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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珊瑚

    李思华近些日子以越来越感觉身上乏得紧,严重时,用着饭都能睡着。

    来请平安脉的太医听得她此番描述,心中暗道,难不成是有喜了?但又想到淑妃册封不过短短几日功夫,纵使是恩宠再盛,哪里这么快便能坐喜?

    待细细诊来,他不由心中大惊,这淑妃哪里是有喜,分明是中毒!

    他心中惶恐,不免手上失了轻重,衣袖一扫,不慎打湿了一旁的茶水。那声音在这静得掉根针都能听的分明的储秀宫,如石破天惊。

    “混账!在娘娘面前还敢这样无礼!”

    李思华身边的掌事姑姑凌雪,是个颇有些仗势之人。

    一朝成了宠妃宫中掌事,尾巴更是翘到天上去一般,见谁都要刺几句。

    那太医见此,不免心中战战,忙磕头认罪。

    倒是李思华有些颇为享受这样的待遇,玉手一挥,道,“无妨,本宫可是有什么异样?”

    太医想到这毒,分明知道几分缘由,但想到此人在前朝后宫中的威势,终究不敢据实以告,只道,“许是到了夏日里,娘娘贪凉,有些伤寒之症,喝两贴药便好了。”

    李思华不疑有他,便让凌雪退下,跟着去取药。

    那边又有人来报,说是梁王妃谴人来送贺礼。

    李思华不由头疼,这送往迎来,少不得又要装样。但听得那内侍报说送的乃是半人高的红珊瑚,她心中不免一动。

    想当初在李府之时,那不过巴掌大小的珊瑚,都被李德贵视若珍宝,轻易都不让她碰。如今这半人高的珊瑚究竟是何模样,她到底是有些好奇。

    前来送礼的婆子,见李思华凤驾至,立刻高呼,“娘娘千岁!”

    又掀开那红绸布请她细细赏玩,只见那珊瑚通体发红,颜色透亮,日光微微一照,那色泽温润晶莹,堪比上好的羊脂玉。那样子看着,竟比礼部送上的封妃贺仪还要好上几分。

    “真是妙哉!”

    李思华不由称赞道,“本宫还是头一次得见这样的好东西。”

    那婆子见她欢喜,笑道,“这是梁王殿下特地命人从东海寻来的,这样一株上好的珊瑚,百个里面才得这一个呢!”

    李思华听她此言,不由更加惊叹,“这样的稀奇玩意,殿下竟也舍得。”

    “天下之大,莫非王土,本都是皇家之物,哪里来的舍得不舍得呢。再说了,孝敬娘娘,便是孝敬皇上,能讨得娘娘欢心,已是殿下的福气了。”

    那婆子极会说话,不过三言两语便将李思华哄得心花怒放。

    “此处还有王妃为娘娘亲手所书贺贴,还望娘娘一定收下。”

    那婆子将一大红洒金贺贴按在李思华手上,略用力按了按,仿佛是在示意她些什么。

    李思华见状,立刻偷偷藏进怀中。她暗自捏了捏,这样小小一方信封,里头装的,莫不是银票?

    梁王出手阔绰,想必几千两是少不了的。

    李思华这几日收惯了好处,胃口渐大起来。因馋着这大笔的银子,竟早早睡下,想要快些寻个无人的时候看看着究竟是多大面额的银票。

    她这储秀宫之中,不乏太后秦氏之人,因此她轻易不敢让人看见。

    到了夜里,趁四下无人,李思华这才敢借着外间的光,拆开那已被藏得皱皱巴巴的贺贴。

    里头哪里有什么银票,分明就是一封信而已。

    李思华本想烧了了事,不妨粗粗瞥了一眼上面的几个字,好奇心瞬间被勾了上来。

    待到勉力读完,她不免心头大惊,身上冷汗一层一层地往外冒,更是失手打翻了桌上的茶盏。这番动静惹得外间睡着的小宫女立刻执着烛火进来询问,是否要茶水。

    李思华赶忙藏起那皱巴巴的纸,装作被梦魇到的样子,稍稍混了过去。

    ——————

    翌日,天色大好,云漠三人打点好行装,便赁了马车,往渭水而去。

    昨日之事,三人皆是闭口不谈,像是生怕打破了这样难得的和谐般。

    盛京城外,杨柳依依,蒋渭生告别了一众送别之友,扬起手上的鞭子,一人一驾,就这样离开了自己求学为官之地。

    想当初他来时,不过是蓬头稚子,身无长物。如今学成为官,又丁忧致仕,有三五好友夹道送别,也算是衣锦还乡,好不自在。

    蒋渭生想到此前种种,忍不住感慨,“当今陛下不理朝政,前朝后宫皆把持在太后手中,我们这些学子空有满腔抱负无处施展,当真是憋屈!”

