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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往事已成空,还如一梦中(1

第二十一章往事已成空,还如一梦中(1)

    自他出现后,我很想做俞伯牙,弹一曲心灵之韵,用尽自己的热情,自己的温柔,自己的脆弱的心,希望他可以听到。熟料,天意弄人,琴音戛然而止,在空中留下一段心灵的空白。

    我失落的音符不知该落向何方,一颗破碎的心不知归于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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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好久没下雨了,今天又见到雨了。心田像是渴久了得到滋润一般,很舒服。若雨小些,可以徜徉在雨中。可是风夹着雨,狂暴地打在伞上,雨水像断线的珠子不断地从伞沿急剧坠落。嗬,想找那份惬意的感觉也难。

    今天下午的英语听力课,听了一首英文歌《OneSweetDay》是为一个去世的朋友而作的。沙哑缠绵的嗓音中含着悲伤的旋律,感人至深,美国单曲排行榜冠军,当之无愧。

    晚上踩着雨滴的脚步,和着雨声的旋律,我走在去教室的路上。抬头一望,路灯周围一串串的雨珠斜斜地坠落,白茫茫的,带着雾气,烟雨蒙蒙。

    走到校门边,远远地听见喇叭里放着周华健的《风雨无阻》:

    给你我的全部,你是我今生唯一的赌注,只留下一段岁月,让我无怨无悔

    全心的付出,怕你忧伤怕你哭,怕你孤单怕你孤独,红尘千山万里路,我可以朝朝暮暮,给你一条我的路,你是我一生不停的脚步,让我走出一片天空,让你尽情飞舞,放心的追逐……

    那么轻快,令人温暖的旋律令我心头一阵暖流涌过,在雨中绽开笑颜。这种感觉久违了。原来,雨天不一定落寞忧郁,也可以拥有一份阳光般灿烂,泉水般清澈的心情啊!

    这样的好心情一直持续到周六的中午。因为我再次看到了于海滨。上次晕倒是他帮了忙,但是我没正面见着他,算来离上次他的生日见到他已经整整过去一个月了。这一个月偶尔在大教室碰到,也是不说话的。彼此缘尽了,只剩无言。

    中午我下楼准备去餐厅吃饭。还差三级台阶就下到一楼时,我却看到了我不想看到的一幕。

    于海滨还是穿着他的深褐色牛仔裤,米白底子浅蓝格子的保暖衬衣。他不知和尤影影刚刚说完什么,尤影影微仰着脸,如黑色丝绸般光滑柔顺的齐肩头发在阳光中闪烁着迷人的白色的光晕。于海滨笑着把手插进她的头发中把她的一头秀发拨乱,尤影影娇嗔怒道:“你干什么……”

    随后二人并肩离开,他们背对着我,当然没有看到我眼中带着忧伤的怒火,这火灼烧得我心头剧痛难忍,我知道了,我终于知道了……

    下午我又去图书馆看书。本想借着看书可以让自己忘却一切,结果适得其反,眼睛盯着书,神思却在不断回想中午看到的一幕,也许他们只是出去公干,不对,周六呀!也许于海滨的动作是不经意的,不对,那宠溺的神情明明就是……脑子里乱糟糟地胡想。只好把上次借的书还上后,匆匆找了两本书扫码借上,也没看看内容如何就揣在肩包里了。

    就在把书往肩包里放时,有一个硬硬的东西碰到了我的手。我突然记起来是那个被我粘好了的瓷质小狗哨子。

    果然又在月亮湖边见到了在球场跑圈的林子谦。天很冷。场上只有林子谦和一个不认识的男孩子。天冷了围观的女生自然少。我见到的只有一个熟悉的孟剑丛和另外一个陌生的女孩子。

    “林子谦!”我遥遥地喊,见他过来,我把手中的哨子扔给他,“接住了,别再摔了,我刚粘好的。”

    林子谦很顺利地接住了,他那新月般的眉眼透着冷酷无情,用不屑的语气说:“哼!当我是捡垃圾的吗,给我一个破的!送你了,亓晚云!”

    他完全不顾我脸色霎时惨白。“那是我爷爷……”我既生气又极自尊地住了嘴,只是用眼睛使劲剜了一眼林子谦,见他一脸得意地投球去了。

    我见一个长得很清秀的姑娘脸色泛红地接过了瓷哨子。微微一顿之后,笑着跟我说:“还是物归原主吧!”她把哨子给我。“谢谢!这个哨子对我来说意义非凡。”“你可以吹吹吗?我想听听。”亓晚云笑着说。

    我打心眼里喜欢这个温婉善解人意的女孩子,接过哨子后我就吹起来,冬日空旷的操场上响起清越的哨音。那个男孩子走过来,温柔地笑着说:“你喜欢这个,晚云?”

