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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见义勇为

    达康市宗教局在城西,符合一切清水衙门的配制,人家四层楼,它就三层,人家电子拉门,它就两扇老铁,人家大街大院,它就鸡毛胡同。

    连打更老头都觉着比人等级低一级,因为工资少。

    这会是八点多钟,老张头照旧去楼上巡视一圈,见各屋门窗关好,又抹回一楼。值班室亮着昏灯,一壶浊酒,两包小菜,一台老旧的收音机,这便是他的漫漫长夜。

    老头当然不知道,就在楼后面,正有两个黑影暗戳戳的摸了过来。

    “那个监控能拍到么?”小楠指了指街边的路灯杆。

    “那边差不多,从这边上吧。”

    “你先开窗,给!”

    她又变戏法似的摸出两块黑布,杨逸蛋疼的往脸上一系,妥妥一标配的采花贼装扮。

    他往后退了两步,整个人都缩到一小片阴影里,然后看着光滑平整的墙体,纵身一跃。这一下,人就到了一半,接着用小楠教的招数,五指张开,用掌心像吸盘似的一贴。

    借着一瞬间的摩擦力,又往上窜了一截。

    他左手一挂,就搭在了窗台上,右手贴着窗户用力一吐,“啪嗒!”

    窗锁顿时滑开。

    紧跟着,小楠也照着刚才的方法,轻飘飘的攀了上去。俩人就像两只灵巧的黑猫,悄无声息的钻进了屋子。

    没办法,图书馆可以办借阅证,宗教局的文件可不能随便查阅。为了找线索,只能当一回飞贼了。

    这俩货蒙着脸,拿着小手电来回瞎照,很快在三楼找到了档案室。依葫芦画瓢的震开门锁,进去就开始查找。

    达康历史悠久,最早的一座寺庙要追溯到一千年前,曾经道教昌盛,后来全部损毁。目前有两座比较大的庙观,都在天池景区。

    一是铁瓦福寿观,观主陈荣,为全真龙门派二十六代弟子,到此分衍生根。龙门派的初祖赫赫有名,即长春真人丘处机。

    一是娘娘庙,供着西王母像,纯属商业开发。

    余下,另有些小寺小观,却未提及天山派。

    俩人并未灰心,按年代史一一看去,终于找到了相关资料。

    话说北宋有个名将叫杨继业,他有个后代叫杨继明,此人跟着葛洪的徒弟王世光学道,后远遁西域隐居,参悟玄玄。

    杨继明有个儿子,叫杨延天。到这辈时,恰逢萨守坚游历到此,便与杨延天同隐天山参悟,一起创派制规,名为“天山派”。

    葛洪都晓得,那是仙道大家,涉猎极广,食气、辟谷、外丹、内丹等等都有著作。而最突出的,无疑是对外丹的研究。

    所以天山派的传承主要包括两种,一是萨守坚的神霄法,一是杨延天的丹法。

    而杨延天之女、萨守坚之徒,号渡烟真人的女冠,为第一代传人。

    第二代,是渡烟真人之徒,铁肩道长。

    第三代叫张之平,原师从郝大通,后拜入天山派;号担风道长。

    如此种种,天山派经历八百余年。最后一代传人露面,还是三十年前的司马道长,之后便无踪迹。

    关于天山派的资料,一共就这么多。

    俩人收获甚微,无奈而返。回到酒店时,海葵那丫头还在熟睡,竟是丝毫不知。

    次日一早,他们又跑到图书馆,翻看达康的地方志。这套书还是前几年新修的,涵盖了历史、地理、风俗、人文等各个方面。

    仨人熬了半天,终于从密密麻麻的时间线中揪出一段话,却是当作民间趣闻记载的:

    是说在一个小村庄,一女牧民在草场临产,恰逢一年轻男子路过,便给接生。年轻人会些医术,女人平安,孩童无恙。

    事后,有人玩笑,你个男人怎能见污秽之气?

