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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66章 姐弟回家2

    等到傍晚的时候,沈丽君的父亲沈沛财就蹬着一辆旧自行车回来了。

    沈沛财四十五六的年纪,由于常年从事农活,身体要比城市里的人健壮一些,不过他皮肤黝黑,脸上的褶子也深,看上去像五十多岁似的。

    他蹬着自行车回来时,那轮落日就在身后徐徐下降,余光洒在他身上,让他也散出几分暮气。沈丽君刚好在自家院子外面,看到了这么一副画面,只觉得父亲比上次见面时又老了一些,只是他精神气都很好,人也昂扬了。

    沈沛财也看到自家闺女了,脸上顿时露出了惊喜的神色。

    “君!”

    “爸!”

    在沈沛财下了自行车之后,沈丽君就上前帮他扶住了车并推进院子里放好。

    “怎么回来了?”

    沈沛财是担心女儿在外面碰上事了,自从上次黄混子闹出来的事情之后,沈沛财的危机感深了很多,对自己女儿的珍惜也强烈了。

    感受到父亲透出来的以前没有过的关切,沈丽君既有些意外又有些感动,说道:“有半年没回来看你们了,所以回来看看。而且,阿标的事也得跟你们说一下。”

    “阿标?他不是到穗城找你去了吗?”沈沛财疑惑。

    “先进去吃饭吧,这事情我们慢慢再说。”沈丽君道。

    因为沈家的房子还没装修好,所以沈沛财、黄有好夫妇这段时间都是借助在邻居平心婶家里,今天沈丽君姐弟回来了,也在平心婶家里做饭,黄有好特意去买来了猪肉,又宰了鸡,顺便把另一边的邻居汉叔一家也请过来吃饭。

    三家人一起,气氛倒是热闹,特别是平心婶跟汉叔他们平常就有和沈家相互照顾,今天沈丽君姐弟又送了他们不少礼物,所以他们对沈家就越发热情了。

    以往不怎么受大家重视的沈丽君,如今更是成了长辈们口中的楷模,让家里的年轻人多学习。

    沈家盖了新房子,又承包了大片桔子林,前途一片大好,半辈子都低调甚至憋屈过活的沈沛财、黄有好,在几个邻居充满羡慕的赞叹声里也开心非常。

    “老沈,村里那片桔子林怎么样?今年能照常结果不?”汉叔问道。

    沈沛财抿了口酒:“应该没问题,原先承包的那户人把树都养得挺好,我们只要继续干就行了。村里也给我介绍了收果的人,到时候桔子结了,直接让人过来收就可以了。”

    “那片林子有好几十亩,如果收成可以的话,这一年下来卖个几万块也是寻常吧。”平心婶的丈夫忍不住道。

    沈沛财摇摇头:“没那么多,不过我估计,一两万是有的,总要比以前种稻好多了。而且请了帮工,也不需要我事事动手。”

    “当然好多了!”汉叔道:“否则村里也不会有那么多人眼红你们了,我听说之前村里治保会的老孙头就想把那桔子林拿下来,只是一时拿不出那么多承包款而已。”

    平心婶冷笑了下:“眼红又怎样?难道老孙头还敢对老

    沈他们怎么样?黄混子是怎么进去的?他难道没看见?”

    沈沛财摆摆手:“好了好了,不说这些。”

    这时候沈丽君就道:“爸,我听妈说那桔子林跟我们家挺远的,你天天这样蹬自行车也不方便,要不,买一台摩托车吧。”

    沈沛财愣了一下,村里开摩托车的人是有,但绝对不多,而且都是村里的富户。一台摩托车,品牌过得去的都得两万多。沈家能花十万盖新房子,能拿出好几万承包桔子林。可是要让沈沛财买一台两万多的摩托车,那就真舍不得了。

    在他们夫妇眼里,摩托车可是真正的奢侈品。

    沈丽君如今在家里的地位远非以往可比,说话的分量要比沈沛财这个一家之主还重些,所以沈沛财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应。

    还是沈伟标一边吃菜一边道:“爸,姐让买就买呗。”

    沈沛财回过神来,就道:“那就买吧,买吧。”

    平心婶和汉叔两家人听了,就更加羡慕了,忍不住交口称赞,说沈沛财他们生了个好闺女。

    在邻居们的恭维下,沈沛财笑呵呵的连喝了好几杯酒,黄有好也笑呵呵的不说话。

    等这顿饭吃完了,沈家就在自己前院里坐着纳凉聊天。

    刚才在饭桌上没多说话的黄有好这时候就对沈丽君道:“君,用不着让你爸买摩托车吧。家里到果园,骑车过去一会就到了。你爸要是开摩托车,我还得担心他呢。”

