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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 思无邪(一)

    煎茶试新叶,捻花采晨珠。

    一扫逐梦尘,卷帘听棋声。

    杨秭归托腮坐在花窗前,嘴里念着诗,手里提着笔,懒懒看着窗外花园里正在除草的晓雾。

    “这才刚暖和几天呀!就长出这么些杂草,长问这是死哪里去了,也不知道除草。”

    晓雾蹲在花园里,一边拔草一边抱怨。

    杨秭归坐起身子,慢幽幽吐字:“无生便不死,不始便无终。道理如此浅,躬行又一生呀!”

    “说的什么呀?听不懂,你在家跟我念诗有什么用。”

    晓雾站起拍拍手上的土,走出花园,坐在窗下台阶上刮鞋底的春泥。

    “我倒想去集贤阁写诗呢,你是能送我去,还是能让我去?”

    杨秭归蹩嘴,翻了个白眼。

    “祖宗,你可饶了我吧,咱这刚好,我可不想再挨板子了。”

    晓雾起身,朝东侧厢房走。

    “你去哪儿?”

    “我去换身衣服,鞋也弄脏了,你可不要想着趁机开溜,城里乱着呢,老爷让人前后门都守着不能放你出去。”

    “遵命,晓雾大人。”

    春雨过后的花园枝桠上都挂着水痕,杨秭归从不去踩雨后的泥土,不是因为她是杨府的大小姐,不用涉土弄污,而是她觉得踩过后泥土的心就会变硬。

    花园角的柳树又长高了一点,虽然它还算不上什么成年大树,但给杨秭归当垫脚石是绰绰有余了。

    上墙容易下墙难,杨秭归骑在墙头,眼看晓雾从厢房走出。遂心一横,闭眼跳了下去。

    光天化日,从国舅爷府院墙上跳下个人。路过没有不侧目发笑的,不过他们见怪不怪,整个京城的人对杨秭归干的荒唐事都习以为常。

    杨岩每每抓回女儿,都唉声叹气:“这要是个小子就好了。”

    杨岩舍不得打女儿,每次都只能拿杨秭归身边的人要挟她。

    可杨秭归对他爹的脾性早摸的底透,压根不吃这一套。

    该干嘛干嘛,什么都不耽误。

    直到一月前,明王独子北殷游带杨秭归去了血祭军营,杨岩遍寻不到,从刚刚回京的魏无憾口中得知女儿行踪,大怒之余才狠狠打了杨秭归一顿板子。

    显然这顿板子并没有让杨秭归长记性。

    杨秭归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除了脸有点疼,其他地方不知道是受到惊吓麻木了,还是想要逃跑的情绪太热烈,竟一点没觉得不适。

    刚出巷口,就看见迎春门外绸缎戴家的傻儿子戴金玉。

    戴金玉给他的马车开了个顶,人站在车厢内,把头探出来。

    俩小厮前面赶着两匹快马,就是为了让他体验迎风疾驰的快感。

    在戴金玉看来,杨秭归是他最亲近的人。尽管他知道杨秭归不这么认为,但没有关系,他认定了就很满足。

    他在等杨秭归,从早上等到午后,可是杨家的家丁就是不通传,还一直赶他走。

    他别扭着,就不走。

    没想到还真被他等到了。

    “这真是功夫不负苦命人!”

    戴金玉激动的站在马车里,伸出他的双手朝杨秭归挥舞。

    “这又是作的什么妖!”

    杨秭归搓着脸,嫌弃的看着马车顶长出的脑袋和左右摇晃的双手。

    “算了算了,总比走过去快。”

    杨秭归自言自语向前走,突然脚踝一酸,“不好”,杨秭归知道崴了脚,可要是就这么回家就白翻了一回,她自是不甘。

    于是一脚高一脚低的晃悠着,走近戴金玉的马车。

    戴金玉看见杨秭归一瘸一拐,便着急把头从外面拿进车厢,谁知一着急,下巴磕在还没来得及打磨平滑的毛沿上,直接刮破了相。

    戴金玉顾不得自己的脸,赶紧下马车赶到杨秭归跟前,伸出手又缩了回去。

    “你脚怎么了?”

    “没事,抽筋呢,扶着点。”

    戴金玉伸出胳膊,让杨秭归的手搭上。

    “你没事吧。”杨秭归看着戴金玉从下巴刮到脸蛋的血痕问。

    “没事没事,对男子汉来说,这点小伤不算什么。”

    杨秭归“奥”一声,上了马车。

    “知道要去哪儿吗?”杨秭归坐下问。

    戴金玉连连点头:“知道知道,去集贤坊。”

    杨秭归没有说话,戴金玉知道这就表示自己说对了。他感觉自己不知不觉就成了杨秭归肚子里的蛔虫,不免欣喜,看着杨秭归侧对着他的耳朵和脖颈,突然脸红。

    “你真的没事吗?”

