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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醉魂应逐凌波梦,分付西风

第二十四章醉魂应逐凌波梦,分付西风此夜凉。

    我没有高楼大厦,没有一寸土地,甚至没有一张纸币,攥在我的手里。

    但我将献给你,那千山之上的明亮晨曦,还有爱恋的吻和七朵水仙花。

    --------金河仁《七朵水仙花·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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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啤酒也能喝醉?就喝了这么一小罐?真有你的!”朦胧中听见苏珊回来后这么说。我昏昏欲睡,不一会,就睡着了。

    梦中一会是白衣白裙的单若水,温柔优雅地笑着,一会儿又狰狞可怖地恶狠狠地说:“你是谁,离林子谦远点!”一会又是林子谦把我逼到墙角时说的话:“可怜虫!”一会又是于海滨那充满血丝的双眼……

    感觉到他的手带着试探性地在我的脊背上游走,虽然隔着厚重的衣服但是我还是浑身一颤。“别闹,我在学着呢!”我拨开他的手,他只好悻悻地低头看漫画。

    但是我总觉得有什么要发生……很晚了,道路上几乎没人了。于海滨领着我的手出了学校东门往前走,他步子快,我跟着有些跄踉。学校东北的杏花林桃花林在这个天寒地冻的时节也没有桃花夭夭,红杏枝头闹的盎然春意。

    “到这里干什么?黑咕隆咚的,怪吓人……”我望着黑黑的天空和昏暗的路灯说。突然,我觉得被他拦腰抱住了。顿时无言。

    在教学楼顶我们也抱过的,我还让他背过,吻过他的耳垂,也许,这次会不同吧。我在心里想着。

    虽然是冬天,可我觉得被他抱得太紧竟然有点出汗。他的手从我的羽绒服里探进来,在我胸前徘徊良久,我觉得很不舒服,挣扎了一会,他手上的力道加重,在我耳畔的呼吸声急促了很多……我觉得不应该是这样的,我看不见他,他看不见我,这让我很不安,不是应该先从深情的接吻开始吗?

    随着心里疑惑的加深,我慌忙挣脱开来。此时,他眸子深暗与夜色融为一体,我看不清他的神情。沉默了一会,彼此无言。“走吧!”他没有什么话同我说,只是冷冷地抛出这两个字。

    他走在前面,我在后面跟着,十分尴尬地走进宿舍区。路过A区宿舍时,见林子谦在篮球场打球。于海滨说:“很晚了,你回去吧!”他就头也不回地走开了。竟然没有送我。我无奈地伫立在原地。却见林子谦尾随于海滨进了A区1座的宿舍。粗心的我竟然没发现,林子谦原本是住在2座三楼的。

    我失魂落魄地踽踽独行,心里七上八下的,不知道事情怎么会这样了。

    浑身一阵汗湿。口渴得紧,原来又做梦了。梦中那么真切的往昔重现,醒来却是手足无措,如堕雾中。我越来越想知道我和于海滨为什么分手。

    “苏珊,给我倒杯水喝好不好?”床下传来阵阵均匀的打鼾声,这只老鼠睡得真沉啊!一会听见啪的一声,是老大拧开了台灯,起床披衣给我倒了一杯水。

    “谢谢,小虹!”

    “跟我客气个啥,快睡吧!”老大接过杯子,哧溜一下钻进被子。冬日滨海城的夜果真很凉。我躺下后反而睡不着了,辗转反侧,仔细回想我和于海滨的过往,想推究一下什么原因使我们最终分道扬镳。

    天亮后,卢雪一个激灵爬起来,拽拽我的被子。我立起半个身子问:“怎么了,卢雪?”却见张卢雪眼下黑黑,似熊猫眼。“昨晚你是不是一夜没睡?发生什么事了?”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就听苏珊半睡半醒地说:“谁啊,这么讨厌,天还没亮,我正做梦梦见吃满汉全席,菜刚刚端上来呀……”

    我和卢雪同时笑了,见老大已经穿好衣服准备洗漱,我也赶快起床了。一日之计在于晨。

    刚走到教学区北门大门口。却见林子谦如青松般挺拔秀逸的身影从出租车上下来。心想:果真是富家子弟,出行都是打的呀,我们去城里买东西都是坐公交车的。只见林子谦迈着大步朝门口这边走来。不对呀,林子谦不是有洁癖的吗,今天怎么这么邋遢?