    他说:善心善德,我乃方外之人。

    那男子复姓司马,再看时间,十二年前。

    ……

    “达康的地理环境分三个部分,南部是山区,有大片的优良草场,是最重要的夏牧场。中部是平原,也就是我们所在的位置,主产粮油。北部是荒漠,人口最少,是辅助的冬牧场。”

    房间内,桌上铺开一张地图,杨逸拿着笔详细分析:“根据资料推断,当时应该是夏天,所以在夏牧场范围。南部有三个乡镇,十六个村,两万多人口,都是我们的查寻对象。”

    “别看挺笼统的,其实已经很具体了,那个姓司马的家伙曾在村里小住,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

    杨逸在地图上划了个圈,又道:“对了小秋,你留在市里,这次不用你去。”

    “我要去!”妹子急了。

    “听话,你身子太弱,万一出了事,还要拖累我们。”

    小楠故意说重,那妹子一听,先是沉默反抗,见他们不理,才不甘心的抿了抿嘴。

    随后,俩人忙忙叨叨的做准备,龙秋眼睁睁瞧着,忽然觉着自己特没用。不过她心志坚韧,一会就调整过来,劲劲的上前帮忙。

    ……

    “哥哥诶,总算把你盼回来了!”

    “哈,知道你那肚子最坑,看我买了一袋子。”

    “嗬,大方!”

    酒店对面的一个住宅楼里,几个人挤在屋中,稀里哗啦的倒出十来筒方便面。饿了大半天了,热水一冲,半硬不软的就开始吃。

    一哥们端着面,边盯着酒店门口,边道:“说实在的啊,我干这行十几年了,就没见过这么牛逼的。以前我跟的那些人,有的五米

    ,有的十米,顶天也就二十米。但这个不成,白天我刚跟了两步,那小子就回头瞅一眼,我当时一身汗啊,还好混过去了。”

    “就冲您这本事,才叫您来呢,不然能让您当组长么?”

    “别介,这组长比局长都屁股沉,好家伙,你忘了给我们上课讲的,使命感!”

    “哈哈,对,使命感!”

    ……

    而在某处的另一间办公室里,一帮人同样在惊叹。

    “这特么是夜行侠啊,什么监控都没拍到!”

    “门窗没坏,锁也完好,哦,还顺手给浇了盆花。”

    “要不是咱们技术先进,还真以为闹鬼了。”

    “别废话了,检测结果出了么?”

    “出来了,根据他们查阅的文件书籍,书页的指纹和倾轧痕迹,他们应该在找一个叫天山派的地方,范围应在南部和中部的乡镇。”

    “好,立即通知上方,他们可能很快就要行动。”

    “是!”

    这两帮人有老有少,口音各异。

    几天前还互不相识,从天南海北调过来,都怀着一技之长,任务就是监视、跟踪那三个家伙。

    他们同属一个单位,名头也很新:京城特殊事务局调查二处!

    ……

    博格达山区的面积极大,有一千七百多平方公里。按海拔高度的不同,又将整个山区分成三块:

    1700-700米为前山丘陵地带,矿藏丰富,森林广博,是达康市最重要的资源区域。

    2800-1700米为中山带,主要是夏牧场和景区,天池便在此处。

    2800米以上为高山区,终年积雪,冰川覆盖,是达康市各条河流的发源地。

    而最高处,则是博格达峰,海拔5445米。

    所以南部的居民,大多在丘陵带和中山带,一个乡镇少则几千多则一万,分到各村也就几百,真真的人口稀疏。

    今天阳光极盛,带着高原特有的强烈日照。

    碧空如洗,似高似低的在头顶铺开,到远处又与雪峰相接,仿若擎天巨柱。草场已经干枯,留着大片大片的灰白残根,前不久刚下了雪,还没化净,就像一块块不规则的拼图板。

    人工砌筑的藏青路面,夹在广阔的灰白中间,竟也显得十分悠远。

    俩人背着包,走在这天地之中,心情自然舒畅。

    “不开车的感觉也挺好的,起码能看看风景。”

    “对啊,大自然是景色是上天最大的恩赐。”

    仍旧逗着嘴,脚步奇快的沿着公路前行,小楠好像很喜欢这里,不禁感叹:“要是能住在这就好了,每天都会很开心。”

    “你每去一个地方就想住,趁早歇歇。”杨逸忍不住吐槽。

    “哈,你知道这次出来我感受最深的是什么嘛?我以前的梦想就是要一栋小木屋,现在变了……”

    许是近来的压力太大,她到了荒野,难得放纵一回,张开双臂喊道:“我想要一座雪山,有树有泉,有花有草,有熊有鹰,有雪有云!有我有你!”

