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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猎杀前奏

    机车小伙不知道从哪里掏出来一瓶矿泉水,仰头一饮而尽,随手将空塑料瓶丢在路灯底下。他倚着黑色机车,有意无意地朝凌辰轩所在的人群望了望。

    凌辰轩的呼吸很轻盈,他在极力收敛着自身的阳能磁场,但被发现的可能性仍然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他必须要分外谨慎。

    驱魔人的阳能磁场与正常人的人体磁场相似,人体磁场属于生物磁场的范畴,人体血液中镍和铁元素结合形成磁场,而磁场又与血液流动有关,血液流动越快磁场强度越强。

    驱魔人阳血中的异变细胞与正常血液中的元素结合可以形成阳能磁场,阳能磁场是感知迷失者的最有效办法。它对驱魔人而言就像空气一样如影随形却又无法察觉,但对迷失者而言,却像是敏感而致命的毒气。

    机车小伙貌似没有察觉到周围的异样,他从裤兜里掏出手机,拨通电话。

    前方不远处的分叉口应该是一处交接地点,这些鬼能这么谨慎地运送这个小小的手提箱,看来箱内的东西必定是附魔物无疑。

    凌辰轩盯着他的一举一动,同时观察这附近所有可供选择的运送路线,以便他能在最快的时间对目标进行拦截。

    四分钟后,机车小伙收起手机,顺着路边的电线杆蹲下,手提箱就在他的脚边。

    晚上七点三十一分,另一名同伙出现在路灯下,二人确认了一下眼神,机车小伙伸手将手提箱递给那个同伙。

    同伙接过手提箱,跨上了机车,机车引擎轰鸣,他转过身子朝机车小伙用手势比了个OK。机车小伙点点头,耸了耸肩上的双肩背包,扭头漫无目的地散步离开,在转身的瞬间他的目光若触若离地掠过凌辰轩的身影。

    来来往往的行人中,二人就这样漫不经心地完成了交接,过程中甚至没有任何对话。

    背着白色背包的机车小伙很快走远了,此刻凌辰轩的全部注意力都转移到那个正骑着重型机车慢悠悠调整车头的迷失者,高速路交叉口的车流相当密集,红绿灯在绯红色的车后灯中闪动,迷失者在机车上静静地坐着,他的眼底映出一抹红晕。

    看样子他并没有继续走大道的打算,分叉口的一个拐角处有条小道,只要顺着小道直扎下去就能进入附近一处较为密集的居民区,居民区中的无数条小巷交错贯通,从高空俯瞰就像一张四面绽开的蛛网,错综复杂又颇为壮观。

    果然老鼠还是老鼠,终归是要往下水道里钻的。

    红灯的倒数还有十几秒,迷失者在用口哨哼歌,一只手紧紧抓着手提箱的把手。

    目标已经明确,凌辰轩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人群中。

    …………

    晚上七点三十五分,图书馆二楼。

    顾方焱打了个哈欠,放下手中的复习资料。

    “怎么,这就困了?”秦夏初呲着银牙恶狠狠地用书敲他的脑袋,顾方焱捂头趴下。

    “我也不想啊夏初姐,昨天睡得太晚了……”他有气无力地说道。

    秦夏初晃了晃齐眉的刘海,一双眼睛莹莹发亮,她促狭地笑了笑,“昨晚干嘛了?”

    顾方焱心想才不能告诉你嘞,如果说昨天晚上自己放学回家在半路上遇到个小哥,小哥人长得还蛮帅,可惜是个高冷男加中二病,火雾战士一样,而且还会使用魔法嘞。

    重点是他还和那个高冷男在沙发上促膝长谈畅聊人生,还一起住了一夜,刺激的很。

    不过即使说出来估计也没人会相信,顾方焱站起身来,“没事,我去一下厕所,马上回来。”

    秦夏初摇了摇头,“不用了不用了,我得回家教我弟做作业,今晚就到这儿吧。”

    顾方焱一惊,“别啊夏初姐,就这么把我抛弃了?那我的英语怎么办……”

    但是她已经站起来了,一身浅蓝色的碎花连衣短裙,手腕上带着一串银白色的手链,明明是看起来很文静很优雅的打扮,可静若处子,动若疯兔。

    “走啦走啦,我快饿死了。复习了一下午了,你也累了吧。”秦夏初整理好东西,放进她的书包里,往身上一背,朝着顾方焱挥了挥手,“明天见喽。”

    心里有个小人在狂喊:请她吃饭请她吃饭。顾方焱舔舔嘴唇,心也开始狂跳,“你这么一说我也有点饿了。”

    “要不我们……”

    “饿了就去吃饭,别在这磨叽。”结果秦夏初头也不回地扬扬手,她已经快要下楼梯了,顾方焱默默看着她的背影,图书馆天顶上的欧式吊灯将这里照得灯火通明,两侧是如山般的图书,女孩穿着皎洁的连衣裙,黑发及肩,纤瘦美好的身影像是融在了一片琥珀色的光芒中,渐渐消失不见。

    真好啊,总像是一副没有烦恼的样子。

    “哦。”他呆呆地回应道。

    心里的那个声音不知何时消失了,变得有点空空的。

    “我靠,弱爆了。”于是他也开始低头收拾东西,桌子上摆满了各种资料,有英语有数学有地理,都是他不怎么拿手的科目。

    整理到一半裤兜里的手机突然响了,他慢悠悠地接起了电话。

    “怎么了?”他问。

    “你现在在哪儿?”电话那头传来低低的男声。

    顾方焱环顾四周,“图书馆,刚复习完,正要准备回家。”