    雪青色的宽松毛坎肩上有好几处污泥,黑色长袖暖体恤上也有几处灰色的印记,皮鞋上也是泛着层灰尘。这样风尘仆仆的,到底是去哪里弄的?

    “哎!等等,子谦,你的塑料袋子!”落在后面的秦芳华赶紧把一个黑色塑料袋递到林子谦手里。“谢谢,走得太急了,忘了今天上午还有专业课。好了,我走了!”

    “你不回去换身衣服再去上课,穿这样……”

    “来不及了,你回去吧!”林子谦同他挥手作别。

    我站在门口,心想,怪不得别人误会他和秦社长,看这两个人的行止也怪亲密的哇!

    林子谦看见何清音立在学校大门口没有进去反而是在观察他,心里一阵好笑。走近了打声招呼:“何霜!”“嗨,林子谦!”她笑着,看来相逢一笑泯恩仇了。

    再看向她,觉得她又瘦了好多,原来胖乎乎的脸颊也没有了,笑起来梨涡也没有那么深了。脸色苍白,眼下泛黑。林子谦心里莫名有些痛。

    林子谦拎着袋子继续往前走,猛然想起什么,从袋子里拿出一个水仙花球,扔给何霜。“喂,接住了!”

    何清音倒是稳妥妥地接住了,接过来看了一下就追上林子谦说:“你给我个土豆干嘛,宿舍里不让违章用电,又不能炒土豆丝。”

    “哈哈哈哈……”林子谦大声笑起来,他很少笑得这么豪爽,惹得许多去教学区上课的女生都往这边看。

    “真是孤陋寡闻啊,还是学中文的,看你这么笨,告诉你,回去好好用水养着,把你的土豆放在水里,对了,看你这么笨,告诉你,别淹过头了,露一半在空气里呀!我走了!”说完,他用手刮了一下何清音的鼻子就大步跑远了。

    “这么着急,上课不都一个点吗!新闻系还在一楼呢,多近呀!”我心里嘀咕着。随后把那个怪怪的土豆放在肩包里就随着众人一块往教学楼赶。

    等我迈进教学楼,只见林子谦迎面走来,他的身上已经弄干净了,鞋子也亮了,脸上还挂着水珠,在阳光下晶莹闪亮的。他又是那个一身清爽,身姿卓然的林子谦了。他仿佛没看见我从他旁边走过,匆匆进了教室。

    中午回到宿舍,我把那个土豆拿出来,问苏珊:“喂,苏珊,你说,土豆要生根发芽的话是不是得在土地里呢?这个干嘛要用水养啊?”

    苏珊看了看,说:“这不是水仙花球吗!土培也可以的,不如放在水里好看。谁给你的?”“林子谦!”说出这三个字后我顿觉失言,毕竟……

    “找个好看的浅水碟,盛上水,把它放进去就行,放在宿舍里吧,放在阳台上会冻坏了的。”苏珊说完后就走了。幸亏她没深究林子谦为什么送我这个。

    后来,上外国文学课时,胡老师说到了关于水仙花的来历和那个忧伤的神话传说。从前有一个美丽的少女Echo喜欢美少年纳克索斯。但他对所有神女的示爱都冷漠无视,激怒了复仇女神,她对纳克索斯施加了惩罚,咒他终有一日会爱上自己而不可得。中了诅咒的纳克索斯去林中打猎时发现了一片清澈的湖水,他又渴又热,到湖边准备喝水,突然在水中看到自己的倒影,这一见让纳克索斯神魂颠倒。这水中的人影是那么迷人,让他忍不住深深爱上了自己。

    从此后,纳克索斯再也不能离开那片湖水,日日在湖边流连,频频望着自己的影子,就这样日复一日,竟香消玉损,死后化作水边又美又香的娇艳水仙花。

    水仙花就是“自恋”的代名词啊。林子谦,你难不成是自恋狂?听着课的我忍不住笑出声来。美丽的女老师白了我一眼。

    看着水碟中的水仙球一点点抽芽长叶,最后开出一朵朵白色的花,香气芬芳。数了数正好是七朵。

    它,水仙花,白衣衫,黄花心,青衣带,孤独清逸,超尘脱俗,清香高雅,宛若亭亭玉立的凌波仙子踏水而来。

    许多年后我才知道,水仙花的一种花语是“请不要忘记我!”