    “啊……”

    她忽然提高音量,大叫了一声,拉得老长老长,又飘出老远老远。

    “啊!”

    杨逸也跟着喊,与其交织缠绕,又一起消散在荒原中。

    这本是小清新的中二场景,如果草皮合适,指不定就开始野外杂交了。结果咧,却被不开眼的家伙打断。

    “啪!”

    一声突兀的枪响忽自前方传来,还伴着隐隐的嘶吼。俩人先是一怔,随即迈开大步,飞速跑去。

    “啪!”

    不多时,他们赶到现场,只见一个牧民躲在摩托车后面,正拿着猎枪射击。而前方,却是一群凶残狡诈的高原狼。

    冬季难猎食,何况还下了雪,狼群耐不住饥饿,便跑到居住区找食。话说几十年前大开发,政府组织过打狼行动,几十年后,野狼稀少,又特么的设界保护。

    没个整。

    这狼群属于小股,约莫有七八只,个个瘦骨嶙峋,目带凶光,地上还躺着两只受伤的同伴。

    俩人不及多想,就冲过去帮忙。那牧民远远瞧见,着急的大喊:“叽里咕噜,叽里咕噜!”

    反正听不懂……

    “嗷呜!”

    其中一匹体型较大,明显是首领,立时吼叫。有两只狼迅速后撤,转头对准来人,左对左,右对右,哧着白森森的犬牙就扑了过去。

    杨逸不躲不避,右手攥拳,直直就怼在了狼头上,发出一声沉重的闷响。

    俗话说,铜头铁背豆腐腰,头部最坚。

    然而他一拳下去,那狼嗷呜一声,整个额头瘪了一大块。碎裂的头骨向里窝陷,又刺入大脑,就像坨烂肉摔在了地上。

    秒杀。

    “啧!”

    杨逸还有闲心吐槽,我预想的人设不是这样啊,哥哥我是白衣剑仙啊,怎么成一拳超人了呢?

    没办法,技巧决定了战斗风格,在不用幻术的情况下,他只能正面肛。

    反观小楠那边,画风截然不同,身子轻巧横移,避开狼爪。接着寒光一闪,那狼还在空中时,喉咙就爆出一蓬血花。

    鲜血散落在地,宛若雪里红梅。

    这还没完,那匕首转了一圈,又飞了出去。一只跃跃欲试的老狼被钉在地上,发出破风箱拉动似的沙哑哀嚎,简直生不如死。

    “嗷呜!”

    一个屁的功夫不到,三个手下就已扑街。那首领颇有智慧,见状不妙,立即号令撤退。

    “别让它跑了,它会报仇的!”

    牧民大喊,这回倒听懂了。

    杨逸的反应比脑子更快,弯腰捡起块石头,嗖地一甩,正中那狼的后腿。

    “嗷呜!”

    首领一瘸一拐的,还在努力奔跑。那俩个家伙轻松上前,从包里翻出绳子,捆粽子似的把丫一拎。

    “哇哦哦哦哦……”

    牧民大呼小叫,又叽里咕噜的吐着鸟语,半天才转成普通话:“你们活捉了一只狼王,你们是勇士!”

    “你没受伤吧?”杨逸蛋疼。

    “我没事,我叫西日阿洪,谢谢你们救了我!”

    “你是附近村子的么?我们正想去看看。”

    “啊,那太好了,坐我的车,坐我的车!”

    一番介绍,那牧民显得非常热情,极力邀请。

    于是乎,三人乘着一辆破摩托车,杨逸当然在中间,挤得跟人肉三明治似的。五匹死伤的没管,一匹活的吊在车尾,晃里晃荡的特可怜。

    今天就一章了,抱歉,明天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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