    “妈,你让爸他小心一点就行了,在村里他也开不快啊。”沈丽君笑着道:“就这么定了吧,明天我们就去潭州。”

    沈沛财疑惑的道:“潭州?用不着吧,县城也有摩托车卖啊。”

    “我还有其他事情,要去潭州一趟。”沈丽君道。

    既然女儿都这么说了,沈沛财跟黄有好就不多说什么了。反倒是沈伟标,坐在这边一句话也不说,沈沛财差点都忘了他了。

    “阿标,你不是到穗城打工去了吗?怎么跟着你姐回来了?”沈沛财问道。

    沈伟标不说话,看向了沈丽君,沈丽君瞪了他一眼,就对父母解释:“阿标他考上了穗城那边的星光音乐学院,这次他过去不是打工,是上学。之前他一直瞒着你们,是怕你们不同意。”

    “音乐学院?那是大学?学什么的?”黄有好惊讶极了。

    沈沛财也盯着沈伟标看,一脸的不可置信。

    沈丽君就道:“你们可以理解成学唱歌吧。”

    “唱歌?唱歌能有什么前途?难不成以后就在路边卖唱?”沈沛财压不住怒火,冲着沈伟标就是一通骂。

    黄有好却连忙拉住了沈沛财,嘴上说道:“老沈你说什么呢,唱歌也有成功的啊。”

    被黄有好这么一说,沈沛财才想起来,之前把沈丽君救了回来并且将黄混子送进大牢的方天鹫,说白了也是一个唱歌的。

    “呃!但唱歌要唱成功也不是谁都可以啊,阿标你怎么就觉得自己可以闯出来?”沈沛财对方天

    鹫很是敬畏,但心里还是不支持沈伟标走这条路,毕竟在他们这辈人眼里,那始终不是安稳的谋生之道。

    沈伟标还是没说话,只是眼里透出来的神色非常倔强。反正他的态度就是,不管父母怎么反对,他都不会放弃这个决定。

    “爸、妈,我觉得阿标可以试一下,毕竟他还年轻,有的是机会。”沈丽君道:“而且,天鹫……我老板也挺支持他的。”

    沈沛财和黄有好顿觉错愕,同时对女儿问道:“什么?你老板也知道这事?还支持阿标?”

    沈丽君点了点头,说起来方天鹫还挺欣赏沈伟标的,这让沈丽君也颇觉意外。

    沈沛财跟黄有好对视良久,而后就没多说什么了。其实他们也很清楚,儿子自小就极有主意,性格也比较倔,一旦犯了性子,除了沈丽君之外,就连他们这做父母的都很难拉回来。现在既然沈丽君还有她那个老板方天鹫都支持沈伟标,他们再阻止也没什么意义了。

    “爸、妈,你们等着瞧,这条路,我会闯出来的!”沈伟标忽然说了一句。

    这天晚上,沈丽君在平心婶家里过的夜,沈沛财夫妇则到了汉叔家里借宿,至于沈伟标,却是一个人在新房子的屋顶席地而睡,在村子里也没那么讲究,夏天的时候,小孩大人都经常在晒谷的空地上睡觉的,还凉快。

    翌日,沈丽君就带着父母还有沈伟标离开了长秀村去潭州市区。

    知道要去省城,沈沛财夫妇就把自己最好的衣服穿了出来。只是即便这样,旁人还是一眼就能看出来他们是从村子里出来的。

    但沈丽君虽然在穗城过上了普通人都难以企及的生活,她本身却没什么贪慕虚荣的心思,所以对父母的衣着打扮并没有在意,更不会觉得他们会丢自己的脸。

    沈伟标少年心思,这方面会敏感一些,但那是自己父母,除了会担心被省城里的人瞧不起,也没有丝毫嫌弃父母的念头。

    从潭州汽车总站出来之后,看到周围的高楼大厦,沈沛财夫妇就有些紧张了。

    在村里,他们现在已经吐气扬眉了,可是到了省城,就远远不够看了。沈沛财也不是没来过潭州,不过那是多年前来这边打点小工,那段经历也说不上愉快。

    让沈沛财夫妇意外的是,他们从汽车站出来之后,就看到一男一女来到了沈丽君跟前。

    那两人衣着光鲜,一看就知道是城里的精英分子,特别是那个男人,鼻子上横着一道疤痕,分明不是善男信女。但就是这样的两个人,对沈丽君的态度却十分好。

    寒暄了几句之后,沈沛财就见沈丽君过来对自己道:“爸、妈,那两个是我的朋友,会陪着我们一起在潭州这边办事的。”

    “哦哦。”

    沈沛财连忙对那一男一女遥遥点头,那两人也立刻回以微笑。

    而后,沈家一行人就上了一辆商务车,开车的正是那个鼻子上有疤痕的男人,按他的自我介绍,沈沛财等人知道了他叫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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