    林子谦看着对面的秦芳华,脸上一副无奈的表情:“小秦,你吃饭能不能文雅点?别狼吞虎咽的,跟个饿死鬼似的!你家的亓晚云怎么受得了你!”

    “怪不得你没有女朋友,连吃个饭都不让人消停。”秦芳华继续说,嘴里却没停下,“我这叫名士风流,不拘小节!”

    “你……”林子谦是真拿他没办法。“对了,上次嘱咐你的事办的怎么样了?”

    “啥事啊?”

    “你别故意装傻,就是我的同学中文系何清音的事,你没留意?你可是文学社的校刊总编!”林子谦对秦芳华的态度十分不满。

    “你知道个啥,总编一般不出山的,我手底下有三个副编,十个编辑,都是他们干活的!”米饭还挂在嘴角,秦芳华还在说话,林子谦的眼中蓄满笑意。

    “真是够大牌的,奴隶主,资本家!”林子谦笑着说,“咱们上次去你家茶园捯饬的茶树应该不错吧?好不容易才搞到的新品种……秦伯伯经验老道,你得跟你父亲多学学。”

    “他一见我就讨厌,一见你就喜欢,合着应该你是他儿子似的,给我家做女婿也不错啊!”秦芳华撇着嘴说,十分不满他老子的偏心。

    “秦芳华,别乱说,你知道不行的……”听林子谦这么说,秦芳华赶紧把嘴闭上了,神色忧伤地盯着餐盘,吃饭的速度明显慢下来了。

    “我爸爸见你喜欢水仙花球,就把自己培育的最好的拿出来给你。对了,你不是喜欢玫瑰的?”秦芳华询问道。

    林子谦一口饭差点噎住,“谁告诉你我喜欢玫瑰的?”

    “众人传说,新闻系林子谦,一舞定乾坤,玫瑰赠佳人。”

    “哦,你说那个事啊,玫瑰是假的,是我们宿舍爱捣蛋的老三在我跳舞的时候故意想让我出丑的,却被我接住含在嘴里了。跳完了我就把那假花扔掉了。赠佳人也是没有的事。”林子谦淡淡的说。

    “否认得这么快,人家孟剑丛可是紧追不舍啊,大冷天的跑到月亮湖操场去给你加油……哦,原来你喜欢你那个同学啊,对了,送你哨子的那个……长得太普通了吗!还不如……”秦芳华正说到兴头上,就看到林子谦放下了筷子。

    “你闭上嘴吃饭,别这么八卦!吃饱了吗,去你商学院教室谈咱们的正事。”

    “这终身大事就不是正事了吗?哎,林子谦,等等我,我还没吃完……”

    “我在你们D楼教室,只等15分钟,我讨厌不守时的人。”林子谦冷冷地扔下一句话,端着餐盘放到洗刷池旁边,身姿优雅地下楼去了。秦芳华只好继续狼吞虎咽如饕餮。吃完后,餐盘来不及收拾拔腿就往教学区跑,心想:“林子谦,你耍我呢,你骑着单车,我可是跑步的……这下准惹他生气了……”

    已经很久没看电影了。去教室看了场电影《德伯家的苔丝》。苔丝的美丽是自然纯真。出身底层的她始终倔强地生存着,同命运抗争着。但她仍挣不脱命运的罗网,命运总是在同她开玩笑。

    被亚雷引诱失去贞操后他选择倔强高傲地离开,当她与自己真正爱的人克莱尔结合时,克莱尔却接受不了她的过往,说出“你已不再是我当初所爱的那个你了。”这样的话。当克莱尔悔悟寻找苔丝时,苔丝已经迫于生活的压力与道貌岸然的亚雷生活在了一起。苔丝失手杀死亚雷,与克莱尔开心地生活了几天。

    苔丝是个悲剧人物。但是她为追求自己所爱,追求幸福生活表现出来的决心与勇气是让人钦佩的。

    想到苔丝,就想到贞洁美丽的水仙花,出教室的时候西风正紧。醉魂应逐凌波梦,分付西风此夜凉。

    许多年后,我也喜欢在室内静置一盆水仙,慢慢怀想那个如水仙花般清雅高洁,仿佛集世间所有芳华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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