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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反正到时候她一口咬定和她无关就是了。

    “那就谢谢四公子了,今日就当墨锦欠你一个人情,往后四公子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我一定全力以赴。”墨锦拱手致谢道。

    元墨辰笑着摇了摇头,柔声道:“我什么也不需要你做,只要你开心就好。”

    ……

    她收回刚才夸元墨辰真伟大这句话,这孩子哪里是伟大,根本就是和他叔叔一样,脑子有问题吧。

    这话是一个晚辈该对长辈说的吗?!她怎么听起来就那么暧昧呢?要不是原主以前压根儿就不认识这个四皇子,以及他俩基本也没见过两面,她差点就要以为这元墨辰对她有什么想法了。

    但她又觉得应该没多大可能,她现在这张脸,就是最好的挡桃花利器。

    而且其实想想,这话似乎也没什么毛病。

    在现代,“开心就好”这四个字已经不再仅仅是祝福,甚至包含着一种你爱咋滴咋滴的无奈,这么一想,墨锦就觉得心情舒坦了些,但总觉得还是有些不自在。

    两人很快吃完了这顿偶遇的饭,宾主尽不尽欢墨锦不知道,反正她挺郁闷的。

    告别了元墨辰,墨锦先行离开了观海楼。

    “狐狸公子”这个笔名算是暴露在元墨辰面前了,这就像是自己的一个把柄被他抓住一般,墨锦越想越觉得沮丧,万一日后元墨辰以此要挟她做一些不好的事情她该怎么办?

    拖着沉重的脚步,带着悲观的心情,墨锦一步一个脚印朝奕王府走去。

    等墨锦彻底消失在视线以后,元墨辰轻轻拍了拍了手,瞬间两个侍卫便走进了屋内,跪在地上恭声道:“四皇子有何吩咐?”

    “你们去隔壁把那个书画店的张老板给我带过来。”元墨辰冷声道,全然不似先前对着墨锦那般儒雅体贴。

    “是。”

    不出片刻,张老板便诚惶诚恐的被两人给带了进来,一张脸吓得惨白,直到看清座上是谁后,才战战兢兢地说道:“你……你不是刚才和狐狸公子一起饮酒的男子吗?”

    “老板忘性可真大,这才短短一月,就忘了我是谁吗?”喝着刚才和墨锦剩下的青梅酒,元墨辰撩起眼皮扫了张老板一眼。

    后者飞快的转着眼珠子回忆自己在哪见过这么个人,好半天,一拍大腿,想起来了,激动道:“嗨呀,原来是买《凤求凰》的那位公子啊!小的有眼不识泰山,刚才看见狐狸公子太激动,一时之间没认出来,还请公子莫怪。”

    做生意许多年,张老板一眼就能看出一个人是不是权贵,眼前这位公子相貌堂堂、衣着华贵、举止威严,想必非富即贵,张老板觉得自己定然惹不起这号人物,便老老实实恭恭敬敬行起礼来。

    元墨辰点了点头,漫不经心说道:“你也不必担心,请你过来并不是想为难你,我只是想问问,关于刚才那位狐狸公子的一些事情罢了。”

    这张老板倒也实诚,竹筒倒豆子似的将元墨辰想知道的都告诉了他,末了,还从怀里掏出一本《龙阳chunqing》递给元墨辰,“喏,就是此书,如今在京城极为盛行,许多外地书局的老板也专门上京找在下讨论过这本书的代理权,不是在下吹,这本书不出半月,必然火遍整个兰海国!”

    一面听着老板的唠叨,一面翻看着手中的画册,元墨辰的眉头越皱越紧。

    张老板一看,心里一“咯噔”,回想着自己刚才是不是说错了哪句话,惹这位爷不高兴了,可千万别拿他出气啊!

    谁知,元墨辰竟然爆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自言自语道:“她真是太可爱了。”

    第二日,皇帝率领着文武百官在城门处亲自给元烈一行送行,拜别皇帝后,一行人便浩浩荡荡踏上了去往鲁州的道路。

    他们身后,怀着各种心思的人,凝视着元烈的队伍渐渐消失在自己视线,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想法。

    这些想法,交织成暗涌,渐渐涌向渐行渐远的队伍。

    这是墨锦自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离开京城,因此要多兴奋就有多兴奋。

    刚出京城地界,沿途风光便越发美丽起来。

    哪怕和元烈同乘一辆马车,也阻挡不了她看山看水看风景的热情,墨锦斜靠在车窗上,将车帘挽起,任由微风轻轻吹拂在她的脸上,露出了惬意的笑容。

    “很喜欢?”一直埋着头读书的男人,终于抬起头,带着笑意问道。

    墨锦点点头,有些难为情笑笑:“不瞒王爷,妾身曾经有个梦想,就是以后能够环游世界,也就是周游四海。”