    “喜欢!”“改天我留意给你买一个!这位学妹不知该怎么称呼,麻烦问下你在哪里买的?”他说,声音温柔,和亓晚云倒是很般配的。

    “我叫何清音,02中文系的。”“我叫秦芳华,01商学院金融系的,这是我的女朋友亓晚云,和我一个系学会计的。我们很高兴认识你!”男孩子很随和地伸出手来要同我握手。

    我迟疑了一下,礼节性地伸出手去同他握手。“哦,秦,秦师哥,久仰久仰!”原来眼前这个就是传说中的奇才,以理科生的身份担任文学社舍长,让整个文学院的才子才女颜面扫地的秦芳华。瞅着这个机会,仔细观察了一下他,原来是个顶普通的男孩子,极普通的五官,嘴有点显大,耳朵紧贴脑袋,有点滑稽。相形之下,不如林子谦长相出众,气度华贵,风姿超尘。

    “不就是个破哨子吗,有什么好玩的,你们还那么感兴趣。”走过来的女孩穿着玫红色紧身裤,七寸的黑色高跟鞋,白色的修身羽绒服,身段婀娜,双腿修长,姿容俏丽,风韵楚楚。原来是那次在饰品店碰到的孟剑丛。不过,她似乎已经忘记我了。果然,我是那种别人过目即忘的普普通通的人。

    “哦,这是我爷爷买给我的,要是你想要,我回家之后给你买一个。”我不理会孟剑丛的话,眨着眼睛跟亓晚云说着。

    “谢谢!我等着!”聪慧的亓晚云明白了我的话。孟剑丛自讨没趣地坐在一边看林子谦投篮。

    “你在这儿玩会,要是冷就回去,我和子谦打会儿球!”秦芳华对亓晚云说,顺便给她紧了紧系在脖子上的围巾。我看出来二人的甜蜜,微笑着看着脸上泛红的亓晚云,心想,多美的名字啊,人如其名,脸上红晕就像天边的晚云。

    我把哨子重新装好,看一眼太阳见天色尚早,看一下表,才下午三点多。我就和亓晚云孟剑丛一同坐在操场边,听着风从月亮湖上吹过,飒飒地,席卷着什么呼啸而来……

    去年的冬天,12月。学了三个月的篮球,三步上篮勉强过了关,但原地投球却一次都没投进去,零分。体育老师说再给我们三个人一次补考的机会,下次上体育课投球再不及格,就只好记录在学分上。我焦头烂额地去找于海滨,哭哭啼啼地说清原委,他却哈哈大笑,说,让我来教你,下次包你过关。

    朔风依旧呼啸的中午,我和于海滨来到操场边。冬日的操场边还有积雪未融。一个个篮球架矗立在那里,仿佛高大的巨人,篮筐在风中张牙舞爪做出要噬人的样子。我望着篮筐心里发怵。

    于海滨先让我投了几次,依然没有中。有时,篮球就在球筐周围转了一圈又转出来,像是故意不想进去。我恨得牙痒痒。

    于海滨在旁边仔细观察了一会儿。他拿过球去,摆好手上的姿势让我看。

    “你看我的手,要这样拿球,两只手的虎口对着,大拇指对大拇指,这样抓着球抬起来。不是像你刚才那样托着球。”我仔细看去,他的手挺大,但是挺好看,肤色略黑,骨节匀称,指甲弧形圆润饱满。

    “现在换你来试试!”他突然说话,我还沉浸在对这双手的欣赏中,一时恍神。“嗨,何清音!”我抬起头来,正对上于海滨的狡黠的笑意,“怎么了?”

    “没啥!让我来试试吧!”说着我接过球来,按照他说的做。“是这样吗?”“不是,我说了,是这样的!”于海滨的手覆在我的手上,认真纠正每一个手指的位置。

    天冷风寒,我却真切感受到他指间的温暖。他隔得那么近,呼吸可闻,嚼着绿箭的薄荷口香糖,耳畔都是他吹来的暖风,痒酥酥的。我突然记起来上次他背我下楼梯时我吻过他的耳垂。心想:这么近,他会不会也……担心着同时又渴望着,多么矛盾呀!

    但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他一板一眼地教着,是个称职的老师。

    “对了,就是这样,你的手太小了,抓球的力气不够,手大些就容易多了。”他一边演示他轻松把球提起的动作一边说。“你不是早就知道我的手小吗!我又没法改变它!”心想,咱们那次过马路不是牵过手的,你知道我的手小的呀!

