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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五章 慢慢培养

    挣农户的几个铜板,能够做什么呢?”墨守城对太子妃的才华不太满意。

    实际上,就是要走高端精品路线了。

    媛媛自己在家里,就派了一个丫鬟,按照父亲的原话传给了沈怜。

    这让沈怜大开眼界:不是说你有现代的创意就能够挣钱的,市场需求也要考虑进去。

    墨家需要短时间内看到成果,而不是这种需要慢慢培养的市场。

    古人喜欢的东西,和现代不同。

    大户人家喜欢附庸风雅,制式讲究,沈怜就算是恶补功课,也不能够短时间内了解高端市场。

    不过,沈怜想起蒋越做的“息元丹”在京城销路很好。

    因为它是一种补品,而且确实有效果。

    家具里面有什么东西符合这种路线呢?沈怜以前去过现代的有钱人家,家里的摆件也有留意,可是,水晶、玻璃这种东西,古代只允许当官的使用,品级还有规定。

    那么,只有微观的盆景,或许可以满足需求。

    微观盆景,其实就是在桌上房鱼缸,鱼缸里养一些花花草草。

    古人没有这种东西,不过,沈怜觉得他们肯定感兴趣。

    沈怜说做就做,请来的匠人对这种设计,几乎惊为天人。

    沈怜想了想,就说,“这其实不是我的想法,是李逸文的。

    他是个极其风雅的人,花鸟鱼虫摆在书桌上,岂不是一个小千世界。”

    借用了李逸文的名头,想来李逸文应该不会介意吧。

    这种风雅的事,他应该不会排斥。

    沈怜还是觉得,应该派个人给他解释一下。

    这就是名人效应了。

    要知道,李逸文的风雅之名,那可是绝对得到上流社会认可的。

    他喜欢的歌姬都会身价暴涨,何况是他喜欢的桌面摆件呢?按照现代的规则,借了人家的名字,要给人家代言费的。

    古代没有这个说法,不过,沈怜本着长久合作的打算,决定自己先显示一些诚意,就派了丫鬟给李逸文送去了一笔钱,解释说:“既然用了你的名头,不能白用。

    本宫不是个占便宜的人。”

    古人没有这个概念,李逸文对于这种什么都没干,都有钱拿的事,很是高兴。

    而且,沈怜找了个好理由,这钱拿了不会欠人情。

    摆件的样品送过去以后,墨守城果然很喜欢。

    他也是精通书画的人,而且做木工,从来没想过还可以把一个小小的世界摆在自己书架上。

    只要墨守城喜欢,基本上就意味着可以打开文人的胃口。

    墨守城亲自做了修改,又让家里的精英子弟,把这个微观摆件做得复杂了些,小桥流水人家,流水里面的鱼是活的,人物可以借助流水的力量摆动,很是巧夺天工。

    定价也很高,直接定到了二十两银子。

    听说,售卖的时候,很是受欢迎。

    有钱人喜欢这种小世界的创意,而且不在乎钱。

    有朋友来了,可以显摆,有面子,他们就肯花钱。

    尤其是,原料几乎不花钱,等于是白捡的。

    沈怜派去了丫鬟,对媛媛传信道:“你们可以做限量版,不重样的。

    把材料用的高级一些,让有钱人拍卖。

    这样子就来钱快了。

    不过,既然说了是绝版,以后就不能重复,才能保证墨家的品质。”

    墨家以前出过类似的东西,所以,沈怜一提醒,墨守城就知道了该怎么做。

    墨守城对这位太子妃也算有了一些理解,这个女人全靠着脑子灵活和后天培养的见识,应该没有什么大家出身,否则,怎么会连制式规格都不懂呢?沈怜是现代人穿越来的,会懂才怪呢。

    媛媛对此也很疑惑,按理说不应该呀,沈怜出身于四品知府家里,也算是不小的人家了。

    就算是再不受父亲喜欢,该有的规矩应该不缺少吧。

    她突然想起来李逸文对她说的话:“我回沈怜老家打听了一下,听说沈怜以前生性懦弱胆小,完全不是我们现在看到的样子。”

