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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七十二章 梦回花落花开

    这也是,为什么那些人会一直跟在他们马车之后的原因吧。

    再还没有献出首血的魇人,是所有人眼中的瑰宝,人人趋之若鹜。也正因为如此,很多人都想猎到小魇人喝他们的血,以提升自己的能力。

    很多魇族的小孩,都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被绑架或被杀死。

    “小狐狸,你愿意做我的朋友吗?”

    “反正现在的你也回答不了,就当你答应了。我叫北宫灵,今年二百七十岁。我现在还不能修炼魔煞,所以不知道我的血能赐予你怎样的力量。”

    “嗯……不过,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我还没修炼我也有一个术法,就是能召唤火莲,那就把火莲传递给你吧。”

    小孩儿说着,立刻咬破自己的手指,放入小狐狸的口中。

    已经奄奄一息的小狐狸原本已经回天乏术,可能永不了半柱香的时间就能死绝,却瞬间感应到生命回流。

    它流逝的生命与力量,在通过她的血液从新流经它的四肢百骸,像是溺水之中抓到了浮木,小狐狸忽而抱住她的手,用力允xi她甘甜温热的鲜血。

    眼睛流过一道红光之后,才慢慢又变得金灿。

    她的血特别热,似乎在它都快要僵冷的血管里燃烧沸腾。小狐狸抬起眼睛看到,是一张晶莹璀璨发着光芒的人。

    她是人形,但皮肤有红色鳞片,亮晶晶的。那双眼睛,漆黑发亮,如同夜空中的星辰。

    就是这样一个发光的人,成为了他濒临绝望的黑暗之中希望的光芒。成为了他生命的延续。

    小狐狸眼睛眯了又张,最后在她腿上沉沉睡去,等待着新的生命,重新出发……

    日夜兼程,卫蒙带着北宫灵来到了雪域群山脚下。

    尾随的黑衣人一看是暮雪仙山附近,立刻跳转马头离去,不敢再继续前行。

    据说,雪域之上有一座神山,哪里居住了一位法力高强的仙神,所以这一代从不曾要妖魔出现。

    刚才他们怀疑能够召唤狼群护卫的车马队与魇族有关,所以一路跟随,一位能找到一个魇族的新人,现在看来绝对不是魇人。

    魔界的人,如何敢出现在雪域附近?

    这圣灵之地,容不得魔煞侵染?

    卫蒙将马车打开,说道:“小主子,前边便是雪域,记住,那座山上不能去。”

    北宫灵抬头看着雪山群之中,最高的那座山峰,点了点头:“知道了,那么高的山崖我也爬不上去。”

    “您要在这儿修行到五百岁,压住体内炎火,等您成人那天便可回去加冕,小主子,我们都等待您的好消息。”

    “知道了,放心吧。”

    “您要记住了……”

    “我知道了,不能食人血。这雪域人少,魔族也嫌少来,我能避开的。”

    “地藏狼族就在附近,这是声哨,遇到什么事吹响,狼族就会出现。”

    “好。”

    北宫灵将声哨挂在脖子上,踏入了雪域。

    等卫蒙走后,她悄悄回了头,左看右看没人,叫了一声:“小狐狸,出来,走啦!”

    将身上的斗篷猛然一丢,像脱了绳的野马,开了笼子的小鸟飞快地朝雪域飞去。

    小狐狸立刻从雪地里奔跑出来,狐羽如同白雪一样洁白无瑕。

    看着在雪地之中,像小鹿一样奔跑的孩子,它眼睛一眯,加快了步伐跟上去。白雪的身影往前跳跃,狐狸身形一变成了跃出一个修长的少年身影。

    银发如同风一样飘散开来。

    少年模样看起来不过十三四岁,皮肤细腻如脂,一双丹凤眼修长迷离,高高的鼻子如同雪山,唇红如同雪中红梅。

    白色长袍,剑上披着一条雍容皮草。

    他人高腿长,没几下就跑到了小女孩儿身旁,从一把抱住她的肩膀:“北宫灵。”

    北宫灵被推着往前弯下腰,不会这么倒霉吧,才刚进了雪域就被人发现?回头一看这绝色的少年半晌,没反应过来。

    少年背起手,双目笑得双眼弯弯,睫毛如扇,红唇之中露出洁白的牙齿。

    “你……”

    “如何?”