    “好了,不说这个了!下面教你投球!这个姿势这个角度拿捏好之后,投的时候,眼睛不要紧盯着篮筐,你看到了吗,在篮筐上面有个正方形的区域,你朝那个区域打,来!进!”他扶好我的腰,给我摆好姿势,他的手抓住我的手臂,我随着他的手的方向用力。一个帅气的投球,我目瞪口呆。

    “哇!进了,进了!”我死死拽住他的衣角兴奋地喊着。“你这个老师太厉害了!”“这算什么,考试的时候我可是六投六中,每次都是三分球的!”见我用崇拜的目光看着他,他就自豪地炫耀起来,很孩子气地,剑眉更加神气十足,一挑一挑的,像翻飞的黑燕子。“是吗,可惜,男女生分开考,我没看到呦!”我十分惋惜地说。

    “那是谁?”于海滨见到一辆单车在月亮湖边停下,于是问我。“哪个?”“骑车子的那个!”“哦,那不是林子谦吗,我和他是高中同学!”我说。

    “哦,原来是他!让很多女生神魂颠倒的播音王子啊……”

    “哦,除了‘冷面萧郎’他还有别的外号啊,还是这个好听。”我说着继续着手上的投篮动作……

    犹记当时,月亮湖冰封未久,就像我们的感情,还没有跌入冰点。

    犹记当时,于海滨神采飞扬,举手投足都潇洒帅气,令我暗自情动,他却岿然不动,飒飒立于西风。

    林子谦记起来曾经在这个篮球操场看见过何清音和于海滨。那是一年前他们在打篮球。林子谦心想:这谈恋爱的两个人有意思,别人都去电影院,他们都谈到篮球场上了!远远就听见何清音的欢声笑语,银铃般脆响。原以为她会这么一直快乐下去,不知忧伤,这样该有多好……秦芳华和亓晚云已经走了。只有孟剑丛和何清音还在那里坐着。何清音只是出神地盯着对面的月亮湖,神情恍惚,眼含忧伤。

    “孟剑丛,你先回去吧!”林子谦一边投球一边说。“为什么?你不是说好了和我一块去……”孟剑丛不解地问。

    “风大,挺冷的!”林子谦淡淡地回答,不带一丝情感。“她不是还在吗,”孟剑丛一指旁边还在发呆的何清音说,“我们都不冷。”

    “回去,我不想说第二遍!”林子谦的语气如寒冰。“林子谦,你说话出尔反尔!”“对呀,你今天才知道,太迟了。”林子谦反而笑着说,他低沉的语音此时因为这笑意而有些魅惑。

    “我偏不走,你能拿我怎么样!”孟剑丛觉得从来没有人这样同她讲过话。她是众人眼中的公主,别人仰视还来不及,只有林子谦三番五次伤害她的自尊。林子谦不可能不知道她喜欢他。

    “我要跟何清音说几句话,你想当电灯泡?”孟剑丛没想到林子谦说得这么直白,顿时哑口无言,愤愤然想要离开。

    “你们说什么电灯泡?哦……对不起,那我先走了……”何清音回过神来就听到“电灯泡”三个字,仔细想想自己果然就是电灯泡了。只好转身离开。

    “就她,当电灯泡也是不亮的!”孟剑丛望着何清音的背影大声说,唯恐她听不见似的。林子谦狠狠扫了孟剑丛一眼,对她这样刻毒的话表示不满。“你瞪我干什么!哎,林子谦,你,你给我站住!”

    林子谦始终没有理会孟剑丛的话,快步跑远去追何清音。在抬脚的一瞬他觉得实在是无法原谅自己了:“为什么总是看到她忧伤的神态就会窝火,为什么总是在她跑远后就会心疼……林子谦,你到底是不是已经……”

    “何清音,我告诉你,我不要破的,我要个新的……”林子谦在何清音回头的刹那闭上了嘴,因为他看见何清音的眼眶泛红,泪水在眼中打转。

    “你别介意,孟剑丛她口无遮拦,其实……”林子谦语含歉意。

    “林子谦,你不用解释了……”何清音扭头就走。

    “我原来并不知道那个哨子是你爷爷给你的……”林子谦在何清音身后说着。

    何清音此时回过头来,泪水滴落,梨涡蓄满忧伤。“林子谦,算我求你了好不好,离我远点……”林子谦心里比冰还凉。

    林子谦伫立不动,沉思前事,似梦里,泪暗滴。轻风吹破胆瓶梅,心字已成灰。

    “对不起,林子谦……”我的忧伤不是因为孟剑丛的话,不是因为你摔碎的哨子,而是因为前尘如海,往事如烟,他与我,恩断情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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