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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 回村的诱惑

    平原村,一个江南地区南部毫不起眼的小村庄,这里的村民过着并不富裕的生活,但比起那些经济发达的地区,村民的生活平淡而充实,人人自得其乐,丝毫不羡慕外面大城市的繁荣,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一处世外桃源。

    全村就只有一家酒馆,里面的酒只有一种,老板亲自酿制的兑水米酒。

    如果老板是一个颇有风韵的女子,或许能引起不少村民的遐想而获得更多客源,兑水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问题是老板本身是个长满胸毛的彪形大汉,也没有一个操持家务的老板娘,臆想的画面便没有一点美感,于是酒馆的生意一直不咸不淡,外来的客人也很少光顾。

    老板本人却非常享受这种平淡的生活,或许没有客人来,他反而会感到悠闲,反正他的酒友们偶尔会过来照顾他的生意,饿是饿不死的。

    不过今天来的这位,他已经有好久没有见到了。

    “老张,来一坛不兑水的。”说话的男子一身健康的古铜色皮肤,大大咧咧的坐到木椅上,喊道,“一个多月没碰酒,可憋死我了。”

    姓张的老板呵呵笑着,将一坛藏在柜台内部的酒拿出,放到男子身前,打趣道:“稀客稀客,抱上闺女的感觉怎么样?”

    一听这话,男子略显沧桑的脸上顿时露出快意而憨厚的笑容,声音大得恨不得让全村的人都听的清清楚楚,“我闺女长得可不是一般的水灵,那小脸蛋都能掐出水来,长得和她娘简直一模一样。”

    正在酒馆里和几个朋友唠嗑的瘦高男子闻言转头,调侃道:“你闺女才刚满月,这就能看出她和你娘子长得像了?”

    男子骂骂咧咧的道:“喝你的酒去!”

    虽然话语不客气,他脸上的喜悦却是怎么都掩饰不住。

    瘦高男子与他的几个朋友纷纷坐到他那一桌,丝毫不在乎他嫌弃的目光。

    瘦高男子说道:“宋禾,有了孩子,就对我们这么不待见?”

    宋禾白了他一眼,说道:“你这眼睛不老实。”

    瘦高男子微眯双眼,不满道:“不就是平时多看你老婆几眼吗?”

    他旁边的一名男子旋即打趣道:“人家名花有主了,你还去招惹,不试图招人烦吗?”

    “什么叫招惹!”瘦高男子一拳抡在那人心口,争辩道,“城里人有句话,说什么秀色可餐,我看两眼,饱饱眼福又怎么了。”

    他羡慕的看着宋禾道:“人家当年可是咱们村的一枝花,我对她的感觉,就那啥……只可远观,不可亵玩,全村都找不出一个比她标致的人儿。”

    宋禾闻言眉开眼笑,笑容颇为憨傻。他能娶到这样美丽又持家的女人,已经是几辈子积德修来的福分,人家夸他老婆美貌,只要没有坏心,他还是很开心的。

    老板笑呵呵地将两坛酒放在桌上,老实不客气的也坐了下来,将酒坛启封,给每人都倒了浅浅一碗,刚好所有人都有份。

    一人佯装不满道:“老张,你这有些不地道啊!”

    老板微笑着并不在意,从身下掏出一大坛子酒,一把摁在桌上,狡黠笑着环顾四周,得意道:“不掺水的,这总地道了吧?”

    瘦高男子竖起大拇指道:“张老哥豪气!”

    然后他四下张望,说道:“阿寿呢,叫他一起下来喝点?”

    “那小子白天累坏了,估计这会已经躺了,不用管他。”老板微笑眯眼,一脸享受模样,随即说道:“先前有一点你可说错了。咱们村里最标致的,不是小周吗?”

