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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路遇红衣

    这段时间以来,林卿焕跟着珊瑚等人,也执行了几次不太重要的任务。

    暗中刺探抓捕已经露出马脚的暗礁谍子杀手,从花季少女到佝偻老妪,从朝廷命官到街头乞丐,

    配合朝廷的人行动,上头的命令是只要有一丝丝嫌疑,宁可错杀,绝不放过,为了淀洲城和整个云水国的安危伤及无辜,朝廷也很无奈,不过他们起的有价值。

    这话谁能信?

    反倒是月影,过来时随口说了几句,让林卿焕尽量查明,不要错杀好人。

    调查之后,是抓杀是放,全由朝廷的人做主,这些脏活,在朝廷需要安抚收拢人心的时候,未免引起百姓恐慌,自然不会出现在明面上,所以,都是由藏在暗处的魅影出面,让他们死于各种“意外。”

    林卿焕杀了一个黑帮成员,命令是月影下的,在协同珊瑚大虾调查之后,由林卿焕出手杀人。

    这次任务很顺利,盯梢了两天之后,某个夜里,在黑暗中蹲了两个时辰,袖剑刺出,一剑封喉。

    若是由珊瑚等人执行,就不需要这么麻烦,既然已经盯上了目标,直接找到人一刀结果了就行。

    第一次杀人,或多或少都有一点难受。

    强作镇定回到隐蔽据点之后,林卿焕洗净身上和袖剑上的血迹,找大虾开了一坛绿蚁。

    总的来说,月影对林卿焕还是相当照顾的,没有让他碰老弱妇孺,也没有让他杀证据不足的无辜之人。

    这些脏活,绕过了林卿焕,必定是落在了魅影其他人手里,搁谁身上不是亏心事,而这些亏心事,一定会有人去做。

    好在淀洲城清理刺客谍子的事情很快便落下帷幕,林卿焕又接到了新的任务。

    这次是单独行动,但有后援。

    去云水国西南部的青州,若是察觉朱显和暗礁的刺客谍子,想办法清除。

    另外,月影给了林卿焕极大的自主权,在青州,做些力所能及能够帮助朝廷赢得这场战争的事情。

    力所能及,自然是取决于林卿焕的能力。

    当时,是月影单独找到林卿焕,说了很多话。

    概括下来,除了她自己的一些经历,其他的,就是需要林卿焕尽力,想方设法赢得这场战争以及将来覆灭暗礁的种种理由。

    而之所以给林卿焕极大的自主权,是因为她相信林卿焕这个“天外来客”,拥有不一样的能力。

    在这个世界的历史上,外来者大放光彩的例子,并不少。

    甚至有一人,不曾修炼,却以一人之力屠灭一国。

    说是一国,其实是一洲,五百年前,这个世界共有有四大洲,如今只剩三洲。

    当时在海上,即便隔着上万里,都能听见巨大的响声,和天空中那朵蘑菇一样的云。从此之后,那个大洲便沉入海中,不复存在。

    据说最后,那人在各大高手的合力围杀下,乘船飞入星河之中。

    此人之后,这个世界对林卿焕这种外来者,充满了敌意。

    月影说这件事的时候,轻描淡写,像是稀松平常的朋友之间聊天。

    最后月影表明心意,说是不会再限制林卿焕,即便林卿焕此时退出魅影,从此远走高飞,她也不会阻拦,她真正想要的,是林卿焕真心实意的帮助。

    只有这样,林卿焕才会尽力,而不是仅仅为了保命。

    林卿焕三分信七分疑,对于月影,他一丝丝也看不透。

    不过确实,帮助朝廷和覆灭暗礁这两件事,都不是什么违背道义的事情。

    月影有足够的理由站在正义的立场上,“请求”林卿焕去做。

    新的任务,新的身份,一柄袖剑,一个去青州的理由。

    这次的身份好一些,是个被淀洲城变故波及的年轻读书人,某个大家族的乡下远房亲戚。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个大家族,在家主及各主要人物身死之后,年轻后辈还剩下不少,多是淀洲城纨绔子弟,忙着在被抄家之前收拾细软逃命。