    云漠同他坐在外间,示意他小声些,免得锦瑟听了心中不快。

    蒋渭生这才发觉自己大意了,连连道歉。

    “怎地这皇上,也不知道争一争?”

    云漠小声问道,他的声音,混杂在车马的喧嚣中,几近于无。

    “皇上自小由太后养大,自然是她说什么是什么。前些年流言四起,说太后为抚养皇上,竟将他生母送出宫去,逼迫其改嫁。皇上得知,不也照旧唯太后是从?”

    云漠想到锦瑟这桩事,不也正是太后从中作梗?不由有几分唏嘘。

    “如此说来,这皇家竟是个吃人的地方,好在锦瑟也死了心,如此甚好。”

    蒋渭生眼神暗了暗,死灰尚可复燃,何况人心?

    “那太后身边的人,暗示锦瑟改名换姓,你说这到底是何意?”

    云漠想了想,这事终究是只能与蒋渭生商量,才能有个头绪。

    蒋渭生略略思忖,“首先,太后不喜欢锦瑟,但同样也不喜欢李思华。”

    “其次,按锦瑟的说法,钦天监也对换魂这种事情毫无对策。这就是说,锦瑟只能以李思华的样子活下去。”

    “钦天监的周雅之是太后的人,他必是将这件事情告知过太后。”

    云漠心中忽然有了几分猜测,“如此,就封妃人选,在模样上来说,李思华如今确实是更胜一筹。”

    蒋渭生赞同道,“而且此前,李思华以锦瑟的模样出现在众人面前过,突如其来换个人做淑妃,她不能解释。”

    “只是为何,她要将锦瑟留下,这是我最不解的。”

    “除非锦瑟有必须活着的理由。”

    云漠不免心惊,“难道她知道?”

    蒋渭生不免好奇,“知道何事?”

    只是再问,云漠却闭口不言。

    蒋渭生只好自行分析,“若是锦瑟有不必死的理由,那,下一个死的,一定是李思华。”

    “这又是为何?”

    云漠不明,为何这皇宫里到处都要喊打喊杀。

    “太后想要的,是一个毫无威胁的后妃,一个清清白白,没有被妖邪之物沾染半分的女子。皇家,最害怕的,不正是妖物?”

    所以容不得锦瑟,也容不得李思华。

    他二人一路行,一路细细说着话。一路景色匆匆,皆被抛在身后。

    这样行了十日有余,一路上的风景渐渐由林立的酒肆街道,变成开阔的长河落日。

    又三日,沿着汤汤的渭水,他们终于来到了蒋渭生曾经生活的地方——白越城。

    许是渭水的景致太过壮丽,锦瑟不免都被沾染了几分,变得开朗起来,脸上也多了几分笑意。

    “我跟我娘在这里住了五载有余,虽是贫苦些,但二人相依为命,也能苦中作乐。”

    蒋渭生指着那墙头的“白越城”三个大字,向二人介绍道。

    顺着蒋渭生手指那处,锦瑟打着帘子顺眼望去,只见那城门口不知是有何喜事,左右两边各罗列着一队乐者,或是手持金锣,或是竹笙、大鼓。静静待着,不知是在等待着什么。

    “那不是吴大哥吗,怎么在那行伍里?”

    云漠指着某一处,拉着蒋渭生去看。

    蒋渭生顺着他手指的地方看去,人群中那带着瓜皮小帽的,不正是吴大叔?

    他二人眼神交汇之际,吴大叔也发现了他驾车而来的身影,一见他,喜不自胜,连忙挥手示意。

    “恭迎蒋大人!衣锦还乡!”

    随着吴大叔的指认,锣鼓齐鸣,响彻天地,这热闹的仪仗,竟是为了他而准备的。

    这,着实让蒋渭生有三分受宠若惊。

    “这是怎么回事?”

    她问外面帮蒋渭生赶车的云漠。

    “想必是迎接恩公的。”

    云漠指了指正在向他们走来的,一身着官服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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