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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再见老同学

    那之后,我跟三哥他们一起去下了顿馆子,吃的别提多开心了。

    我觉得自己就跟好多天没吃饭一样,整整吃了两碗饭。

    不过我也是确实好久没吃饭了,睡着的那段时间内,都是靠输液这些保持身体必须的养分吧。

    顿时觉得虽然有这些养分在我不至于死翘翘,可是我的胃还是需要吃东西啊。

    果然,人活着就是为了吃,我也庆幸自己的胃没有毛病。

    不过,四哥竟然还喝了酒,真是太叫人难以置信了,怎么劝都劝不住,只好任由四哥喝。

    不过四哥看起来并不是很开心,就算喝的满脸通红,满嘴胡话了,四哥的眉间还是有那么一股忧愁难以散去。

    四哥一喝酒就上头,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可是大家却依旧纵容着四哥,随便四哥喝了个够。

    我就觉得这事情并不简单,可是没有人问,也没有人说,就算五哥想说,四哥也阻止了五哥,所以这么多人当中,知情的应该就只有五哥,可是五哥又听话,四哥说不说他就不说。

    真是叫人憋得慌。

    结果四哥喝了半瓶白酒,就趴在桌子上不省人事了。

    由于四哥他们必须回极北去,所以我也没有留他们,就任由他们走了,四哥这样子也格外叫人担心。

    和尚倒是说在这C市还有什么事情要做,所以暂时没走。

    把四哥他们送走了之后,我就把魔抓伸向了和尚。

    “诶和尚,过几天我就要出院了,这人少了我才好开口,”我右手搭在和尚肩膀上,“我说,你怎么就没把我钱包带过来。”

    “你的钱包应该在吴老板那儿,我怎么敢去要。”和尚说着就是一副凄惨的表情,“吴老板从C市回去之后,那脸每天都冷着,气压低的要死,几乎没有听到他说过话,更别说有人跟他搭话什么了,鬼才敢去给你拿钱包。”

    我看着和尚这副怂样,顿时觉得纳闷,吴筌到底惹了什么事情,这么沉默。

    “那和尚,我跟你说,你先借我点钱,你看我这样子,别说衣服鞋子了,我连一条内裤都没有。”说到后面,我的声音变得很是小声,几乎是凑在和尚耳朵边上说的话。

    和尚惊讶的看了我一眼,又或者说是看了我裤子一眼。

    我一下子把和尚的脑袋敲开,“看什么看,你就说借不借!”

    和尚摸着他的光头,目露难色,“你这,,和尚我也没什么钱啊。”

    “哎!”这和尚真的是吝啬的要死,只好劝他,“我身份证这些都没有带,所以打算回我们那地方再办电话卡,所以不会借你太多钱的,我就买衣服这些,总行了吧,还有回去的路费,五百块怎样。”

    和尚的眉毛好像都要拧成一团了,很是不情愿的掏出了钱包。

    “真的啊,记着还我哦。”和尚把钱包缓缓打开,还不愿意给我看到里面的内容,好在我眼尖,一下子看到了。

    这和尚,不仅有好多张红色的毛爷爷,还有好几张银行卡,不同银行的。

    “啧啧,别藏着了,我都看见了,真不够义气,借点给我,又不是不还你,”我一把拿过和尚的钱包。

    和尚一脸肉痛,我瞥了和尚一眼,一张一张的把毛爷爷拿了出来。

    五张,不多不少。

    “和尚,你别这副表情好不好,等我拿到钱包,借你五百,我还你六百行了吧。”我拍了拍和尚的肩膀,把钱包折叠好放在他的手上。

    听到我这话,和尚的脸上立马就有了喜色,不过接过钱包之后,他又摆出了一副凄惨的表情。

    我翻了个白眼,“就一百不能再多了,你以为我是借的高利贷啊,小爷我比你还穷着呢,媳妇都还没有钱娶,你倒好,和尚嘛,不需要娶媳妇。”

    和尚把钱包揣进兜里,“行了啊,谁说我不娶媳妇的,迂腐,本大师要找个年轻漂亮贤惠的媳妇儿哈哈哈。”

    我一脚朝和尚踹了过去,和尚赶紧躲开了。

    “得,那和尚我走了,你慢慢养你的伤口,我还指望着跟着你们发财致富呢。”和尚朝我挥了挥手。

    和尚也走了,我把手里的毛爷爷揣到兜里,就打算去逛逛服装店,我这人对价格不是很敏感,只要能穿就行,我管他是什么名牌不名牌,主要是我穷,这个理由很实用,每次要剁手的时候就告诉自己,非常实用。

    就在这时,迎面走来一个人,我差点没认出来。

    “嘿,白生。”我听到有人叫我,才抬起头,这是我们班上一个同学,叫,叫什么来着,我愣了半天。

    “金莎莎,好久不见,差点没有认出你来,”我笑了笑,“变漂亮了呀,简直大美人。”

    “这位是···”我看向金莎莎旁边的一个女生。

    她看我看她,赶紧把头别了过去,我也看到了一丝鄙视的眼神。

    “哦哦哦,这是我的同事,先别说这个,你怎么在这里,还穿成这样。”金莎莎好奇的看着我。

    我轻咳了两声,“因为一些事,住院了。”

    具体什么事,也不打算跟这些所谓的同学说清楚。

    “哦,这样啊,那注意身体啊,工作没有影响吗。”金莎莎关切的问道。

    我自嘲一笑,“要不是因为那工作,我还不会住院呢。”

    金莎莎一副了然于心的样子,然后拿出了手机。

    “那趁早换个工作吧,对了白生,这个国庆,不是有七天的假期吗,我们班打算搞个同学聚会,这次全部的同学都会到,之前有在班群中通知,大家投票决定的,你不知道?”

    我摇了摇头,“我在医院躺了很久,手机也没了,打算出院之后,回去再说。”

    “那好吧,我就算通知你啦,时间是十月一日,地点就在滨河路杨家巷口独家记忆,班长当了大老板,这次他请客哦。”

    “对了,你没有手机,那十月一日,我到医院来接你,我想想啊,约定的时间是中午十一点,我开车过来接你的话,我九点在医院门口来接你,到时候你在门口等我,我来找你。”

    “你在哪个医院。”

    金莎莎可真是热情,这就是所谓的老同学相见格外亲切?

    我指了指旁边那高耸的医院楼,“就在那里。”

    “行,那我们去上班了,你好好养伤,记着啊,十月一日九点,在医院门口等我。”金莎莎说完,就跟着她的那位同事走了。

    我看着两人离开的背影,叹了口气。

    这金莎莎不会做了个销售的工作吧,怎么话这么多,我简直被安排的明明白白,都没有我说话的余地。

    这是C市,大学同学很多都在这地方工作甚至是安家,不过我不怎么关注班群,也不怎么关注朋友圈,所以不甚了解他们的现状,既然要聚会,那我去就是咯,反正不是我付钱。

    把这些事情丢在一边,就去随便找了个店,给自己挑了一套衣服,从内到外,从上到下,剩了点余钱,我又找了个理发店剪头发。

    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我才发现自己刚才是多么的丑,亏的金莎莎能把我认出来。

    镜子里面的我,胡子邋遢,头发长的快要遮住眼睛,看上去像个三十多岁的人。

    连洗头发的大哥都嫌弃我,好像怕我给不了钱一样。

    我什么都没看到,剪完头精神了许多,我还是这么帅气,再没有甩那些势利的杀马特剪头小哥,我摔门就帅气的走了出去。

    “帅哥,你的东西!”理发店内,传来小哥的呼喊。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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