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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对酒当歌

    一番周折,总算是回到了郢都。

    楚庄王连忙迎接,白苟圣让楚庄王安置好郤缺,便跑回令尹府。

    他要做菜,改酒,换口味。

    他在“安全世界”待了整整十年,吃了十年的野果烤鱼,现在看到鱼就想吐。

    那个坑比系统,建造的“安全世界”除了野果就是鱼,其他的什么都没有。

    苦啊。

    现在总算是大大小小的事情做完了,他该好好的享受一番了。

    不过在此之前,他得将损耗的灵力恢复。

    他盘坐在床上,开始吐纳春秋时期稀薄的灵气。

    几天后,他恢复如初。

    随后便来到了后院,用灵力催生十株杂交水稻,紧跟着去壳。

    一粒粒饱满的米粒脱壳而出,白苟圣用灵力驮着他们来到了厨房,随后开始淘米。

    淘米结束,丢进锅内,开始煮。

    随后从系统背包拿出葱苗,姜片、蒜瓣前去种植,依旧是种植一半留一半。

    留的这一半,自然是来做菜了。

    他找来羊肉,把其切成肉片,然后焯水,再用案几盛好,放干水分。

    案几古意是指木制的盛食物的矮脚托盘,现代指长形的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

    紧跟着洗葱苗、姜片、剥蒜瓣,然后切成段备用。

    这会儿羊肉片已经放干了水分,白苟圣开始炒菜。

    他先是抬手一招,施展火球术,顿时一道火球出现在他手上,他甩手一抛,火球飞出,瞬间点燃了干柴。

    火点燃,开始起锅烧油。

    春秋时期有猪油,但是并不多,因为他们没有发现猪肚子里有个白色的东西叫猪板油,他们是用肥猪肉炼制出来的猪油,因此产量并不高。

    没有发现猪板油也是因为一般杀猪都会把猪的内脏全部丢掉。

    这的确很可惜,但没办法,古代没那么多香料,外加只会烹、烤、蒸、并不会炒,所以猪下水那股骚味没人受得了。

    当然仅限于贵族跟皇室,像是普通老板姓,吃都吃不饱,哪儿会在乎什么骚味。

    猪板油也很少,家养的猪根本没多少,因为粮食都不够吃,猪只能吃吃野菜吃吃草,怎能肥得起来,不肥,自然就没多少猪板油。

    野猪倒是肥得很,它们漫山野的跑,到处都能找到吃的。

    家养的仅限于某片地区,当吃完这片地区,就得饿着。

    毕竟跑太远了,人也难得去追回来。

    白苟圣让楚庄王收集猪板油,才得了一点,熬出的油也就一小碗罢了。

    一小碗,也足以。

    白苟圣放下猪肉,待油热后放下葱姜蒜,炒香后放入羊肉爆炒。

    不大一会儿一盘简单的葱爆羊肉出锅。

    白苟圣打鼻子一闻,差点幸福得昏了过去。

    十年了,十年了!

    他总算是搞到了一盘能吃得舒服的东西了。

    回想起以前在“安全世界”的日子,那是他不愿意去回想起的记忆。

    回想起刚来楚国的时候,本以为能吃到一口色香味俱全的美食,没想到,他妈的连最简单的葱姜蒜都没有。

    还好有系统,否则.....不对,白苟圣忽然意识到了什么。

    葱姜蒜都是系统给的,那他在“安全世界”十年.....

    “我艹你大爷,你个坑比系统。”

    “你明明有葱姜蒜,你为什么不给我。”

    “呜呜呜,我他妈这十年吃的都是没有任何佐料的烤鱼啊!!”

    ......

    ...

    葱爆羊肉之后,白苟圣便开始做客家白切鸡、小炒牛肉。

    农业时代牛是禁止私自宰杀的,但白苟圣是楚国令尹,还是仙人,搞点牛肉分分钟能搞到。

    做完了三菜,再来个白菜汤,美滋滋。

    菜做好,饭也烹饪完毕,就差酒了。

    古时的酒度数极低,所以古人都是大口喝酒。

    若是古人到了现代,就不能这样,谁敢大口喝伏加特?想来只有战斗民族敢了。

    至于大口吃肉,是因为不会炒菜,而煮肉更加熟得快,又不用切,所以才有了大口吃肉。

    酒可以用蒸馏法进行提炼,但现在去备器具已经不可能,但是可以用灵力。

    先前做菜的时候,白苟圣就用了灵力提取的细盐,现在他也照旧,用灵力蒸馏酒。

    一坛子酒也就蒸馏出来五大碗,但这么多够他喝一顿了。

    一切准备就绪,他开始吃饭。

    白苟圣夹了一块葱爆牛肉送进嘴里。

    啊,熟悉的味道,爽口的感觉。

    葱香跟羊肉的劲道在嘴里徘徊,味蕾上跳舞。

    这感觉.....

    好嗨哟,感觉人生已经到达了巅峰!

    好嗨哟,感觉人生已经到达了高chao!

    再饮一口提溜出来的纯正的拥有现代度数的米酒。

    这感觉.....夫复何求。

    白苟圣不由得想吟诗一首。

    “对酒当歌,”

    “人生几何!”

    “譬如朝露,”

    “去日苦多!”

    一手曹老板的短歌行,彻响令尹府。

    当年曹老板创作这首《短歌行》,此诗通过宴会的歌唱,以沉稳顿挫的笔调抒写了曹老板当时求贤如渴的思想和统一天下的雄心壮志。

    此时此刻,白老板颇有曹老板当时的心情,外加喝了点酒,更加的澎湃。

    恰好这时楚庄王、郤缺二人进来,听到了这首《短歌行》。

    二人惊叹。

    “好诗!”

    “好湿!”

    “仙人的文采,纵观天下,也就老子能比较。”

    “我要拜仙人为师。”

    郤缺刚说完,楚庄王大怒。

    “仙人岂是你能拜的,退下。”

    郤缺一怔,冷汗直冒,连忙鞠躬行礼,退了回去。

    郤缺走远后,楚庄王松了一口气,连忙狂奔进入令尹府。

    “仙人大才,天下唯有老子能跟你比尔,他人不过是鲁班面前弄斧罢了,不值一提。”

    “什么?塞班?”

    “塞班!!”

    “干饭了塞班!”

    白苟圣略显迷糊,三大碗米酒下腹,他又没用灵气遏制,自然是半醉不醉的状态。

    所以把鲁班听成了塞班。

    “塞班是何许人也?鲁班的弟弟吗?”,楚庄王问道。

    白苟圣答曰:“塞班是一条狗的名字,鲁班这条狗你有吗?把他牵过来给我瞧瞧。”

    “啊这?”,楚庄王并不知道白苟圣是醉酒的状态,但也知道喝了不少酒。

    喝酒的人都爱胡言乱语,楚庄王向来不会理会,但是此时是仙人开金口。

    他命令身后的大臣道:“去,把鲁班给我抓来给仙人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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