    “啊。”

    “你是……”

    “我叫凤绯夜,今年四百岁,是只雪狐。”

    “你就是我的小狐狸?”

    “嗯,我就是……你的小狐狸。”

    他是雪狐狐王的幼子,雪狐是天界的神族之一,属于天界龙、凤、狐、虎四大家族之一。

    不过,他从小生性太过顽劣,打折了虎王小儿子的腿,被罚到无月岛思过,没想到才来没多久,就遭到了杀身之祸。

    之前死的那只三尾狐,是守护无月岛的侍卫之一。不过,现在已经没了。

    虽然这件事情是灭魔师所为,说是为了要他身上的驭雪丹,但他们怎么知道他身上就有驭雪丹?

    必然是虎族人所为。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现在是还没有能力,等他修炼成为大妖仙,那些人就等着一个一个被他收拾吧。

    凤绯夜四百岁,北宫灵快三百岁。

    他看起来是人类十三四岁的模样,而她勉强算是人类的模样的8,9岁。

    这是凤绯夜最喜欢一百年,因为这一百年,他每日都与小恩人北宫灵一起修行,一起一起生活。

    这座雪域里仿佛就他们两个人存在,他们就是彼此的全部。

    他喜欢北宫灵,像个孩子一样守护他,又像一个孩子一样让他为她挡风遮雨。天界的人与魔界的人一样,寿命比普通人类都要长很多。他们会在五百岁,长成成人的模样。

    他是少年的时候,她还是个孩子,有灿烂如同朝阳的笑容,有如同宝石一样的皮肤。整个人在他眼里都发着光。

    虽然她还小,但他的身体里流淌着她的血。所以他一直喜欢她又敬重她。

    直到他五百岁生辰那日,看到突然长大成人的自己,看到躺在自己怀里,还是个小孩子的北宫灵,突然之间他心里对她产生了很多很多的宠爱。

    然后,他总是喜欢抱她,将她抱进长袍中不受风雪的样子。虽然,她一直都不畏惧寒冷。

    他总以为,他们会这样走过百年,千年,永远。

    他会看到她从一个孩子,变成亭亭玉立的女子,如同她见到他变成了挺拔的男人一样。

    只是,没想到,看到这一切的人并不是他。

    他不该把她一个人留在雪域之上的,那一日……他回来只看到了雪地之上凌乱的血迹。

    那一日,他错过了所有的她。

    再见到她时,她已经变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再也不是他那个会发光的孩子。然后,他再也不是她的唯一。

    那一天,她突然告诉他说,她有了渴望与信仰。

    然后她的信仰,毁灭了他们包括她自己。

    ……“凤绯夜,我恨你!”

    我恨你!

    凤绯夜猛然醒了过来,心口空空荡荡。不过,还好只是一场梦回过去。莲池如同一座荷花森林,唐千夙此刻被包裹在其中一个巨大的荷花花蕾之内。

    这样只剩下他与她的空间,时光仿佛又回到了那一百年。

    多么美好的重现?

    他走了出去,严雷急忙上前问道:“怎样了?”

    凤绯夜回头看着那一朵花蕾,眼睛里像看那时候的小小北宫灵,他说:“花开之日,便是她苏醒之时。”

    相遇,便是缘起。

    分离,便是缘散。

    原来分开过的人,总会有相逢之日。

    如同花一样,即便离开了花朵,香味依旧残存在这世间。某年某月某日,总会有人,在闻到那个熟悉的香味之时,与那花儿再重逢。

    心若在灿烂中死去,爱也会在灰烬里重生。

    北宫灵,我们的重逢,就是为了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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