    “一个人啊,那跟我来K歌吧,顺便一起吃顿烧烤。”

    “我靠兄弟,你倒是挺悠闲。”顾方焱服气地挠了挠头,“秦夏初刚帮我复习完我的弱科。”

    “哎呦,孤男寡女独处么,抱歉打扰了。”

    顾方焱呲着牙,“少给我来这一套,人家已经走了。”

    “不是我说你,暗恋了人家这么久,都快毕业了咋还没个动静?”电话那头的男生大声喊到,“喜欢一个女孩就早点告诉她,不然说不定哪一天她就跑掉了。”

    “别扯这些歪理,说得你跟个情圣一样。”顾方焱歪着脑袋把手机夹肩上,麻利地收拾完资料背起书包就走。“再说我什么时候告诉过你我喜欢她?别一个人胡咧咧。”

    “狗屁,咱俩白当几年朋友了,都是穿过一条内裤的人,我还不知道你小子喜欢谁谁谁?”手机那头隐隐传来节奏感极强的音乐,男生的声音忽高忽低。

    “算了,不跟你说了,我回家吃饭去了,挂了。”顾方焱低声说道。

    “不来陪我K歌么,烧烤啤酒啊兄弟。”

    “你那边就你一个人么?”他问。

    “有几个初中同学,还有个相当正点的妹子等着撩啊,快来快来。”

    顾方焱不说话了,那边的一切声音顿时变得相当遥远,摇滚音乐、忽高忽低的声音,还有偶尔穿出的陌生女孩的声音,都变得很遥远很遥远。

    他想回家,哪怕家里什么都没有,可就是想回去。

    于是他找了个借口拒绝了,挂掉了电话。

    秦夏初蹦蹦跳跳的背影又在脑海浮现,像是小巧玲珑的手工艺品,只要轻轻扭动发条,优雅的小人就会跟着音乐旋转跳舞。

    他跟秦夏初从一分班就是同桌冤家,秦夏初的学习超好,人又长得漂亮,又鬼马精灵,讨所有人喜欢。那时他顾方焱还觉得春天终于来了,屌丝也有翻身的一天。

    两年很快就要结束了,他们还是同桌,像是天赐的良缘。

    自己喜欢秦夏初吗,喜欢,真的喜欢,应该说是个男生都会喜欢,是那种没有丝毫邪念的喜欢,像艺术家对世间美好的事物的喜欢,画家对田圃园枫树林的喜欢。

    仅仅是喜欢而已,没别的。

    秦夏初的朋友很多很多,交集广阔,会唱歌会跳舞,在学校的各个晚会上她是最耀眼的明星,顾方焱还记得有一次的元旦晚会,秦夏初身穿一身月光般洁白的白纱长裙跳《忆红莲》的时候,她暴露在直射光下的小腿明净光洁,身姿曼妙曲线动人,像是月光下湖心处踏水的天鹅。

    没有人大声喧哗,所有人都被那种宁静感染了,音乐空灵婉转。大家都把自己手机的手电筒打开,随着音乐挥舞手臂,硕大的晚会舞台上灯光璀璨,昏暗的观众席流淌着一道银河,随着舞台中央女孩的步伐摇曳。

    顾方焱缩在他们班级的角落,默默地看着自己的同桌。看着看着突然有点恍惚,平时秦夏初总跟自己在小小的课桌上闹腾,可此刻她丢下了自己,蜕变为天鹅,而自己就成了小癞蛤蟆。

    天鹅有天鹅的湖泊,而癞蛤蟆只有癞蛤蟆的深井,怎么跳也跳不出去。

    顾方焱其实也很想成为银河中众多星星中的其中一颗,可他昨晚缩在被窝里玩手机玩到半夜,正在家里充电,结果现在连当个陪衬的机会也被自己给整没了。

    表演结束后掌声雷动,所有男生都站起来大喊欢呼说秦夏初我爱你我爱你,其实他也可以偷偷喊一嗓子,反正也不会有人在意,但喉咙却堵得慌,像是被人塞进了块石头。

    于是只好拼命鼓掌,拍得手生疼。

    那一刻他也感觉他们之间好遥远,像是隔了一条银河。

    这也能叫喜欢么,只是毫无意义的暗恋吧。可暗恋不都是很少有结果的么,又不是在拍三流青春片,在电影结束的时候不会有说出口的告白。

    于是渐渐的女孩就跑掉了,只剩下那个小癞蛤蟆,在漆黑的深井里苦逼又寂寞地起跳。总有一天小癞蛤蟆会遇到一个跟自己差不多的母癞蛤蟆,于是它就不再起跳了,陪母癞蛤蟆过一辈子。

    他真的只是心里有点小小的……小小的愿望,哪怕自己无法融入她的世界,只是远远地看着她的背影,看着她渐渐消失。

    有些东西能沾个边就好了,能沾个边其实就很幸福了。就像一个短暂却美好的梦,你总是希望它能再长一点,再长一点,别那么早醒来。

    推开图书馆的大门,街道上的空气很清新,顾方焱摸了摸自己的口袋,然后朝不远处的小铺子走去。

    而此时在城市的另一个角落,一场无声的厮杀逐渐拉开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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