了半根。她的狐皮皮袍上面湿了半边襟,象是浇过了一壶茶。她光着袜底,左手提着“一“只高跟鞋。她脸上的粉已完全落下去,露着一堆堆的雀斑。

    她渐渐淘汰了红色或粉红的衣服,学着名角儿朱依锦一律穿白色或黑色,裙子不是极窄就是长及脚踝。头发不再打成两根辫子,而是在脑后盘一个大饼,别一把玳瑁大梳子。

    在这个公共假日里,海丝特和七年来的任何场合一样,仍然穿着她那身灰色粗布作的袍子。这身衣服的颜色,尤其是那说不出来的独特的样式,有一种使她轮廓模糊、不引人注目的效果;然而,那红字又使她从朦胧难辨之中跳出来,以其自身的闪光,把她显示在其精神之下。

    他的长相漂亮,喜欢吹牛,总使他靴子上的马刺铿锵作响,嘴唇上边的胡子和络腮胡子连成一片,手指上总戴着戒指,衣服又穿得光彩夺目,外表看起来像个勇士,平易近人又像个推销员。

    她那肥皂塑就的白头发下的脸是金棕色的,皮肉紧致,绷得油光水滑,把眼睛像伶人似的吊了起来。一件条纹布浴衣,不曾系带,松松合在身上,从那淡墨条子上可以约略猜出身体的轮廓,一条一条,一寸寸都是活的。世人只说宽袍大袖的古装不宜于曲线美,振保现在方知道这话是然而不然。他开着自来水龙头,水不甚热,可是楼底下的锅炉一定在烧着,微温的水里就像有一根热的芯子。龙头里挂下一股子水一扭一扭流下来,一寸寸都是活的。振保也不知想到哪里去了。

    来的这几个外路人境况更坏,没有车辆,也没有多少的行李。一个弯腰抹着鼻涕的老人,用草绳子束住深蓝色的棉袄,上面有十多个补绽的地方,袖口上像是补的两片光铁,油污的颜色映着日光发亮。

    她面容苍白,不由自主地攥紧手中的缰绳,不敢置信地瞪大双眼,僵立在墙角一动不动。许久,许久,她觉得自己听到沉重的呼吸,她全身的鸡皮疙瘩都竖了起来,不由畏惧而警惕地看向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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