    林卿焕这个前来投奔乞求谋个差事的乡下亲戚,也趁乱裹了千两银子,远走他乡。

    银子,当然是月影给的,身份,应该也是真的。

    林卿焕现在的名字,叫吴青锋。

    而那个大家族的家主,官至正二品,正妻所出只有一子一女,庶出子女倒是众多,再加上旁系,年轻一辈得有数十人。

    混进一个林卿焕,也不算太显眼。

    青州距淀洲城近两千里,林卿焕觉得不会有人专门来淀洲城调查自己的身份,不过该记住的,还是得记住。

    这次青州之行,算是获得了一大半自由,两千里路程,林卿焕特意买了一匹马。

    出了城门向南而行,春风吹拂,心情大好,林卿焕纵马疾驰,不到半刻钟,就被颠得受不了。

    无奈之下,只能拉住才刚刚热身的马儿,慢悠悠前行。

    好在这匹花了足足十几两银子的好马,已经被驯服了太多野性,虽然脚力比不上其他烈马,但胜在温顺,不然初学马术的林卿焕,无法驾驭。

    临行前,大虾丢了一壶酒给林卿焕,酒壶是竹制,甚至相当粗陋,就是一节竹筒,再加个盖,并没有经过太多加工。

    在湖心小岛时,这类物件甚多。

    酒,也不算什么好酒,拿大虾的话来说,就是他们这些糙汉子,即便碗中是百花仙酿,一口下去,也尝不出半点香味。

    两千里,以马作为交通工具,就显得路途实在太远。

    刚开始时,骑着马喝着酒,欣赏着二月初春的风景,不说有江湖豪客的意味吧,初春时节策马踏青的心情,总还是有的。

    几天之后,便只能面无表情,甚至以打坐聚气来打发时间,或者直接趴在马背上装死,反正也骑不了太快。

    再几天后,林卿焕实在受不了马背上的颠簸,再这样下去,一向自诩皮糙肉厚的林卿焕都要觉得,屁股快要没感觉了。

    也不知道那些整天纵马疾驰的江湖女侠,是怎么克服的,难到是从小就骑马,然后屁股上长了一层厚厚的老茧?

    半天骑马,然后剩下的半天牵着马一步一步向前走。

    林卿焕甚至感觉身后那匹马向自己投来鄙夷的眼神。

    如果不是想快点赶到青州,以免贻误战机,林卿焕真想把马卖了,自己全力奔跑之下,虽然比不过马,也不算太慢。

    不必受此颠簸,还能练功,跑累了便坐下打坐积聚灵气,或者一边走一边打拳,都能练功。

    偌大的青州,若是真的倒向朱显那边,林卿焕没有半分把握,能靠一己之力扭转局面。

    林卿焕猜想月影此举,应该是在考验或者说激发自己的能力。

    毕竟是穿越者,另一个世界的人,即便武功差,但脑子里,多的是这里没有的知识,最能出奇制胜。

    林卿焕脑子里思索着各种能用上的学问,国富论资本论?还是孙子兵法?

    好像作用都很少,林卿焕后悔没有时间钻研鬼谷子。

    鬼谷门下纵与横,不管是真是假,在战国时期,都是一代传说。

    越往西南方向走,山脉越多。云水国的南边,并没有界限分明的国境,南方除了山多,还有大片未经开发的热带雨林,毒虫猛兽甚多,甚至还分布着原始部落。

    因此越往南走,城池和村庄就越稀少。

    林卿焕已经整整三天没见到人烟,上次购买物资,只准备了两天的干粮。

    其实,如果走大路的话。到达下一个镇子只需要两天的路程,但这次走了三天还没走出去。

    要怪就怪不该走小路抄近道,在上一个镇子歇脚,购买物资打听路程的时候,那酒楼的店小二,信誓旦旦说着走近路只需要一天。

    进山之后,天气突变,阴云密布,接连下了几天的大雨,原本就崎岖难行的山路,更加泥泞不堪。

    林卿焕知道自己迷路了,但是山间雾气升腾,能见度极低,越往山里走,岔路越多,即便此时原路返回,也不一定能走到对的那条路上去。

    林卿焕看准方向,慢慢往西南方向走,即便迷路了,只要方向是对的,也总能走出去。

    只要大雨停下来,山里雾气褪去,拨云见日,总能找到村庄人烟。

    功夫不负有心人,饿得前胸贴后背的林卿焕,终于找到了一条比较像样的道路,虽然比不上山下管道,但骑上马小跑,还是可以的。

    在雨中奔跑,最受不了的,就是眼睛,人还好,可以用手抹去雨水,马就不行了,林卿焕看着马儿在雨中不停眨眼,摘下一片野生芭蕉叶,帮马的眼睛遮住雨水,但又不能挡住视线,只得尽可能将手抬高。

    前方道路稍微有些平坦,雾气中,依稀可见是一片树林,总算是能够跑起来了,林卿焕用力一夹马背,马儿开始奔跑起来。

    砰的一声,马儿突然摔倒,林卿焕就地一滚,泥泞中滑出去一丈远,才卸去力道。

    林卿焕站起身,不远处是七八个大汉,拿着刀剑,回过头一看,两棵树之间绑了一根绊马绳,果然,又是打劫的。

    七八个大汉注意到林卿焕,只是看了一眼,并没有其他动作,原因是他们正包围着一个年轻女子。

    年轻女子身穿红衣,跟林卿焕一样,似乎是刚从地上爬起来,身上还有不少泥土。在她身后的另一条道路,同样有一根绊马绳。

    七八个山贼越围越近,似乎在商量着谁先动手,反正这荒郊野岭的,方圆百里皆无人烟,早一刻晚一刻没什么区别,有时候,看着一个黄花闺女,便让她惊惧得崩溃,然后听着那声声哭泣和无用的求救,对于山贼来说,也是一种另类享受。

    可惜眼前的女子,颇有胆识,几缕头发被雨水浸湿,黏在脸上,右手放在腰间位置,只是冷眼看着他们,并未表现出害怕的神色,甚至还瞟了一眼同样落下马来的林卿焕。

    不愧是城里的大家闺秀,可不是那些山野村姑能比的,无论身材还是相貌,都要比附近几百里的寻常姑娘要好上许多,看这架势,似乎还练过武?