    她说的是她在现代的梦想,虽然她的事业是漫画家,但她内心最深处的梦想就是能到处走走,去看看那些她从未见过的风景和人。

    只不过,工作以后,赚钱成了她的首要任务,总想着多攒点钱就去,等攒够了,就想着再多攒点,然后,攒着攒着,她就挂了。

    这世上最悲伤的事情是什么,当然是人死了,钱还没花完。

    一想到前世存折上那六位数存款,墨锦就难受的想哭,这钱得够她周游好几圈世界了吧,只不过,现在怕是只能便宜了银行。

    好在来到这个世界以后,虽然此次的任务是赈灾,但并不妨碍她自我安慰的将这次行程当成旅游。

    “好。”元烈冷不丁吐出一个字,便又继续低下头看起书来。

    对于这没头没尾的一个字,墨锦觉得很是莫名其妙,想不明白元烈到底在好什么。

    从京城到鲁州,至少也要一个月的路程。

    但是由于元烈挂念灾区百姓,便没有选择走官道,而是大部分时间抄的近路,这样的话能将耗在路程上的时间压缩至半个月。

    当然,这也是他出其不意的一步棋,想来官道上早已经被各路有心人安排好了杀手,就等着他们主动送上人头。

    不过这就苦了墨锦和她的两个贴身丫鬟了。

    除了她们三人,队伍里的所有人,包括元烈和轻风,都是上过战场体会过最艰苦卓绝的环境的,上山爬坡一类的对于他们完全不在话下。

    哦,南宫宇也要排除在外,虽然他没少全国各地到处跑,但他从不亏待自己,次次都是乘坐最好最软的马车,吃最贵最精致的食物,反正请他去看病的人不差钱,他就可劲儿造!

    因此,当元烈选择走这条路时,他们四人便也要和所有人一起翻山越岭露宿野外了。

    白天还好,到了晚上,如何睡觉,便成了一个严肃的问题。

    帐篷都是有定额的,两人一顶,多一顶也没有。

    素妗素心也不知道打的什么心思,从小溪边打上水伺候完墨锦洗漱后,两人早早钻进了帐篷。

    南宫宇够霸道,不要脸的霸占了一顶,拉着轻风一起,倒头便开始呼呼大睡。

    士兵们白天都是步行,到了晚上,除了守夜巡逻的,其他人也相继睡去。

    所以现在,留给墨锦的只剩两个选择,要么在马车上将就着,要么去和元烈的帐篷。

    夜晚更深露重,睡马车必然是要着凉的,但是,要她去和元烈睡,那她还是选择着凉吧。

    刚迈出步子,元烈冷冽低沉的声音夹杂着轻微怒气,就从帐篷里传来,他说:“进来!”

    不知道的以为他又吃什么枪药了。

    墨锦挪着小碎步一点点走进帐篷,心道不愧是身份尊贵的王爷,就是和别人的帐篷不一样。

    元烈的帐篷里,书案床铺地毯一应俱全,四周洒满了放毒虫的秘药,甚至还点着袅袅熏香,床已经铺好了,真丝锦缎棉被,看起来又大又厚,好生让人羡慕。

    此刻他也已经梳洗完毕,发冠摘下,墨发散在肩头,身着纯白的中衣,慵懒的坐在书案前,哪怕此刻衣冠不整,却依旧难掩那与生俱来的高贵摄人气质。

    墨锦一时之间连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放,站在门口愣愣的不知道接下来该如何是好。

    “夜晚马车上毒虫甚多,去那睡吧。”元烈指了指自己的大床,淡淡地说道。

    墨锦瞬间睁大了双眸,感激的看向元烈,心思百转千回,最终都化为了一句:“妾身睡了王爷的床,那王爷睡哪儿?”

    静默良久,但墨锦分明看见元烈狠狠握了一把椅子的把手,似是在压抑怒气,终于,他从牙缝中挤出一句话:“你就不知道往里面睡点儿?!”

    这是几个意思?!

    难道元烈是打算和她一起睡?睡一个被窝?那打死她她都不干。

    墨锦拔腿就想往外走,准备去睡她的马车。

    “站住!”一声厉喝,止住了她的脚步,墨锦只好怂怂的转过身来。

    “本王耐心有限,再说最后一遍,去床上睡。”元烈的声音已经开始冷的掉冰渣了。

    好汉不吃眼前亏,睡就睡,谁怕谁!

