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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搞定一个吃货有多简单?

    沈宁去而复还,又回到了李府前。

    竹红缨把主意打到了沈宁身上,让他当跑路的,这正中沈宁下怀,所以用过午饭再次折返。

    巧的是,竟然在府门前遇到了李云长。

    他皱着眉想着事情,以至于没有发现沈宁。看来,王北玄对他晓之以理,让他来确认沈家遗子的身份。

    李云长的性格随母亲,而不随李元骁,有小聪明而无大局观,从小被溺爱养成了善妒的性格。他不懂沈家遗子对自己父亲的含义,所以王北玄只要简单指引,他便会上钩,在他心中,是绝对不能让逆贼之人贻害了自己的家族。

    “李云长,发什么愣呢?”沈宁决定也利用一下他,便出声问道。

    李云长回过神,看到门前的沈宁,忍不住皱眉道:“你怎么还没走啊?真当这里是你家了!”

    沈宁不恼,说道:“我有急事,本来已经离开了,谁知半路遇到一个陌生人拦住了我,对方是位高手,说不敢靠近李府,然后丢下了这封信给我,让我转交给你父亲,说事关你李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所以我便折返回来了。”

    李云长眉目一挑,连忙问道:“什么信?”

    沈宁便把竹红缨写好的密信拿了出来。

    李云长接过密信,只见信面上写道:“李元骁亲启!”

    他立即想到刚刚王北玄约见自己说的事,便忙道:“流舒哥,你既然有急事,我正好要去见父亲,这封信不如我替你送过去,如何?”

    “好啊!但你务必要送到哦,若是真的耽误了大事,小心你父亲惩治你。”沈宁笑眯眯说完,随即转身离去。

    李云长便匆匆回府,他先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直接拆开了信封。

    里面的信上只写了一句话:“王家已经知道沈家遗子藏在李府,速速送人离开。”

    李云长双目骇然,惊呼道:“王北玄说的是真的!父亲真的私藏沈家余孽。”

    “我得做些什么,不能眼睁睁看着父亲犯错,把李家带入绝路!”

    “我还没继承李家呢,李家绝对不能有事!”

    深吸一口气,让激动的内心平复下来后,李云长将信装起来并封好口,立即去见李元骁。

    此时的李元骁陪着狗三吃完饭,并安排他住在了书房旁边的宅子里,安排自己的护卫亲自保护。

    这时,李云长匆匆来见。

    “父亲,有人送封信给你,对方是个高手,没有表露身份。”李云长将信递给了李元骁。

    李元骁眉头顿皱,接过信后打开一看,脸上的表情毫无变化。

    而李元骁波澜不惊的表情更加验证了李云长的猜想,明白了住在旁边宅子的陌生少年正是沈家遗子。

    “父亲,出了什么事?”李云长忍不住问道。

    李元骁将信握在手中,问道:“你看信了吗?”

    李云长下意识摇头,道:“孩儿不敢。”

    李元骁点点头,又道:“你年纪也不小了,要多向你流舒哥学习,多读书勤习武,另外为父知道你和王家的王北玄关系不错,但王家狼子野心,不可深交,以后别接触了,知道了吗?”

    “孩儿明白。”李云长恭敬道。

    李元骁挥挥手,道:“下去吧。”

    李云长退出了房间,临走时扫了一眼李元骁,心中愤然。

    幸好自己看了书信,不然就眼睁睁看着自己父亲酿成大错了!而且这么大的事,父亲还在隐瞒,真要等到罪证被人抓到,证据确凿了,李府全部被抓拿下狱才满意吗?

    “不行,我必须做些什么,我得拯救李府,不能让事情一错再错。”李云长喃喃自语,随即思索着办法。

    此时书房内。

    李元骁将信烧了,叹道:“看来这封信是徐七伤送的,少爷的身份已经泄露,所以他无力保护,才让少爷现身来府中见我,和我猜的一样。这次,我必须保护好少爷的安危。彭城不能久呆,先把人送出城。”

    想到这里,李元骁决定立即行动,此事宜早不宜迟。

    同时他也明白,既然王家已经知道人在李府,必然已经派人死死盯着,现在对方不敢硬闯李府,但一旦出去,那对方就没有顾忌了。

    所以必须想个万无一失的计谋才行!

    ......

    另一边。

    沈宁离开李府后,并未回家。

    狗三这场戏已经开演,他能做的只是旁观,看看李元骁的人品和态度,这样才方便沈宁后续计划。

    而沈宁现在的首要任务是弄死王北玄或者东南王的儿子,君子报仇不能隔夜,先让仇人尝尝丧子之痛。

    不过沈宁对东南王的儿子不了解,根本没见过,所以他让越一刀和竹红缨调查了东南王的两个儿子,今日正好去偶遇一番。

    东南王有两个儿子,庶出的长子名叫司马海英,嫡子叫司马海云。

    庶出的司马海英深居浅出,据说城府极深,沈宁想和他偶遇较难。所以沈宁的目标是司马海云。

    此子弱冠年纪,但体重两百余斤,是个美食达人,整天都想吃,所以想要偶遇他并不难,只需要去彭城最好的酒楼。

    沈宁来到天香楼,给店小二一些赏钱,便打听到了司马海云就餐的雅间,然后沈宁定了隔壁的房间,然后命店小二去准备一些狗肉和砂锅。

    店小二将东西准备好后,便退了下去。

    沈宁将亲手制作的料包放进砂锅里,和狗肉一起炖煮。

    不一会功夫,狗肉的香气便飘了出去。

    俗话说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自古以来,狗肉便是佳肴,礼记中记载:“豕宜稷,犬宜粱,雁宜麦”,狗肝更是八珍之一。

    隔壁的司马海云正在吃着酒菜,感觉如嚼石蜡。

    大晋的细盐还未普及,更没有辣椒调味,食物多以炖煮为主,很少有爆炒的,所以味道可想而知。

    对喜欢美食之人来说,简直是折磨。

    突然,司马海云吸了吸鼻子,惊喜道:“这是什么肉味,竟然如此香气浓郁?浓郁的肉香中带着草药的气息,妙啊!”

    激动的他立即起身,晃动着肥胖的身材走出房间,停在了隔壁雅间的窗户外。

    沈宁已经看到窗户外站着的大胖子,他没有理会。

    此时砂锅内的汤汁咕嘟嘟冒着泡,香气氤氲,惹得沈宁用手扇了扇,连忙用筷子夹起了一块肉,也顾不得热,连忙塞进口中。

    狗肉下肚,再饮一杯酒,沈宁大呼:“过瘾啊!闻到狗肉香,神仙要跳墙啊!如此美味,竟然无人与我共享,可惜可惜啊!”

    窗户外的司马海云不停地吸鼻子,肚中馋虫翻江滔海,让他不停咽口水,如今听到沈宁的感慨,他连忙叫道:“兄台兄台,在下可否进去尝尝这香肉?简直太香了,我快控制不出了!”

    沈宁闻声看向他,只见他趴在窗户上,望眼欲穿。

    “相逢即是缘份,兄台进来便是。”沈宁豪爽道。

    司马海云也顾不得走门了,竟然直接翻窗进屋,噗通一声,跌在地上,然后揉着屁股爬起来跑到桌子前,赶忙拿起筷子夹起一块狗肉吃下去。

    “呜呜...好吃,太好吃!”

    他囫囵吞枣般连吃几块,丝毫顾不得烫了。

    沈宁笑眯眯帮他倒酒。

    搞定一名吃货有多简单?一顿美食不行那就两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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