    杨秭归见戴金玉整张脸通红,血好像要从伤口爆出。

    “你一关心我,什么疼都忘了。”

    这话要是放在京城其他公子哥说出来,绝对能讨的杨秭归一顿好打。

    但戴金玉与他们不同,不止因为他傻,还因为他总是能把轻薄的话说得格外真诚。

    “行行行,当我没问。”

    “怎么能当你没问呢,我喜欢你”

    “你再说一遍!”杨秭归抬手,怒目相对,指着戴金玉。

    “我还没说完呢,我是想说,我喜欢你问我。”

    “不准说出来!以后都不准在我跟前说‘喜欢’两个字!”

    “那如果我想说喜欢怎么办?”

    “找两个字代替。”

    “什么字可以代替?你告诉我,我想不出来。”

    “讨厌,以后你想要说喜欢的时候,你就说你讨厌。明白了吗?”

    “明白了,讨厌~”

    戴金玉开心的反复念着“讨厌”,杨秭归听着渗出一身鸡皮疙瘩,看着戴金玉一副太监德行,她开始后悔刚刚说的话。

    不过好在承天门已经到了。

    进了承天门,便是京城最热闹地方,集贤坊。

    每年春天,全国各地的才子壮士便会陆续赶到这里,只为能拔的头筹,参加中秋国典。

    杨秭归对此倒不感兴趣,她感兴趣的是里面的人。即,南宫珉。

    南宫珉,人称大治第一美男子,身高八尺,型貌殊立。

    浓眉慧眼,鼻梁高挺,脸微方,嘴巴薄且直。

    细说长相算不得真的第一。关键在其气度行止,自带不羁风流,儒雅不刻板,狂达性谦和。

    学富三车,礼贤下士。为人无有不称赞,处事无有不敬服。

    而对于杨秭归和京城里的小姐们来说,他还有一点令她们格外心动。

    那就是为亡妻守身的专情。

    南宫珉站在龙门亭上,敲响了得胜鼓。

    陆以明接过鼓锤,捧至亭前,起高声向着围观的众人:“谁来接今年野试第一锤?”野试规则随意,大家并不知晓南宫珉会如何出题,四下无人敢接鼓锤,都怕没出彩倒先出了丑,那不是鸡飞蛋打,白来一趟,还臭了名声。

    杨秭归却比谁都急,生怕别人抢了她的头彩。

    “长安杨秭归,接!”

    杨秭归站在人群外围,鼓足了气大喊。

    戴金玉垫着脚举起双手,生怕陆以明看不见。

    陆以明一声“好”,击响亭下鼓,请杨秭归上亭。

    “果然巾帼不让须眉!在场的男儿,看起来不太行奥~”陆以明笑着举起一根手指朝亭下晃晃。

    “还不知道是巾帼还是花帕子,别急着给人家姑娘头上戴高帽子。”魏无憾起声,站在人群中看热闹。

    众人哄笑。

    这魏无憾是大将军魏成之孙,早前见过杨秭归,并且因为他的无知告发,害杨秭归被他爹打了有生以来的第一顿板子。杨秭归对他自是留下了深刻印象。

    杨秭归站在亭上,不等南宫珉出题,提起桌上的笔便一通挥墨。

    南宫珉站在杨秭归身后,细看杨秭归在纸上龙飞凤走的字迹——这字写的可以说既有钟卫之巧趣,皇象之放达,但换言真心说,这字写的跟狗扒的差不多。

    南宫珉对人向来都只捡好听的说,对初次接触的杨秭归当然也会提前备下说辞。

    杨秭归写完,陆以明近前拎起,向众人念道:“征袍自裁绣成鸳,长枪扫眉两道弯。上马胭脂让鲜血,下马簪花换酒钱。”

    众人泱泱不作声。

    南宫珉笑笑:“看来大治要出个女将军了。”

    陆以明走到亭前,将杨秭归的诗交给亭下的晾字书童。

    书童接过,挂与栏首,四下围观,又是一片哄笑。

    “但这可不能做数,”南宫珉拿出自己刚刚写好的诗,交与陆以明。

    “半山天光半山昏,隔江相望一城春。千帆过尽水不尽,横霞竖影夜已吞。”

    陆以明念完再向亭下众人:“题目便是以半,千为句首,做七言。”

    众人得了题,都“奥”了声,想来题目不过如此,皆都后悔倒让一个毛丫头抢了先。

    魏无憾靠在亭柱上,此时倒认真起来,只见杨秭归再此提笔。

    “半山酩酊半山睡”

    陆以明等不及向众人念出,亭下大笑。

    “长天秋水一屋醉”

    陆以明念着念着自己都笑了。

    “千帆过尽千帆起,厨子不烩月老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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