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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章 信使上

    旁边还设立着两扇传送门,丹尼斯也不知道是通向哪里的,没敢进入。

    整个大厅是全封闭的,貌似是全金属建造,丹尼斯也不知道这里是做什么的地方,不过可以确定的是这里应该就是弗兰迪的魔法塔。

    旁边还有一扇小门,里面好像是一个小房间,丹尼斯推开小门走了进去,发现这里有一架魔法梯。

    弗兰迪魔法塔的魔法梯丹尼斯是使用过的,顿时熟悉起来。

    打开魔法梯,来到了魔法塔的七层,一眼就见到了正在伏案书写的弗兰迪。

    “嗨!弗兰迪!”见到弗兰迪,丹尼斯心中的一块大石总算落了地。

    “咦?丹尼斯,早啊!”

    弗兰迪回过头来,见是丹尼斯,也打了个招呼。

    丹尼斯四下找了找,昨天他就是在这里换的衣服,现在却不见了。

    “弗兰迪,我的衣服呢?”

    “衣服?”弗兰迪一愣,随即就想了起来。

    “可能是被侍女收拾起来了吧,我问一下。”

    七层实验室是没有侍女常驻的,只有每天晚上的时候有人来收拾一下。

    弗兰迪下楼去了一会儿,没多大功夫,带着手捧着丹尼斯衣服的侍女回到了七层,后面还跟着安妮塔和艾米。

    “嘿,丹尼斯,你的衣服和皇冠!”

    “哇!哥哥,你当皇帝啦?”

    昨天丹尼斯一来魔法塔,就被弗兰迪和葛兰给带出去“走走”了,安妮塔和艾西还没见过他。

    “嗯,安妮塔,艾西,你们两个还好吗?”

    丹尼斯一边和妹妹、未婚妻说着话,一边换上了皇帝的礼服。

    他昨天换的时候只是换的外套,所以用不着背着人。

    “好呀!我和安妮塔妹妹在这里可好了呢,天天都可以玩!”艾西现在每天在魔法塔过得很快乐。

    “那就好,等过阵子再回维顿帝国吧,时间不早了,我要马上回去。”

    “你又要走啊。”艾西有点舍不得。

    “我现在是维顿帝国的皇帝,前两天才刚刚继位,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不过你放心,等我处理完那边的事情,一定会带你回去的。”

    “诶,那好吧,你可要快点处理……”

    “放心,艾西,我会的。”

    丹尼斯走了,有了传送门的存在,以后就可以随时来到弗兰迪的魔法塔。

    昨天得到了丹尼斯的一百多颗植物系魔法种子,本应该制造一百多台元素收集器。

    可是他的魔法种子实在是太弱小了,每颗低级蕴魔水晶都制作的话,确实有点浪费,弗兰迪现在正在设计的,就是改良一下元素收集器。

    如果每十颗蕴魔水晶制作一台元素收集器,就会避免很大的浪费。

    可即使是这样,也需要再制造十几台元素收集器,魔法塔九层的空间已经不是太宽敞了,这十几台再塞进去,就会显得很狭窄。

    于是弗兰迪开始考虑,要不要把这些元素收集器换个地方。

    连同之前的那十台,一共就是二十几台收集植物系魔法元素的元素收集器。

    既然是收集植物系魔法元素的,那当然最好的地方就是去原始森林。

    帝国科学院分院空地的东侧就是一片原始森林,而且在群山环抱之间,是放置这些元素收集器最好的地方。倒是不用再特意寻找了。

    想到就做,弗兰迪把新的元素收集器图纸设计好,然后交给汤姆和杰瑞后,挥手打开了通往帝国科学院分院那片试验场地的传送门。

    离上次火炮试验已经过去了十几天,在这十几天里,帝国科学院的科研人员们正在努力修改原来的那种火炮。所以这里除了几位留守的人员外,很是安静。

    几位留守的人员见院长大人来了,忙上前打招呼,弗兰迪和他们客套了几句后,直接向东而去。

    上次伙伴们来的时候,由于时间有限,只深入了这片森林的不远处,而这次弗兰迪要的是查探整个森林。

    当然,想要查探整个森林光靠双腿走路可不行,他的身体还没大好,万一碰到个什么危险的魔兽,会吃大亏的。

    所以临近森林的时候,弗兰迪又开了传送门,将那架“普萨尔岛号”飞行器开了过来。

    这片森林方圆百公里,如果是用人力探查,那还不知道需要多长时间,可是有了飞行器,自然方便了许多,几个小时后,弗兰迪就在天上绕着森林飞行了一圈。

    最后,选择了一处树木没那么密集的地方,定为元素收集器准备布置的场所。

    在地下藏好一颗定位水晶后,弗兰迪又回到了魔法塔,他只需要确定好位置就行,剩下的工作就交给汤姆和杰瑞了。

    “嗯,既然元素收集器都搬到了那个准备做种植园的地方,还不如将聚魔草也搬迁过去。”

    聚魔草经过这段时间的培育,曾经那株最早移植过来的聚魔草诞下来的十几颗种子又已经趋于成熟。

    如果再次结成种子的话,恐怕玻璃大棚的那个小的种植室已经没有位置了。

    把它们再次移植到原始森林中的种植场园,估计会成长的更快一些吧,那里才是最适合植物生长的地方。

    对于聚魔草,弗兰迪对它有点失望,因为它聚集魔法元素的速度太慢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最早的那株聚魔草一天一夜也不过只聚集了一百多个魔法元素而已。

    倒是新生的这些聚魔草还不错,虽然现在还没有成熟,但已经能聚集超过150多个魔法元素。

    而弗兰迪凝结一颗空间魔法种子现在需要的魔法元素已经快到七万个了,聚魔草聚集的这么一点点魔法元素,实在是连塞牙缝都不够的。

    不过它聚集起来的魔法元素却是真的非常好引导,那些调皮的魔法元素变得十分乖巧,比平时冥想时引导的速度超过了十倍以上。

    倒是比较适合新人魔法师的,不过现在聚魔草的数量还是太少,需要经过长时间的培育才会变得有用些。

    又过了几天的时间,弗兰迪自我感觉身体恢复的已经差不多,只要不那么倒霉,再次遇上魔兽王者,以现在的状态,应该都可以应付。

    于是经过一天的准备后,他准备踏上去往都克马洪战场的路程。

    ……

    摩里斯曾经在皇家第一军团骑兵大队服役了七年的时间,都已经升到了中队长的职位,手下管理着一百多骑兵。

    只不过骑兵在奥斯凯亚帝国并不受重视,虽然他对马术极为精通,但骑兵是不能够对付魔兽的,只有在人类之间的战斗中,才会突显骑兵的重要性。

    可是人类之间已经很久没有发生过战争了,所以骑兵这个兵种也是一减再减,在他服役到第七年的时候,就光荣的退役了。

    不过由于他在服役当兵期间非常努力,他的上司也非常欣赏他,于是在他退役后,将他调到了礼部,专门负责长途传达信息。

    这是一个既辛苦,又轻松的职位,辛苦是因为长途传达信息,往往有的时候一个任务就会有几个月甚至半年的时间会离开帝都。

    路途上又不太平,如果不是他当初服役时训练刻苦,身手还算不错的话,估计早就已经被路途上的车匪路霸给杀害了。

    每次出任务家人们都会提心吊胆的,这让摩里斯自己也十分愧疚。

    轻松是因为出过一次任务后,会有一段很长的时间能够在家里陪伴家人,而且这个职位的薪金非常不错,能够供养家里的十几口人衣食无忧,而且还能存下不少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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