    墨锦想过千万种可能,和元烈睡,最坏的结果无非就是被那个那个,反正他们名义上是夫妻,也是合法的,大不了自己就当被狗咬了。

    但是睡外面的话,很有可能被毒蛇毒虫咬死,这都倒是其次,很大概率会被元烈一巴掌拍死,到时候元烈回京随便撒个什么慌,就能掩盖他的罪行,可这最终苦了她那位父亲。

    白发人送黑发人,想想都悲痛欲绝。

    其实她哪知道,元烈只是怕她着凉或者被毒虫咬了而已。

    因此,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墨锦,二话不说走到床边,脱掉了鞋袜和外袍,“哧溜”一下就钻进了被窝,还专门给元烈留出了大面积的位置。

    这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和先前宁死不屈的模样形成鲜明对比,连向来波澜不惊的奕王爷都愣了愣,随即嘴角勾起了一个弧度。

    虽然墨锦拿出了英勇就义的勇气爬上了元烈的床,但躺下以后她就怂了。

    闻着和元烈身上相同的阵阵冷香,她的心就像脱缰的野马,扑腾的快要爆炸了。

    一想到待会儿会发生的事情,墨锦真是又紧张又害怕,虽然她来自二十一世纪,但她长到二十多岁,连男生的手都没摸过一下,更何况那方面的经验,完全为零。

    据说女生第一次都很疼,也不知道她能不能承受……

    对了,古代没有避孕措施,万一她第一次就怀上了该怎么办……

    那她会生儿子还是生女儿呢……

    孩子以后会不会超好看……

    还有那个药膏她只涂了脸脖子还有手,到时候脱了衣服岂不是就彻底暴露了……

    算了算了,看样子元烈似乎早就知道她在脸上动过手脚……

    墨锦面朝里侧卧着,脑子里尽想些有的没的,直到她的眼皮实在扛不住开始打起架来,她发现元烈都没有上床睡觉的意思。

    寂静的夜晚,除了啾啾虫鸣,只剩下一页一页的翻书声。

    终于,她闭上了眼睛。

    迷迷糊糊间,墨锦感觉到身后的被子似乎被人轻轻掀开,一具陌生火热的身躯动作轻缓的躺到了她的身侧,她很想挣开眼睛看看,但那阵阵熟悉的冷香钻进大脑,似乎告诉她身旁的人并不是什么陌生人。

    最终困意战胜了睁眼的欲望,墨锦彻底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早,墨锦是被热醒的。

    她梦见自己在三伏天还抱着个火炉,明明热的要死了,但是那个火炉好像有生命一般,无论她往哪跑,火炉都要死死黏在她怀里。

    这根本就是噩梦好嘛!

    就在她绝望之际,终于睁开了眼睛。

    入眼,便是一段白皙却充满力量感的脖颈,脖子中间是一块隆起的喉结,往上望去,完美的下颌线被一张银色面具所覆盖,遮住了整张面容,一条线条凌厉的剑眉和睫毛极为浓密纤长的眼眸露在外面。

    这是……元烈!他怎么会在自己的卧房?!

    墨锦原本还有些朦胧的睡眼瞬间变的清明,浑身一震,然后,她发现了更绝望的事情——她紧紧将元烈的手臂搂在怀里,紧贴着她绵软的胸部和腹部,同时,她的一条腿全部搭在了元烈的两条腿上。

    ……

    只一秒,昨晚的回忆瞬间回笼。

    她知道自己睡相向来都不好,没想到,竟是如此的骇人。

    这一刻,墨锦什么都不想干,只想死,太丢人了。

    “醒了?醒了就放开本王。”声音没有任何波澜。

    元烈睁开了眼睛,里面没有丝毫睡意,看样子应该是醒了很久了,只不过一直在等墨锦。

    墨锦赶紧像烫手山芋一样放开了怀里的手臂,将自己不老实的腿飞快的收了回来,使劲儿往里挪了挪。

    元烈翻身坐起,活动了一下手臂后,回头看了一眼墨锦,嘲笑道:“睡得跟猪一样。”

    ……

    这是说她重还是说她睡得死?