    媛媛觉得心里面闪过一丝什么东西,但却有没有抓住。

    她毕竟不会因为道听途说,对沈怜有什么看法。

    现在的沈怜是个很好的人,那就够了。

    沈怜做的东西,听说在上架的第一个月内,就挣了几百两银子。

    而且,墨家没有把沈怜的两成放在媛媛那里,而是给沈怜送了过来。

    墨家派来的学徒说,太子妃娘娘总是要有人打赏,需要一些人情来往的。

    这是墨守城的大徒弟的妻子,来东阳郡走亲戚,顺便就给沈怜把话带到了。

    沈怜知道,墨家这一次,就只想和自己谈谈干净利落的合作,而不会牵扯到什么人情了。

    把钱放在媛媛那里,是一种信任,可是墨家并不需要。

    别人家大业大,她只是孤家寡人,地位不稳。

    怪不得安南最近回来早了。

    不过人还算懂事,如果接了安南的客人,还知道给安南包一个红包。

    这行的规矩,如果接了别人说好的客人,第一次是要给红包的。

    一次以后,你要还能有本事留住客人,那就不用再给钱了。

    如果你客人多,介绍给别人,光是这种红包就有不少数目。

    所以,想当领班,前提就是得有不少回头客。

    “那小子是我以前的同事,你知道不,从丽水过来的。

    我的妈呀,刚开始我吓一跳呢。”

    安南说着场子里的新鲜事,“对了,上次那个李平,还欠我一个红包呢。”

    李平?蓝宁想起来了,就是桃子姐的男朋友,说是被提拔到专门接男客的包房去了。

    “你不是本来也没打算接男客吗?那也能算是你的客源?”蓝宁就跟他随便聊着。

    “可是老板本来是想提拔我去的。

    不过认真追究起来,他理也不亏,就是可给可不给的类型。”

    安南很是不爽的说。

    因为有双向选择,所以李平自然就没给,这种事怎么说呢,人之常情,毕竟李平跟安南又没什么交情。

    只是那个新来的文志这么懂事,就衬托得李平不会做人了。

    “你就当给桃子姐交了学费吧,总不能因为这个闹难看吧?”蓝宁安慰他说。

    安南本来也没打算闹什么,谁让李平资历老,最近又风头正劲呢?只是不跟对方交心就行了,安南只是觉得自己平白损失了几千块,不爽是一定的。

    文志,其实就是王路看中,想让沈怜帮着掌眼的那个人。

    如果人品过关,随时都可能回去为王路效力。

    “痞子我知道,什么是雅痞?”蓝宁问。

    雅痞这个词刚流行没多久,安南从手机里划拉出来一张照片,角度是**的,是那个文志的:看起来就好像是某种行业的资深人士,很有些小资情调,可是那桀骜不驯的眼神就透漏出危险气息。

    “喂,他价格贵吗?”蓝宁看着,觉得自己险些被那眼神给征服,还真有些心动。

    “**啊,他可是我们老板花了大代价送进来深造的,等学会唱歌和跳舞,身价还能再翻番,你说贵吗?要不是VIP客户,根本点不到他。”

    安南的习惯,还是会把王路叫做老板。

    可见除了那一脚,平时王路对他很不错。

    “我也就是这么一问。”

    别说蓝宁办不起一个金角的贵宾卡,就算办的起,他也没有渣到当着沈怜的面,去点他手底下的人。

    就算是他不喜欢沈怜,也不至于去故意伤害人家。

    “跟你商量个事,能不能多拍几张照片回来?”蓝宁跟安南开着玩笑。

    “你要是喜欢,我带你去后台看他可以。”

    安南被吓了一跳:“但是我要是敢给他拍照,不出一天,我和他都得从金角滚蛋,你知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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