    这话纯粹是来恶心先前瘦高男子的反讽的,但所有人却都没有什么意见,身为话题主角的丈夫的宋禾更是点了点头。

    一群男人把酒言欢,话题总是离不开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人。

    但经过老板的这句话后,整个话题的风向就偏了,而且这一偏就没有再偏回来。

    那个几年前就出去闯荡的小家伙,留给他们的印象实在太过深刻。

    “我真怀疑他以前投胎投错了,要不怎么明明是个男的,长得比娘们都好看。”

    瘦高男子带着醉意的这句话顿时引起不少人的附和。

    当年的那个少年,一直是他们村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话题被打开之后,这些过着平凡生活的男子也忍不住开始讨论起以前的周寒。

    周寒的那张脸实在是难以让人忘记,无论是现在还是小时候。

    “说起来这孩子命确实苦,还是被周妈从河里捞上来的,刚到这里那会儿,和谁都不说话,当时我还以为他是个小女娃娃,变着法逗他开心,但他还是只和周妈亲近,那时让我泄气了好久。”瘦高男子毫不避讳的谈起自己的黑历史,摇头道,“后来想想,他家里人那么对他,一个六岁的娃儿怎么受的了打击啊。”

    宋禾轻叹道:“是啊,这小子在村里这些年,我们这些长辈都看不透他在想什么,根本不与我们亲近。”

    “有一年我看到他摇摇晃晃地从村外走回来,浑身都是血啊,当时吓得我上前想要带他去找老杨头,他硬是执拗的不要,说什么和人打了一架而已,很快就会好的,最终还是周妈劝了他好一会,他才肯去老杨头那。”

    “这孩子性子犟,脾气冷,但我觉着大家都挺喜欢他的。”老板想起了以前的那些事情,微笑道,“至少我不讨厌他。”

    瘦高男子打趣道:“光是那张脸,你就打不下手,万一人家哪天勾引你闺女咋办?”

    说这句话时,他稍稍看了宋禾一眼。

    宋禾呵呵笑道:“他已经走了好几年了,以他的相貌,还不得勾了一群姑娘的魂,哪里还会在意我们这穷乡僻壤的姑娘。”

    “说起来,马上又是周妈的忌日了。”老板替每个人将碗满上,无奈道,“前几年的清明与忌日他都赶了回来,这两年却没有,我在想,他是不是在外面出事了。”

    一名男子当即大笑道:“怎么可能,那小子看起来人畜无害,心里的算盘却打得啪啪响,谁能让他吃瘪啊。”

    他身旁的男子玩笑道:“就是。外面的那些高人飞天遁地,无所不能,小周相貌太好,说不定被哪家仙子盯上绑回去,没空回来呢。”

    宋禾摇头道:“可是他谁都不在意,对待周妈可是比亲奶奶都亲,那年周妈下葬,我们都看到了那孩子的反应,他……”

    他话语一顿,微笑道:“喝酒喝酒。”

    众人送给他一片嘘声。

    没有谁认为周寒会在外面吃瘪,他没能回来祭拜肯定是有他的原因。

    不过好在这只是一个小插曲,在宋禾自罚三杯之后就揭了过去,大家继续兴高采烈地探讨周寒毫无音讯的这三年究竟发生了什么,各种各样的猜想漫天飘扬,似乎将这些安于平淡的男子一辈子的想象力都逼尽了。

    归根结底,那个少年给他们留下了太多的回忆,哪怕心里知道他本就不属于这里,依然会下意识的把他当作自家人。

    正当众人喝的尽兴,气氛无比欢快之时,酒馆多了两名戴着斗笠的客人。

    一高一矮,一男一女。

    “这就是你说的那个小酒馆,好简陋啊。”小姑娘环顾四周,最终好奇的问道,“这里的酒真的会好喝吗?”

    站在小姑娘旁边的青年男子微微一笑,说道:“不一定,但全村就这一家酒馆,这里的酒不好喝,你就找不到其他地方了。”

    听到这个声音,那一桌热火朝天的人们纷纷停止动作,脸上醉意或深或浅,眼神却都纷纷转向那个青年人。

    青年将斗笠摘下,随意放到一旁,向大家挥了挥手。

    老板酒量最好,眼神没有丝毫迷离,看清楚来人面容之后,爽朗大笑道:“好啊小周,终于舍得回来了!”

    北冥修看向这些似乎没有什么变化的人们,微笑道:“两年不见,大家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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