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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缘 叶伶 楚呈美

    周叶星是周家的独女,本该富贵一生,然而巧遇天灾,再加上圣上本就对周家有防患之心。

    灭顶之灾不过是时机罢了。

    宋玥朝周叶星恨之入骨,耶蛮国,叶伶恨之入骨。

    若她是周叶星,她可以爱世人,可以善待世人,可她是叶伶,家破人亡她不愿看到,可她别无选择。

    她想求的不多,只是母亲一人而已。

    “楚呈美,你说过我帮你,你会救出我的母亲的!”

    楚呈美捏住她的下巴,嘴角带着嘲讽的意味:“叶伶,我该说说你聪明还是愚昧呢,就连蓝湄我都可以舍去,更何况一个你呢?”

    叶伶不会武功,为了惊动扶风,她每日勤练琴棋书画,学习如何能勾动人心罢了。

    “楚呈美,我最后问你一句,你是不是从未爱过我?”

    楚呈美松开捏住她的手,像是对一个物件失去兴趣一样:“爱?叶伶,你不觉得跟我谈爱讽刺吗,我若是会爱,我怎么可能会杀了那么多人呢?”

    “是啊,就连蓝湄,你也下的去手,为了和你弟争夺东西,不惜伪装成他。”

    楚呈美随意的坐在一个板凳上,轻轻摇动扇子,像极了书里的翩翩公子,可叶伶知晓,他不是。

    楚家医学世家,想来只有不为人知的楚容云才是真正的翩翩公子,温润如玉罢了,可惜那样的一个人死在了自己爱人手中,还折磨致死。

    爱上一个没有心得人到底是幸还是不幸呢?

    叶伶爱楚呈美,爱到了极致,爱到了骨子里,甚至为了他愿意以身试毒,愿意相信他……

    “哐当”几声响动,桌上的茶水被打翻,直直的洒在叶伶的身上,翻滚的茶水让她白皙的手起了红肿。

    楚呈美一生最不愿意提的人便是楚容云,那个他一辈子都追不上的人。

    楚呈美眼里冒着冷光,直直的按着那个被烫肿了的地方,阴森森的问道:“叶伶,看来我最近是太纵容你了。”

    “来人,夫人身体不适,带她回去。”

    楚呈美向来知道如何折磨人,让人崩溃,让人害怕,叶伶下意识的拉住他的衣角,然而被楚呈美一点一点的掰开,在她的耳后,小声的说道:“这次的礼物,希望夫人喜欢啊。”

    眼里有一条巨蛇盘旋,带着阴狠的目光。

    叶伶她逃不掉,也没办法逃掉,她是楚呈美的妻,楚呈美有权利选择放了她还是折磨她……

    此后,世人皆知楚家主有一痴傻的妻,但楚家主却不离不弃,自此一生无妾,无子女。

    楚呈美:

    世人皆知出家大公子,却不知楚家二公子才是真正的医者仁心。

    我是楚家大公子,本就该享受家族所以的恩泽,尤其是父亲的目光。

    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野小子,还说是父亲的孩子,父亲还能不能有孩子,当他不知道?

    早就被娘亲下药了,还能有孩子,估计放屁。

    要不,直接毒死吧。

    算了,容易被发现,不过,看来他也不是讨所有人喜欢,那就勉强施舍一点怜悯给他。

    我一直扮演着好哥哥的角色,但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多么想杀死他。

    抢不走他的天赋,学医,未来的神医,多么崇高的称呼啊;而他,楚家长子,凭什么只能学毒。

    就算毒是他所擅长的,那么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野小子,凭什么得到楚家特定针灸之术。

    要不然,这样吧,抢走他所有的东西,他喜欢的兔子,悄无声息的杀掉;他喜欢那奶丫头,我便让她一辈子说不了话。

    他护着那个侍卫,那么我就让那个侍卫因他而亡。

    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愚蠢的人,无论他说什么,那蠢货都相信。

    既然自己蠢,那就怨不得旁人了。

    可惜,这小子运气好,每次派出的杀手都没有成功过,我试探这小子是否会武功,然而脉象告诉自己,他没有。

    身旁有高手,这倒是有几分意思了。

    蓝湄,蓝家不受宠的三小姐?

    要姿色没姿色,要身材没身材,玩学识没学识,也就讨的了那蠢货的心了。

    对了,忘记说了,那蠢货叫楚容云。

    那么喜欢她,我嘴角的笑容不断扩大,暗地里搞了一些事情,也就和瘟疫的症状及其相似。

    果然,楚容云去了,那么这样一个小丫头就留给自己了,让楚容云痛苦的事情,我都会特别愉快。

    没想到,这丫头但是有几分胆量和智慧,像只小狐狸一样,没错,勾起了我的好胜之心。

    我步步为营,使她爱上我,让她一点一点的相信我是她的救命恩人。

    一点点的把她推入沼泽,在一点一点的把她拉出来,没想到啊,这只小狐狸果然怀疑了,这样也好,总比那个蠢货弟弟更好玩。

    要玩就要玩一些大的,能让蓝湄那小狐狸喜欢自己,并且从心里相信自己。

    好吧,虽然不能打心里相信我,但是好歹也有一定的分量,那么接下来,亲手杀死自己的救命恩人这种戏份肯定很好玩。

    真好啊,这种戏份真的让他想拍手叫好,可惜啊,没有在给那蠢货弟弟补上一刀。

    让手下的人给他随便找了一个坟地,把他给埋了。

    蠢货弟弟,下一世长点脑子,别在随意的轻信别人了,要不然,下一世可没有我给你买坟地了。

    成了孤魂野鬼也算乐的自在。

    既然让蓝湄杀了那个蠢货,自然对我来说,蓝湄也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了,那就一点一点的舍弃吧。

    不在乎名声?

    我就让你臭名远扬,让你永永远远抬不起头来。

    不过,滋味确实不错。

    看在曾经欢好的份上,就让你死的慢一些吧,听闻牢房“地狱”不错,那就让你享受一下吧,毕竟我那个便宜弟弟也去过。

    叶伶,耶蛮国的眼线,呵,有点意思啊。

    那就不妨娶一娶,看看她费尽心思接近我的目的。

    爱我?

    笑话,我,楚呈美不需要任何多余得感情,戏弄人生才是我唯一的乐趣。

    与野蛮国合作?

    找上门的羔羊,怎么可能随意丢掉呢,蓝湄干的事,就让你们耶蛮国的人承担吧,毕竟我最近闲的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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