    这样的极品货色,若是火急火燎的糟蹋了,那才是真的暴殄天物。

    而重中之重的关键是,大当家未曾下山来,他们几个若是擅自“吃了”这个小娘们,到时候大当家的怪罪下来,只怕得不偿失。

    之所以久久未曾动手,这也是原因之一。只是眼前这个女子,实在是太过诱人,对于许多山贼来说,这等货色是生平所见,若是放过,实在太可惜。

    林卿焕犹豫了一下,还是主动走上前,向几个眼里冒金光山贼问道:“敢问几位大爷,可是在拦路打劫?如果是的话,麻烦快一点,路途遥远,劫完还得赶路!”

    其中一个山贼一脸嫌弃:“去去去,滚一边去,没看见老子正忙着呢,你一个穷读书的,能有几个钱?别以为骑了一匹瘦马,就能冒充富家子弟,人家真正的有钱人,哪个不是鲜衣怒马挎刀带剑,你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看看你那寒酸样,也想学人家英雄救美?要是往常,老子连人带马把你绑到山上去,那都不是事,你要真想赶路,老子也不为难你,钱留下,人赶紧滚蛋,别在这碍老子眼。”

    这一番话,让林卿焕哭笑不得,被打劫的嫌弃,这是第二次了。记得上次那波山贼,还雪中送炭赏了自己一个馒头来着。

    林卿焕拿出一个袋子,打开口,向下一倒,白花花的银子落在泥中。

    二百多两,不是个小数目了,兜里还有一千两的银票。如今的林卿焕,也算是个有钱人。

    “嘿!没看出来啊,你小子还是个有钱人,人不可貌相,怪大爷我今天眼拙,不过像你这么主动送上银两的,老子倒是头一回见。”

    还是刚才说话的那个山贼,话音未落,手中开山刀已经向林卿焕砍来。

    林卿焕吓了一跳,还好身为一个杀手,在湖心小岛上长时间的训练,使得林卿焕反应敏捷,不然就凭这猝不及防的一刀,只怕是很多人都难以躲过去。

    山贼出刀极快,林卿焕躲过第一刀,还未站稳,第二刀已经呼啸而来,林卿焕再次躲避,第三刀,斜劈而来,林卿焕侧过身子,脚下一滑,滚在泥水中。

    林卿焕顺手抓了一把泥水,躲过第四刀竖劈,用力向山贼眼睛扔去,袖剑随之刺出,一剑刺透山贼脖子。

    与此同时,山贼眼睛被泥土所扰,凭着本能砍出的一刀,正中林卿焕左肩。

    被杀的山贼没有料到林卿焕能够拿出几百两银子来,其余山贼也没有料到林卿焕竟然能杀掉同伴。

    直到林卿焕拔出山贼脖子里的袖剑,往前一推,整个人直挺挺的倒在泥土中,脖子里的鲜血咕噜咕噜冒出,才一齐向林卿焕砍杀而来。

    与此同时,红衣女子始终放在腰间的右手,伸入袍中,将腰带抽出。

    一柄软剑!

    红衣女子动作极快,趁着山贼被林卿焕吸引,出其不意,拔出剑,刹那之间,连杀两人。

    林卿焕躲过两刀之后,余下五人见红衣女子从背后杀来,转头之际,林卿焕袖剑刺出,又干掉一个。

    余下四人,背靠背,两人对红衣女子,两人对林卿焕,若是不知道的,还以为四个山贼被林卿焕和红衣女子包围了。

    二对二,林卿焕对战两人,直接转头就跑,打不过。

    红衣女子动作迅速且轻盈,一对二完全不落下风,靠着软剑锋利,已经为两个山贼身上留下许多伤口。

    两个山贼追林卿焕追出去数丈,还未交锋,就被对战红衣女子的两个山贼呼叫支援,没追上,只得回撤。

    林卿焕看准时机,左手袖箭五箭连发。

    两人被袖箭所伤,一人直接死在袖箭之下,红衣女子一剑一个,结束了战斗。

    林卿焕按住左臂伤口,扯下衣服随意包扎了一下,还未来得及整理血迹以及捡起袖箭二次利用,将软剑收入腰带的红衣女子便作了一个嘘声的动作,随后伏在地上,侧耳倾听。

    林卿焕一惊,不敢做声,甚至没有捡起被泥中被血染红的银子。

    片刻之后,红衣女子起身,拉着林卿焕上马,一路疾驰。

    林卿焕的那匹马,腿摔断了,一直伏在地上没有起来。

    二人同乘一马,走的是林卿焕来时的方向,林卿焕急忙说出那条路崎岖难行不便逃命,示意红衣女子走第三条道。

    这是一个三岔路口,三条道路,除了林卿焕和红衣女子来时已经走过的道路,还有一条,道路也最为宽阔平坦。

    片刻之后,一大队山贼的人马迎面而来!

    红衣女子急忙将马勒停,向她来时的方向疾驰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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