    无论说她什么,墨锦只能忍着,毕竟是她有错在先。

    “给本王更衣。”

    帐篷内没有其他人,这话,便是对墨锦说的了。

    “哦。”墨锦赶紧麻溜儿的从被窝爬了起来,从衣架上取来元烈的外袍,一丝不苟地给他穿好,并系好腰带。

    男人很高,整理衣领时,她甚至需要踮起脚尖。

    熟悉的冷香再次冲入她的鼻腔,很快墨锦就红的像煮熟的虾子。

    “王妃脸红什么?”元烈低磁的声音不再是先前那边冷冽,倒是带上了些许玩味。

    墨锦赶紧否认道:“没有,您看错了。”

    从元烈帐篷里出来时,山岚还未散去,看样子似乎还挺早,不过大部分帐篷已经收叠了起来。

    墨锦先是路过南宫宇和轻风的帐篷,恰好遇到两人从里面走了出来,轻风倒是没有任何表情,只是多看了她两眼,倒是南宫宇,一脸坏笑。

    墨锦看到他这个不怀好意的笑容就想捣上一拳,但她忍住了,点头打了招呼,便继续往前走。

    终于,身后传来南宫宇欠揍的声音,他说:“苍天有眼,奕王爷终于有后了!”

    墨锦差点一个踉跄没站稳。

    有你奶奶个腿儿的后!她和元烈明明什么都没发生好嘛!墨锦没有回头继续大步朝前走,但是朝身后竖了竖中指。

    到了素妗素心的帐篷,两人早将墨锦需要梳洗的用具和换洗的衣服准备好了,见她进来,笑的一脸灿烂。

    “劳驾王妃亲自过来,不过请您理解一下,王爷的帐篷奴婢们实在是不敢进啊。”素心拿起梳子,准备给墨锦梳头。

    墨锦点点头,表示理解。

    “王妃王妃,您昨晚和王爷睡得好吗?”素妗拧干了帕子,一脸八卦的说道。

    墨锦皮笑肉不笑地看了她一眼,恐吓道:“素妗呐,我看你也到了嫁人的年纪了,要不这次从鲁州回来,本王妃给你说个婆家吧?就街头儿磨剪刀的王麻子我看着就挺好。”

    素妗瞬间吓得花容失色,一叠声儿的给墨锦道起歉来:“王妃奴婢错了,奴婢再也不多嘴了,求求王妃千万别将奴婢嫁人,奴婢谁也不想嫁,奴婢只想一辈子侍奉王妃。”

    看着素妗都快急哭的模样,墨锦觉得自己玩笑开的有点过火了,摆摆手道:“得啦得啦,我就说着玩玩,我怎么舍得把你们两个嫁人呢?就算要嫁,也必然不能嫁给王麻子,怎么滴,也得是个有车有房的小富豪才行。”

    素妗瞬间破涕为笑,依旧重复着:“奴婢不嫁,奴婢一辈子都要守着王妃。”

    “那行啊,但是你得把你那咋咋呼呼的性子改改,和人家素心学学,稳重一些,不然我可是要赶紧给你找婆家的。”墨锦一脸坏笑道。

    梳洗完毕后,简单吃了点早饭,一行人又浩浩荡荡踏上了路途。

    今天南宫宇没有乘坐马车,而是和轻风并肩骑马,也不知道两人在嘀嘀咕咕什么。

    墨锦闲的发慌,准备跑到后面的马车上找她师兄南宫宇唠唠嗑,然而在元烈的一记眼刀下,只能讪讪的退回马车里。

    其实她和南宫宇这辆马车已经很好了,四周都包了软垫,脚下还铺了厚厚的长绒垫子,座位上更是怕他们坐着不舒服,特地加厚了椅垫。

    可就算是铜皮铁骨,长时间这么坐马车也扛不住,这才第二天,叶瑾柒就觉得自己的一身骨头快散架了。

    她极其不要脸的将这一切都归咎为原主娇气,反正不愿意反思一下,是不是自己过了一段养尊处优的生活后,变矫情了。

    自古以来,人们都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就真的太难了,墨锦也不例外,来这个世界这么长时间,除了最开始凄惨点外,元烈真的给了她最优渥的生活。

    终于,在墨锦感觉自己真的快要闲的长蘑菇时,她决定给自己找点事儿做——那就是配药!

    这次队伍除了带了必须的口粮外,最多的便是各类药材了,因为出发前他们得到了情报,灾区此时有许许多多的灾民急缺救治,最缺的便是药材了。

    所以她打算将治疗疟疾的、瘟疫的、中暑的、还有各类跌打损伤的药都提前配出来,到时候到了灾区除非极个别需要因病施药的,配好的药便可以直接拿来煎,大大节省了时间。

    墨锦一旦认真起来,那就真的是专心专意去做一件事,注意力一旦分散了,便腰也不酸了,腿也不疼了,哪哪都得劲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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